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應這樣行,為要紀念我

若望

  今年初,加拿大報章報道,一位母親與兒子兩人橫過馬路時踫上列車,母親奮力推開兒子,自己卻犧牲了性命。

  基督對門徒說:「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若15:12)後來,耶穌為了我們,在十字架上犧牲。聖保祿在格林多前書說:「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的,你們應這樣行,為紀念我。』晚餐後,又同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應這樣行,為紀念我。』」

  透過這經段文,我開始思想這宗新聞......母親流血犧牲為救兒子。我們都奉召去服務天主和近人,間或可能要流血,但很少要像這母親一樣犧牲。多數時候,我們被召摒棄自己的情慾、缺點和慾望,讓「自我中心」與基督同釘同死。

  我不以為基督給我的十字架,只是我生命中遇到的困難和磨練。我以為我的十字架,是天主召叫我成為一位盡責的丈夫、父親、兄弟、醫生、老師、基督徒......當中有困難、犧牲、痛苦,但亦有愛心、喜樂、平安。我要效法基督的愛,背起這十字架,摒棄個人的缺點和情慾。若天父要我獻出性命,我願藉主的恩寵和聖神的力量,跟耶穌一樣,喜樂對天父說:「我願意」。

  親愛的天父,基督門徒這條路是難走的,若沒有你的助佑,根本走不來。求你助佑我!亞孟。

  主耶穌,你曾說不是我們揀選了你,而是你揀選了我們。你說不會離棄我們,永遠與我們同在,直到今世終結。領受聖體時,我們領受了你,你賜我們與你結合。耶穌,求你幫助我,賜我按你的旨意生活,讓我可獻上生命去紀念你;因此藉著基督,偕同基督,在基督內,與聖神合一,一切崇敬和榮耀都歸於天父,從現在直到永遠,阿孟。

(原載於公教報199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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