讓台灣成為外勞心中友善社會
勞工團體、宗教團體為外勞人權出聲 期待政府當局正視

台灣勞工陣線與天主教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於十八日「國際外勞日」,公佈外籍勞工在台灣受到的十二項不平等待遇,並提出同工應同酬、政府加強監督、實施專案勞動檢查、成立「外勞申訴與調處中心」等四項呼籲。他們期待未來外勞在台灣的人權狀況,能有實質上的改善和突破,讓台灣成為外勞心中的友善社會。

勞工關懷團體表示,國際勞工組織(ILO)已將每年的十二月十八日定為「國際外勞日」,以彰顯人權的價值不分人種、地域,國際移民勞工的人權同樣需要保障,希望世界各國能夠正視外籍勞工的人權處境。長期以來,在台外籍勞工的人權狀況,一直為勞工團體和宗教團體所關注。目前在台灣工作的三十萬名外勞,其人力被當成「商品」利用,遭遇到「同工不同酬」、限制流動等歧視性的待遇;甚至,人身自由被限制、信仰自由被剝奪(不得去教會),遭受雇主性侵害等事件,更時有所聞。

新事中心主任韋薇修女表示,她們提供外勞法律諮詢、心理輔導、教育
(如何與雇主建立良好的關係、金錢管理、投資規劃……等),並協助處理個案,如非法外勞被抓,基於人道安排儘速遣返等。

這些關懷外勞事工的第一線工作者,提出以下四點呼籲,希望為在台外勞爭取應有的人權保障:

一、同工應同酬,停止和改善對外勞的就業歧視。

二、勞委會必須加強監督管理雇主與仲介業者的行為,對於不法者必要時應取消其申請配額的資格與仲介業者之經營執照。

三、實施特別針對外勞勞動條件與工安環境之專案勞動檢查,以保障外勞在台之勞動權益。

四、應成立「外勞申訴與調處中心」,對於個別外勞之申訴應列管,由該中心進行調處;並設立中途之家,釐清雇主與外勞之間的誰是誰非。嚴格禁止雇主私自片面地遣返外勞,並替外勞對不法雇主提起民刑事之法律訴訟。

他們並公布十二項「外勞人權指標」,希望政府有關當局能正視問題,並積極改善:

一、人身和信仰自由被剝奪。
二、高工時、無休假。
三、低報酬、同工不同酬。
四、團結權被剝奪。
五、高額仲介費。
六、司法立足不平等。
七、限制流動及轉換雇主。
八、無婚姻及生育權。
九、性侵害及性騷擾。
十、不對等契約。
十一、居住無隱私、簡陋。
十二、遭受種族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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