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公平對待領養和親生子 孔令瑜

過去幾星期,報章頭版或內頁都以集中報道兩個有關居留權的法庭判決,分別是莊豐源案及談雅然案。兩個訴訟無論勝負如何,影響都非常深遠,而且引來社會各界迥異的反響。

終審法院就莊豐源案的判決,指無論父母是否香港居民,在港出生的孩子均可獲居港權。判決顯示了法院會繼續按普通法原則解釋基本法條文,令大家感到安慰。但我們亦非沒有憂慮,特別是與九九年終審法院第一次就港人內地子女居留權作出判決之後的社會情況相對照後,情況亦頗令人擔心。

兩年半前,終審法院的裁決引來社會嘩然,但當時港府官員一再向公眾許諾會尊重法庭判決。坊間所有報紙頭條均充斥著「迫爆香港」、「二奶子女可有居留權」等歧視及恐嚇字眼。最後,在基本法草委、人大常委等中方要員連番批評終審法院判決的壓力下,港府認為社會不可負荷「167萬人」來港的壓力,「迫不得已」提請人大釋法推翻判決。

莊豐源案作出判決後,港府亦表示會尊重判決,更強調不會提請人大釋法。但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員會、個別政協常委、前基本法起草委員等,均對判決作出批評,指終審法院需先提請人大常委,了解基本法24條的立法原意等。與此同時,港府至今仍未公布究竟會如何落實法院的判決?回歸前在港出生的兒童,是否又可按照判決享有居留權?有很多與莊豐源相同背景的小朋友,在判決後往入境處查詢時,均得不到一個落實的回覆,部分人士擔心九九年釋法事件重演,居港權利最終被剝奪。從種種跡象亦顯示,港府根本沒有為敗訴作過準備。我們擔心,終審法院縱然有堅守普通法、捍衛法治的精神,但港府又是否有落實判決的勇氣?

另外,雖然終審法院判港人內地領養的十四歲少女談雅然敗訴,但連日來在傳媒的追訪下,不少人士,包括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人權組織成員,以至一般市民,紛紛要求入境處處長以酌情權准許談雅然留港,反映港人對個別家庭團聚個案的支持和對在內地無親無故的領養孩子的同情。最後港府亦基於人道立場,准許談雅然與家人繼續在港生活。可是,其他與談雅然相同背景的領養子女,卻未必可得到如此的「厚待」,在沒有公眾壓力下,入境處會否再次行駛酌情權?目前仍是一個謎。

同樣是以家庭團聚為理由,比較港人在內地的親生子女,傳媒和輿論似乎更支持和同情領養子女。傳媒詳細報道談雅然與家人分離的悲傷情境,成功地取得市民和民間組織的同情支持;相反,傳媒在處理港人內地子女的居留權時,重點則放在龐大的數字上,或一再強調他們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而忽略每一個模糊形象背後的心聲,每一個分離家庭的故事,故難引起共鳴和支持。

港府在九九年人大釋法當天,宣中;月寬免政策,容許所有在99年1月29日前曾向入境處處長聲稱擁有居留權的人士,可獲即時核實身分,取得香港居留權。由於寬免政策的要求非常嚴苛,而且港府亦一直沒有一個任何機制供申請人作出聲稱。因此,我們希望入境處以人道理由,酌情擴大寬免政策,容許所有因釋法而被剝奪居港權利的人士留港。同樣地,我們亦希望社會大眾和終審法院,亦可以同樣的道德勇氣和精神,支持內地子女與家人團聚。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供稿 網頁 jpcom.catholic.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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