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的貧困及收入差距問題 梁祖彬博士

  中國在總生產值方面,已經是世界上第七大國。從1978年至1998年,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以平均每年大約10%的速度增長,而在未來的十年,平均增長速度則可望達到6.5%。毫無疑問,中國在經濟方面的成就是巨大的。在1998年,中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已達到860美元。按這個標準來看,中國已剛踏進一個中等收入國家的水平,而不再是一個貧困的國家。在其他方面,中國的外匯儲備價值在世界上僅排第二,在日本之後。從新聞及旅遊中,我們都會察覺到中國一些大城市的生活及消費水平與香港相差並不太遠。

  但另一方面,每年的天災都顯示出中國仍有很多人生活在困苦的世界之中。不少救災、辦學和扶貧工作都需要香港人不斷的捐款,亦有不少國際及香港的慈善團體在國內貧困省份及山區進行扶貧工作。表面上看來,中國的經濟起飛,並沒有減低貧困的問題。本文試討論中國在富裕中出現的貧困現象。

經濟改革與收入差距

  在毛澤東的計劃經濟之下,社會資源是透過政府作平均分配。社會資源雖然十分缺乏,但大部分的人民生活水平都是差不多。伴隨經濟改革而來的一個嚴峻問題是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這是因為改革以來中國的經濟發展一直集中在沿海省份、經濟特區、城市地區和非國有企業。因此,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以及不同經濟部門之間的收入水平都出現了顯著的差距。八十年代中期,20%的最高收入段與20%的最低收入差距只有五至六倍,但到1994年,這一差距上升為十二倍。同樣,基尼系數也從1979年的0.31上升為1988年的0.38,1994年叉上升到0.43。從這個指標看來,中圓的收入差距情況與美國畫不多,而比很多亞洲國家,如印度、印尼及巴基斯坦更為嚴重。

  農民的收入也只是在八十年代初期的幾年中有過顯著的增長,主要是因為政府提高了糧食收購價及承包制度提高了農民的積極性。但後來,農民相對城市職工收入的增長幅度一直不大,反而兩者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城市居民收入與農民純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1.24:1擴大至1998年2.7:1。由於農作物一直價格低,而工業產品如殺蟲藥、肥田料及生產器械的價錢卻不斷上升,不少農民已放棄農務工作,流入城鎮尋找工作。此外,農民與城市職工不同,缺乏資助的社會保障。因此,農民亦很容易因為大病,要自己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而要欠債累累。政府正盡力希望可以減少農民的繳稅負擔,但農民缺乏資金和科技支持,農業發展機會不大。

  改革以來,地區間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斷擴大。1980年,東、中和西三部地區的農民的收入比例分別是1.39:1.11:1,但在1995年變了2.25:1.75:1。在城市,比例亦由1980年的1.15:0.88:1變為1995年的2:1.32:1。中央政府正希望沿海省份可以協助內陸省份的發展,但始終不會給予這些省份如以往經濟特區在多方面的優惠。

  在不同的經濟部門中,收入差距也在不斷拉開。一般來說,合資企業職工的收入和福利都要高於國營和集體企業的職工。1996年合資和私營企業、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中的職工年平均工資分別是8,261元,6,280元及4,302元;職工領取的退休金分別是6,377元,6,257元及3,729元。目前,個體戶、私營企業家、合資企業經理,以及從事娛樂活動的人(明星、歌星)組成了中國的高收入階層。這些被稱之為「中產階級」的社會群體,正在中國日漸壯大。與西方國家不同,中國的個人收入稅制度還不可以有效地向他們徵收入息稅,以作再分配社會資源的作用。

扶貧政策與貧困人口

  在毛澤東的計劃經濟時代,中國政府對貧困並沒有統一的測量方法。毛澤東認為貧窮是引發起群眾革命精神的重要條件。1984年,政府根據年人均120元的最低熱量攝入量,用恩格爾系數法將貧困線定為200元(恩格爾系數把貧困戶開支中的食物開支比例定為60%)。根據這一標準,當時有15.1%的農村人口,即1億2800萬農民生活於貧困之中。以這個方法推算,1978年中國的貧困線為年人均100元,有貧困人口250萬人-相等於全國總人口的26%。當然,中國官方所制定的貧困線實際上是一種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界限。

