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人民的故事<下>
◎鄭仰恩
聖經中有許多「人民的故事」,這些在歷史的洪流裡漂盪、浮沈的「小人物」的故事述說了人類善惡交織、歷經誘惑,以及在社會底層裡奮鬥不懈、努力「向上提升」的真實經驗,也見證了上帝和人類的互動關係。
耶穌家譜中五個不尋常的婦女(馬太福音一章1∼17節)
在2571期的第一段故事裡,我們討論了舊約創世記中的族譜,以及它們所述及的人類文明的發展和宗教心的展現。在新約一開頭的馬太福音書中,我們也讀到了耶穌的家譜。有趣的是,在這家譜中竟然很不尋常地提到了五個婦女,而且是五個極為不尋常的婦女。這五個婦女分別是(1)塔瑪:一個因夫死無子,因而假扮成妓女引誘公公猶大,最後懷孕生子的單親媽媽(創世記卅八章);(2)喇合:一個背叛自己城市的迦南妓女(約書亞記二章;六章);(3)路得:一個在丈夫死後認同夫家的族群文化和信仰,並經過婆婆的「設計」與原本丈夫的親戚波阿斯結婚的外邦摩押女子(路得記三章);(4)拔示芭:是大衛的軍兵烏利亞之妻,與大衛通姦而受耶和華責罰,後生下所羅門;(5)馬利亞:是約瑟的妻子,未婚就已從聖靈懷孕,後生下耶穌(馬太福音一章18節)。
這些婦女都有不尋常的際遇,有些是在身分上屬於一向被猶太人視為「約外之民」、不受上帝恩典眷顧的外邦族群,如喇合(耶利哥城的迦南人)、路得(摩押人)等;有些則是做出可能會被傳統倫理學者或衛道人士視為大逆不道,甚至亂倫的行為,如塔瑪(由公公懷孕生子)、喇合(背叛自己的國家、城邦)、拔示芭(通姦),甚至馬利亞(未婚媽媽)。有趣的是,這些婦女的名字不但出現在一向不將女人當作人看待的猶太社會的家譜中,她們更代表了不符合傳統倫理價值的婦女類型。
那麼,我們要如何來了解這些故事呢?過去學者提出幾個可能的解釋,有些自由派的學者主張這些故事是要用來抗衡猶太人對耶穌是「私生子」之指控;也有學者認為在「男尊女卑」的猶太社會裡(或是整個羅馬社會裡),一個人的種族血統之純正與否主要是牽涉到父親的出身背景,和母親無關。另一方面,保守派的學者則視這些婦女為「罪人」的代表,認為她們正好可以對照耶穌所將帶來之救恩;此外,這些學者也主張,這幾位外邦婦女的悔改,以及她們對猶太族群和信仰的認同與「皈依」,正好可以顯示基督救恩的普世性。
以上不管是自由派或保守派的詮釋,似乎都未能指向經文本身的真實意涵。近代學者認為我們必須以新的眼光來了解這段經文。其中,一個有趣的提議就是視這些婦女為「更高的義」(higher righteousness)的代表。換句話說,如果猶太法律是當時倫理判斷的指標和準則,則這些婦女的義是高於這些倫理價值判斷的。也就是說,有時我們必須超越傳統倫理的架構和觀點來看上帝的作為和祂子民的故事。在人民的故事裡,上帝的恩典往往以不同的方式展現在人性的軟弱和限制中。
初代基督教:一個「新興」的信仰團體
初代基督教是一個新興的信仰團體,也是一個複雜多元的人民團體。在這個團體裡,不免地同時存在著人性的軟弱和衝突及信仰的更新與見證,就像我們今天的基督教會一般。有關前者,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存在於不同「次團體」之間的緊張和衝突。首先,使徒行傳六章1∼7節記載著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和說希伯來土話的猶太人之間的爭執。為此,另一個以「執事」為主體的治理系統就必須在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團體中建立起來。隨後,這些希臘化基督徒在司提反死後因被迫害而分散到猶太和撒馬利亞各地,甚至遠到腓尼基、塞浦路斯和安提阿。因此,第一個以希臘化猶太基督徒甚至希臘基督徒為主的教會就開始在安提阿成立,該地也成為初代基督教向外邦人宣教的主要據點。更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跨族群、跨文化的信仰傳遞過程裡,「基督徒」之名開始在安提阿被廣泛使用。
