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叫貧苦者久等
郭乃弘
去年(1998年)十月,香港政府的經濟顧問鄧廣堯發表了有關香港貧窮人的數字。他說,按國際一般標準,香港有七十萬成年人生活於貧窮線下,即是說,他們每人每月的生活費少於香港當時入息中位數的一半(即5000港元)。
香港是一個消費異常昂貴的都市,每月只拿著港幣四、五千元,要支付所有衣食住行所需,怎可過著幸福的生活呢?
從人均生產值、政府財政和外匯儲備等指標來看,香港實是亞洲最富裕的地區之一。可是在這地區內,仍有過百萬人的生活非常拮据,仍有超過十六萬人住在臨屋(政府數字),有八千人生活在極度擠逼和衛生環境異常惡劣的籠屋(社區組織協會數字),還有數以百計的街頭露宿者。特區政府、港人,尤其是香港教會能不汗顏嗎?
聖經《德訓篇》有這樣的教導:「對於貧苦人,你當心胸寬大,不可叫他久等你的救濟。為守誡命,你應援助窮人,為了他的需要,你不可讓他空手而歸。」(德29:11-12)
袖手旁觀而讓貧困人繼續在極度艱苦的境況下生活,使他們不但喪失了與人分享的能力與機會,更損害到他們做人的尊嚴。更有進者,這情況也損害到整體人類的尊嚴。作為基督信徒,我們相信人乃上主所造,所有人均有上主的肖像與尊嚴(創1:27);並且接受上主擺放我們在一個特定的社區,也給予我們彼此照顧的責任(創2:15)。
香港的貧富懸殊也是世界之最,十個富有家族竟然佔有香港龐大股票市場近五成股票市值,然而,每名綜援老人一日三餐可用的最多只有港幣三十一元。造成香港愈來愈多人墮進了貧窮網,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成因複雜,但主因是香港所有影響民生的公共政策,皆由有財有勢的人把持,他們所釐定的政策只會增加他們的利益,箝制貧窮人的福祉。例如造成樓價高企的高地價政策,只有益於富有的地產商(所有香港的巨富皆和香港地產生意有千絲萬縷的關係);而整體市民到了今天仍不能享有健全的社會保障(如退休、失業保障)。
香港教會不能對這個極不公義的社會置諸不理。自舊約時代始,上主所聚合的群體有一個主要功能,就是作為社會良知。舊約時代的先知如是,今天香港教會也毫不例外。
可惜香港教會愈來愈中產化(中產階級的特徵,是為了自己而社會階梯拚命向上爬,和抱有維持現況的心態),不但如此,她更成了社會的特權分子。為了不繼續損害貧窮人的面容,香港教會當以行動悔改,我們必須站在貧窮人一邊來看事物;我們必須與貧窮人站在一起,與他們一同維護全體市民(而不單是一小撮富豪)的福祉。
或曰,香港需要民主,而聖經卻不能帶給我們這方面的亮光。誠然,聖經絕少談論民主的政治制度。可是,從創世紀起,聖經重視人對人的尊敬、人在社會的責任。這是民主思想的基礎:民為主,人民當家作主。
香港雖然回歸了兩年,可是對於民主的推進就如逆水行舟,一直在退步。香港教會理當責無旁貸地促進民主,促進小市民在政府和議會中的公共事務參與權。只有市民能運用他們的公民與政治權利,香港才可成為一個更公義、更平等的社會。
促成改變的,往往是與掌權者不同的抗衡和批評聲音,如今是教會發聲的時候了!
(原載公教報1999年8月8日,教會關社篇.四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