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 境 處 懷 疑 縱 火 案 一 周 年 的 反 思 |
去 年 八 月 二 日 , 有 廿 三 名 港 人 內 地 子 女 , 前 往 灣 仔 入 境 處 1 3 樓 1 3 0 1 室 請 願 , 要 求 入 境 處 儘 快 核 實 他 們 的 居 港 權 身 份 。 其 後 請 願 演 變 成 一 場 火 災 , 十 日 後 , 兩 位 兄 弟 林 小 星 及 梁 錦 光 先 生 , 於 八 月 十 一 日 傷 重 不 治 。
當 日 有 份 上 去 請 願 的 人 士 , 目 前 全 部 被 扣 留 在 獄 中 , 甘 浩 望 神 父 和 他 / 她 們 的 家 長 , 在 他 們 被 拘 留 一 周 年 的 晚 上 , 在 監 獄 外 進 行 廿 四 小 時 的 絕 食 及 靜 坐 , 並 要 求 當 局 容 許 部 份 人 士 保 釋 。 他 們 當 中 七 人 被 控 兩 條 謀 殺 罪 , 十 五 人 均 被 控 誤 殺 罪 , 其 餘 所 有 人 均 被 加 控 縱 火 及 嚴 重 傷 害 他 人 身 體 的 罪 名 。 由 於 控 罪 嚴 重 , 加 上 他 們 沒 有 居 港 權 , 縱 使 他 們 多 次 向 法 庭 申 請 保 釋 , 卻 一 直 未 獲 批 准 。
案 件 排 期 在 今 年 十 月 八 日 開 庭 審 理 , 但 在 兩 個 月 前 , 控 方 突 然 向 法 庭 申 請 再 將 被 控 謀 殺 及 誤 殺 的 兩 批 人 士 分 開 審 理 , 雖 然 當 事 人 及 家 屬 多 番 反 對 , 但 最 終 亦 難 逃 分 開 審 訊 的 命 運 。 被 控 誤 殺 的 十 五 位 兄 弟 姊 妹 要 繼 續 被 關 禁 多 半 年 , 直 至 四 至 五 個 月 後 , 被 控 謀 殺 的 一 批 審 結 後 , 法 庭 才 會 開 始 審 理 被 控 誤 殺 人 士 的 案 件 。
事 隔 一 年 , 大 家 對 此 事 可 能 猶 有 餘 悸 , 對 絕 大 多 數 反 對 他 們 來 港 的 人 來 說 , 這 批 被 困 在 獄 中 的 人 可 能 是 「 罪 有 應 得 」 , 可 能 亦 會 反 問 為 什 麼 我 們 還 要 以 種 種 行 動 聲 援 他 們 ? 這 些 聲 援 行 動 是 否 縱 容 了 罪 惡 的 發 生 , 間 接 鼓 勵 其 他 人 , 以 「 偏 激 」 及 「 非 理 性 」 的 方 式 去 爭 取 權 益 ? 我 們 的 聲 援 , 是 否 又 給 予 被 拘 留 人 士 一 個 假 希 望 ? 讓 他 們 以 為 自 己 做 的 沒 錯 ?
在 過 去 兩 年 來 , 我 們 在 支 援 港 人 內 地 子 女 爭 取 居 留 權 的 同 時 , 亦 經 常 呼 籲 大 家 必 須 冷 靜 理 智 地 面 對 每 次 聆 訊 結 果 , 要 積 極 地 商 討 對 策 。 可 是 , 我 們 亦 不 能 避 免 有 部 份 人 士 , 選 擇 以 另 類 方 式 去 進 行 爭 取 。
對 這 些 兄 弟 姊 妹 來 說 , 無 論 他 們 做 的 是 錯 或 對 , 他 們 被 困 在 獄 中 已 經 超 過 一 年 。 我 們 沒 有 權 對 他 們 作 出 審 判 , 評 定 誰 人 縱 火 , 誰 人 犯 了 謀 殺 罪 。 但 在 這 段 漫 長 的 等 待 期 間 , 他 們 和 家 人 所 受 的 壓 力 可 想 而 知 , 作 為 一 個 基 督 徒 , 我 們 可 以 做 甚 麼 ?
去 年 事 發 後 , 整 個 社 會 都 指 責 他 們 是 「 殺 人 放 火 」 的 暴 徒 , 在 法 庭 未 審 之 前 , 傳 媒 和 輿 論 似 乎 已 將 是 非 對 錯 絕 對 化 , 是 充 分 表 現 出 另 一 種 非 理 性 行 徑 。 經 過 一 年 的 冷 靜 , 我 們 卻 始 終 堅 信 , 這 是 人 大 釋 法 的 後 遺 症 , 如 果 當 日 港 府 落 實 執 行 終 審 法 院 9 9 年 1 月 2 9 日 的 判 決 , 這 個 悲 劇 根 本 不 會 發 生 , 兩 位 兄 弟 的 生 命 不 致 於 犧 牲 。 我 們 反 對 任 何 以 暴 易 暴 的 抗 爭 手 法 , 但 面 對 現 制 度 的 不 公 義 和 不 平 等 時 , 我 們 可 以 做 的 , 可 能 只 是 對 受 害 者 予 以 安 慰 和 援 手 ; 當 所 有 人 都 異 口 同 聲 指 責 他 們 是 罪 人 時 , 我 們 可 以 做 的 , 是 伸 手 扶 他 們 一 把 , 使 他 / 她 們 不 致 於 孤 獨 和 感 到 被 遺 棄 。
當 年 耶 穌 背 負 著 十 字 重 架 行 上 加 爾 瓦 諾 山 , 有 一 善 心 婦 女 韋 羅 尼 加 , 不 怕 別 人 的 恥 笑 和 責 罵 , 勇 敢 地 用 手 帕 為 耶 穌 抹 面 。 耶 穌 為 報 答 她 的 愛 心 , 便 將 自 己 的 面 容 印 在 手 帕 上 , 作 為 紀 念 。 當 耶 穌 基 督 走 過 我 們 面 前 時 , 我 們 是 否 有 韋 羅 尼 加 的 勇 氣 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