其次,最嚴重的衝突當然是後來猶太基督徒與外邦基督徒之間的爭端了。新約歷史學者F. C. Baur早就指出,初代教會是在以彼得和「主的兄弟」雅各為首的猶太派和以保羅為首的外邦派之間的對立和衝突中發展、成長的。在這當中,初代基督教所面對的一個最重要的神學問題就是「要成為基督徒是否要先作猶太人﹖」一方面,我們讀到保羅斥責彼得的安提阿事件(加拉太書二章11∼21節);另一方面,我們也讀到保羅帶領四位猶太人行「潔淨禮」的故事(使徒行傳廿一章17∼26節)。我相信,這些緊張和衝突是初代基督教成長和發展的最大張力和動力。
另一方面,初代基督教也開始在當時的羅馬社會裡提供感人的信仰見證,特別是在流動性的大都會中成為提供安全感與歸屬感的信仰團體。現今基督教歷史學者大都同意,初代基督教團體基本上是個「城市現象」,主要是建立在商業大道上的重要城市或港市裡。我們知道,城市是一個充滿著問題、張力,以及機會的地方,初代基督教的信仰就是藉此「流動性」傳播。舉例來說,當時的遊行傳道者保羅除了哥林多(住了十八個月)和以弗所(住了二年)之外,通常在各地方只停留幾週,最多幾個月。他的同工如亞居拉和百基拉似乎也在羅馬、本都、哥林多、以弗所之間巡迴旅行。同樣地,初代基督徒也是充滿了流動性。當保羅寫信給他從未去過的羅馬教會時,在信尾的問候語中,他竟然提到廿六個先前曾與他同工過的人。很明顯地,這些人是從地中海東岸遷移到羅馬來工作或尋找新機會。
在這樣流動、不安的處境中,初代基督教基本上是以「家庭教會」(house church)為聚會場所。譬如,保羅總是努力讓「全家歸信」,然後以此家庭為聚會場所(參使徒行傳十六章15節、31節ff;十七章6節、十八章1∼8節;羅馬書十六章3節ff; 哥林多前書一章14∼16節;十六章19節;腓立比書二章)。當代新約學者馬赫比(Abraham Malherbe)指出,「家庭」是羅馬社會的最基本政治單位包括直系家屬、奴隸、自由人、僕役、商業同伴或房客在內。而這些成員對此家庭的忠實可以說足以比擬對國家的效忠,成員們也從中獲得安全感和歸屬感。初代基督徒也往往以此界限來區分「內」「外」。因此,有時在一個城市裡會有好幾個家庭教會存在。當然,這也說明了為何在初代教會處境中容易產生「派系之爭」。總而言之,基督教歷史學者陶德(E. R. Dodds)指出,初代教會在現世生活中提供了社會安全感和歸屬感的基本需求以及一種「團體連結感」(communal solidarity),且讓信徒在疏離、無根的城市情境中成為「彼此認同接納的團體成員」。
當然,信仰的見證必須以具體的行動落實在所處的社會情境中,特別是對巨大社會災難的回應上。初代基督教的最重要見證就是表現在對瘟疫、傳染病之類的重大災害的回應上。公元一六五年,當奧理流(Marcus Aurelius)皇帝在位時,發生了可怕的傳染病(天花?)。在十五年的傳染期間,介於帝國1/4到1/3之間的人口死亡。然後,在二五一年,另一場同樣駭人的傳染病(痲疹?)又爆發,影響城市也擴及鄉間。瘟疫或傳染病影響了基督教的快速傳佈,理由如下:瘟疫大大減弱了當代盛行之異教和希臘哲學的「解釋與安慰能力」,因為它們對苦難無法解釋、無力對抗。相對地,基督教對「災難」似乎提供了「較好的信仰詮釋和對未來的盼望」。更重要的是,正如亞歷山大主教戴奧尼修(Dionysius of Alexandria)所見證,基督徒比別人表現出更多「可見的行動」。基督徒表現出關照需要者的英勇精神,更有不少的長老、執事和信徒成為因照料病患而犧牲的受害者。
在新約聖經中,不同的作者不約而同地也都強調了「好客的神學」。耶穌通過比喻強調:「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馬太福音廿五章31∼46節)。保羅寫道:「愛人要真誠……要接待異鄉人」(保羅書十二章9∼13)。希伯來書的作者也說:「要接待異鄉人到你們家裡。曾經有人這樣做,竟在無意中接待了天使」(十三章1∼2節)。彼得前書的作者同樣地論到:「要彼此殷勤接待」(彼得前書四章8∼10節)。在冷漠無情、疏離無根、扮酷裝帥的現代社會中,這樣的信仰勸勉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以上這些都是聖經中真實、動人的「人民的故事」!(作者為台灣神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