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 府 在 開 源 上 的 煩 惱 |
近 日 有 預 測 今 年 政 府 的 財 政 赤 字 可 能 高 達 一 百 億 。 其 實 財 赤 問 題 在 香 港 是 結 構 性 問 題 , 並 非 一 時 間 的 收 入 減 少 所 致 。 為 解 決 這 問 題 , 一 些 新 稅 種 如 銷 售 稅 等 又 再 重 上 議 題 。
一 直 以 來 , 稅 收 主 要 來 自 公 司 稅 和 個 人 入 息 稅 , 但 企 業 一 般 透 過 會 計 安 排 減 低 稅 款 , 於 是 個 人 入 息 稅 成 了 主 要 來 源 。 這 樣 集 中 的 單 一 稅 收 來 源 如 何 可 以 應 付 整 個 政 府 開 支 ? 況 且 個 人 入 息 往 往 受 經 濟 興 衰 的 影 響 而 波 動 , 為 一 向 以 維 持 平 衡 預 算 為 目 標 的 政 府 帶 來 不 明 朗 因 素 。 處 此 情 況 , 本 來 最 好 的 方 法 是 擴 大 稅 基 , 增 加 不 同 稅 種 。 但 港 英 政 府 過 去 是 靠 高 地 價 政 策 彌 補 稅 收 上 的 不 足 。
為 吸 引 外 資 , 香 港 一 直 以 簡 單 稅 制 和 低 稅 率 為 賣 點 。 六 、 七 十 年 代 仍 有 廉 價 勞 工 作 招 徠 , 但 八 十 年 代 以 後 , 人 工 和 租 金 大 幅 上 升 , 政 府 更 不 敢 貿 然 改 變 公 司 稅 制 。 同 時 , 勞 工 保 障 極 少 , 收 入 長 期 偏 低 ; 為 避 免 發 生 社 會 矛 盾 , 港 英 政 府 提 供 多 項 廉 價 社 會 服 務 , 更 極 力 避 免 開 徵 直 接 影 響 低 下 階 層 的 稅 項 如 銷 售 稅 等 , 自 然 地 中 產 階 層 的 入 息 稅 便 成 了 主 要 稅 收 來 源 。 但 這 收 入 並 不 足 夠 , 於 是 要 利 用 高 地 價 來 彌 補 。 雖 然 高 地 價 會 引 發 高 樓 價 , 最 終 仍 是 供 樓 人 士 來 承 擔 , 但 過 去 供 樓 人 士 並 未 以 此 為 苦 , 因 而 長 期 的 高 地 價 政 策 造 成 樓 價 長 升 長 有 的 假 象 , 而 昂 貴 的 供 款 變 成 可 觀 回 報 的 投 資 。
當 然 , 樓 價 不 可 能 永 遠 不 斷 上 升 , 到 神 話 幻 滅 時 , 問 題 就 非 常 嚴 重 了 。 特 區 政 府 似 乎 要 取 替 高 地 價 政 策 , 把 土 地 供 應 的 目 標 納 回 為 市 民 提 供 足 夠 住 所 的 方 針 上 , 這 做 法 其 實 無 可 厚 非 。 但 牽 一 髮 動 全 身 , 缺 少 了 豐 厚 的 賣 地 收 益 , 再 加 上 金 融 風 暴 影 響 , 收 入 的 問 題 自 然 大 傷 腦 筋 。
有 人 重 提 銷 售 稅 , 但 目 前 香 港 經 濟 增 長 主 要 由 出 口 帶 動 , 一 向 佔 生 產 總 值 五 至 六 成 的 內 部 消 費 仍 然 疲 弱 , 通 縮 持 續 。 此 時 開 徵 銷 售 稅 將 進 一 步 打 擊 消 費 增 長 , 阻 礙 經 濟 復 蘇 。 更 重 要 的 是 貧 富 懸 殊 日 益 嚴 重 , 銷 售 稅 波 及 一 般 必 需 品 , 對 低 下 階 層 打 擊 甚 大 。 再 者 , 特 區 政 府 已 逐 漸 遠 離 港 英 時 代 提 供 廉 價 社 會 服 務 的 政 策 , 專 上 教 育 和 醫 療 等 正 強 調 收 回 成 本 , 強 積 金 又 吃 掉 入 息 的 5 % , 若 再 加 銷 售 稅 , 低 收 入 家 庭 將 會 百 上 加 斤 , 而 飽 受 負 資 產 打 擊 的 中 產 階 層 也 不 見 好 過 。 政 府 不 應 掉 以 輕 心 。
相 對 而 言 , 公 司 稅 應 有 上 調 空 間 , 因 為 金 融 風 暴 以 後 工 資 和 租 金 大 幅 回 落 , 樓 價 下 跌 五 成 多 , 加 上 近 期 經 濟 回 升 , 企 業 應 有 可 觀 盈 利 。 再 者 , 如 今 外 資 大 部 分 著 眼 中 國 市 場 , 加 一 兩 個 百 分 點 的 稅 率 應 不 會 嚴 重 影 響 外 資 發 展 大 陸 市 場 的 方 針 。 此 外 , 政 府 也 應 對 一 些 長 期 以 種 種 方 式 逃 稅 的 小 型 企 業 和 自 僱 人 士 採 取 行 動 , 把 他 們 重 納 稅 網 。 這 做 法 可 能 成 本 較 高 , 卻 是 公 平 原 則 的 體 現 。 最 後 , 資 本 增 值 稅 也 是 可 以 重 新 考 慮 的 。
無 疑 新 稅 種 會 對 原 有 得 益 人 士 有 影 響 , 但 當 高 地 價 政 策 不 再 實 行 後 , 餘 下 的 收 入 差 距 將 要 由 其 他 人 承 擔 , 在 此 , 垂 直 公 平 原 則 ( 支 付 能 力 ) 應 為 重 要 考 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