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工作是拼博表現?
香港人工作時間長在世界可算是數一數二!由老闆到僱員,在自願或非自願的情況下,都因種種理由需超時工作。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統計顯示,港人在九六年平均每年工作二千二百小時以上,即平均每周四十二點三小時,較歐美國家最長工作時數多出二百小時。但這只是平均數,不少基層工友的工作時數就遠超於此。工作時間過長,不論是自願或非自願,都肯定對家庭或社交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
就以基層工友的處境為例,由於工資低且不少是臨時工和兼職工,缺乏長工的福利保障,不少工友需每天工作十多小時,以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較早前報載一名十六歲嗜吸天拿水的少年暴斃的新聞,當中訪問了少年的母親,她說丈夫不顧家,她每日要工作十九小時維持生計,無暇管教子女。事件不但反映了一些青少年遇到的問題,同時亦讓我們看到工時過長兼缺乏合理工資所產生的問題。
在剛過去的聖誕節,聖公會大主教鄺廣傑在文告中以此為主題,提出長期超時工作是否成為「摧殘人性的行為」、使人成為「經濟的奴隸」等問題?
可是,一些已習慣了生活在競爭劇烈的社會的香港人,卻似乎不大認同這道德勸勉,有報章社論以及副刊文章作者表示文告內容值得商榷,指這種信仰詮釋「缺乏現實基礎」,是閉門造車的膚淺教條。
其實,文告內容是否不切實際,是否與現實脫節,觀乎讀者從什麼角度閱讀,讀者本身帶著什麼背景和觀點?
如果你是一個長期在工商界工作的人,習慣多勞多得(事實上多勞亦未必多得),並認同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免費午餐,物質享受是靠辛勞付出換取的,要過較舒適的生活,就要付出時間勞力換取報酬,那麼,超時工作為你可能是理所當然。亦有人指超時工作反映出港人的拼博精神,是個人以至社會賴以成功的必要條件,是激烈競爭下一個不能逆轉的趨勢;況且,為一些人來說,工作的確帶來滿足感和成功感,超時工作不但可帶來經濟效益,更看到努力後的成果。故此,有人認為超時工作背後所反映的拼博精神不但要肯定,更要發揚。
然而,對那些因工資過低不得不多做幾份兼職,或因害怕被僱主解僱而被迫「自願」加班工作的工人來說,上述這番說話聽在耳中肯定不是味兒!僱主及政府實有責任保障工人權利,讓其獲取合理薪金及得到充分休息。
相信鄺主教亦是看到基層工友被迫長時間工作以賺取微薄薪金的苦況,以及因慣性加班而犧牲家庭生活的問題,而提出超時工作會摧殘人性的忠告!這是在關心現況之餘不向現實妥協,向僱主及僱員提出挑戰,重申人性的重要及生活的意義。可能有人認為曲高和寡,但基督徒不正是要在俗世的洪流中堅持理想嗎?只看到現實的趨勢而忽略有需要人士的處境,就指教會不面對現實,是否太快向現實低頭、被別人牽著走呢?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