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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首個海岸保護區------鶴咀海岸保護區,與兩個海岸公園(海下灣、印洲塘),同於九月三十日正式設立。根據法例,海岸公園可供市民進行一些對海洋生態無破壞性的輕度水上活動,而海岸保護區則不然,任何人士,不得在其範圍內進行任何水上活動,包括游泳和獨木舟等,違者最高可被判罰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現時被劃入鶴咀海岸保護區範圍內的,包括整個鶴咀灣及附近水域,與垃圾灣東南面一個凹入的小海灣,涵蓋範圍雖然不廣,但巳將重要位置盡納其中。
鶴咀一地,向來很少人可遊覽,皆因該處設有高頻發射站和海底電纜站,故不准外界進入。鶴咀道上,設有警衛崗位,負責登記進出車輛,鄰近建築物更裝有閉路電視,一旦發現有外人闖入,便即時通知警衛,故能擅入者應屬絕無僅有。所以鶴咀海岸保護區便好像與世隔絕,市民根本不能一睹其姿容。
市民雖然不能循陸路直達鶴咀海岸保護區,但在鶴咀道口,即石澳道上一處名為大風坳的地方,卻豎有一指示牌,指示前往保護區的正確方向,此舉雖無不是之處,但可曾考慮會對市民產生誤導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