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科技法律制定 有其必要性

學界從經濟、環境、社會倫理關懷向度討論

 【葉曉婷台北報導】由台大科法研究中心所舉辦的第二屆「基因科技法律管制體系與社會衝擊研究」研討會,在六月九日展開,邀請各大學法律學者,與醫界和社會學教授,探討台灣基因科技法律制定的社會關懷向度。

◆台灣觀望各國基因科技立法成果

 基因科技的新穎與對未來人體與環境影響的不確定性,使得目前東南亞國家中,台灣的鄰居香港、日本、韓國等國政府對基因改良食品多抱持保守觀望態度,泰國在今年三月明定其境內不准種植基因改良作物,並且市面上所販售的基因改良食品,要有明確標示告知消費大眾。至於中國在六月七日也頒布農業食品安全法,規定當地農人不可以在中國國土上種基因改良食品,以防範基因科技的未知性對當地土壤產生的負面影響。

 反觀台灣對於基因科技的反應,基因改造食品查驗登記辦法與標示辦法今年在二月剛由行政院公告,強制從明年起對含有基改黃豆或玉米5%以上的食物,需要加上標示。清大科法助理教授牛惠之對此現象表示,台灣在與國際間針對生物科技研發議題上,在制定一套積極因應措施前,首要達成各方對此科技的共識,才有可能發展後續工作。

◆國際面臨生物科技利益與環境維護衝突

 台灣將加入WTO之際,基因科技所帶來可能的農業經濟利益勢必會影響台灣制定基改食品相關法規與醫療管理。交大法研助理教授倪貴容認為未來國際間對於利用基因科技而得的商機,情形有可能像目前各國對於施打荷爾蒙的牛肉,歐洲國家雖然不願接受進口這種含有抗生素的肉品,但礙於WTO相關規定,致使這種境內保護政策在國際間很難通行。倪貴容擔心將來生物科技的國際規定若仍比照此行,可能成為台灣人民未來的危機之一。

 台大國家發展所博士候選人李崇僖在會中提出,目前國際間對於生物科技所將帶來的無限商機,使得主要基因科技發展國家美國在商業利益考量下,實際上成為主導國際間對於生物科技未來發展協定工作的關鍵。他指出,在去年年初國際間所研討出爐的「生物安全議定書」,這一項國際環境議定書由於涉及到國際經貿體制的利益,它的誕生代表著國際重視基因科技對人類的影響性程度,已經有些許超越經濟利益掛帥考量的思維。

◆教會在基因科技議題的社會責任

 教會界對於基因生物科技的態度也和各界一樣,反應不一。從事生物科技工作的基督徒教授張南驥,他認為生物科技是上帝賜給人類認識祂創造奇妙的機會,他進而表示在人類運用基因科技同時,應當尊重上帝的所有權,因為他認為「版權所有,翻印必究」,上帝才是基因圖譜的版權所有權者,而人類只是有幸從旁參與其創造。

 科技發展與基督教信仰之間的糾葛,不只從達爾文的進化論與基督教的墮落人性論展開,早期天主教會堅持的地球中心,導致開除強調太陽中心說的伽利略,這使得科學界有一種錯誤的印象,認為基督教信仰與科學是無法共存的。到如今基因科技似乎在扮演上帝的工作,造成教界對此議題的關注。既然基因科技發展的趨勢是必然的,如此時勢反成教會更正社會偏見的一個機會。向社會以基督教信仰提出正確看待基因科技的價值觀,是教會將面對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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