  1986年,國務院成立了「國務院貧困地區扶貧與開發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扶貧辦」。這一機構的主要任務即是制訂扶貧政策和計劃,為中國的落後地區提供幫助。有些貧困地區還成立了相對應的地方性扶貧辦公室。在業務方面,國務院扶貧辦負責協調全國扶貧工作,是以地區為中心的「宏觀扶貧」;而對單個貧困戶的扶持則是各級民政部門的責任,稱作「微觀扶貧」。

  1991年,國務院扶貧辦與世界銀行合作對中國的貧困地區進行了一次抽樣調查,調查結果顯示,中國有679個縣(佔總數的31%),涉及一億人口(佔農村總人口的13.4%)生活在貧困之中。這些地區的年人均收入在150至300元之間,其中約80%的貧困人口生活在西部地區和中部地區;中國的少數民族只佔全國人口的8%,但卻佔了貧困人口的40%。產生這一現象的部分原因是,中國政府在界定貧困地區時所使用的標準並非完全是以收入水平為根據。事實上,在一些少數民族緊居較為集中的地區、老解放區和革命根據地,政府往往會出於政治原因而將這些地區列為貧困地區,以便使這些地區獲得政府的直接幫助。

  中國政府曾驕傲地宣布,在1978年至1995年期間,約有1億8500萬貧困人口經過政府的扶持而脫貧。到1998年,貧困人口的數量進一步下降到4200萬(貧困線是年人均收入530元)。但根據世界銀行按照每天一美元的國際貧困標準測算,中國仍有3億5000萬人,即佔人口的不足三分之一,仍然生活在貧困線之下。政府在貧困地區的扶貧工作主要包括在交通、工業、電力和水利方面的投資;對貧困戶的幫助方法包括發貸款、提供信息、技術、培訓、就業機會、減免稅收,以及為其子女提供上學補貼。

  1994年,中國政府宣布了一項七年規劃,決心在2000年之前消滅農村的貧困問題。中國「反貧困運動」實施到現在,每年的脫貧人數一方面達不到1500萬的目標,另一方面,不少脫了貧的人亦十分容易返回貧困。此外,扶貧資金的有效管理亦是脫貧工作的一個重要問題。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資料,1996年中國城市的貧困人口為1200萬,佔城市人口總數的3.3%。城市的貧困線是人均年收入1,700元,貧困人口的年平均收入是1,321元,相當於普通城市居民收入的30%。約84%的城市貧困人口居住在經濟落後的中西部省份,其中84%是因為失業而導致貧困的。為了對這些貧困人士提供救助,政府在所有的城市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線制度」。這個制度在1997年,開支達11億元,救助了200萬人次。

  1998年,中國的失業率只有3.1%,約570萬人。相比西方的失業率,中國的失業問題似乎並不嚴重。但中國的失業只包括在城市有戶籍人士,並在勞動部門登記要求工作。因此,失業者並不包括農民及民工。此外,失業者亦不包括「下崗」職工。「下崗」職工為企業因為要提高效率而裁減的人員。他們已經離開了原有的工作崗位,但因為與企業仍然保持勞動關係,可以獲企業的繼續救助。政府現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提供再就業安置、再培訓及救濟工作。從1993年開始,每年下崗總人數達千萬。如中國失業率包括下崗者在內,失業問題便顯得十分嚴峻。

加入世貿使問題更嚴峻

  中國的收入差距、貧困及失業問題,可以說是由市場經濟改革而引發起。雖然政府亦十分關注這些問題,了解到這些社會問題可以引起社會不滿及不穩,並開展了一系列的救助工作,但踏進2000年,這些問題的嚴重性不單不會改善,反而中國在不久將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這些問題會變得更嚴峻。在農業方面,面對進口糧食的競爭,本地農產品價格不可以提高,更影響了農民種植的積極性。在工業方面,不少國營企業面對進口貨的更大競爭及政府減少扶持與優惠,會面對破產的危機,或需要大量裁員。國營企業的成功改革是需要付出很大的社會代價,而整個經濟制度的轉型,更需要大量的勞動力的轉移-從農業及工業轉向服務行業,由國營企業為主導轉向一個多元化的經濟體系。與不少西方國家一樣,中國需要面對這些社會問題的衝擊,而更需要發展一個完善的社會保障系統。

(作者為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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