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生署防疫處官員指摘教學醫院不該發佈未經證實的克沙奇病毒及腸71型病毒等疫情。此一言論,不但招致醫界反彈,多數民眾也感到不解。
其一、最近這兩項傳染病雖然不是法定傳染病,但其殺傷力已足以致死。且對象是幼兒,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條已留下裁量空間,「前項各款以外之傳染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有依本條例施行防治之必要時,得臨時指定之。」所以,衛生主管不應被動,而要依法積極主動。
其二,當證實真相耗費時日,可能因而延誤疫情防範時,衛生主管機關自應假設為最大險狀況,全面展開宣導,將疫情控制到最低。畢竟,衛生單位的最主要責任在快速防疫,追真相可假以時日,並行不悖。
其三,教學醫院的權威與公信力為民眾所信任; 醫院以其實際可疑病例,對社會大眾提警示,並無不妥,政府反而應該檢討通報系統的不健全。衛生工作必須結合全民來做,民間心投入,政府當樂觀其成。
兩個月前,台北市慢性病防治院也曾經因為發佈肺結核疫情而險遭中央主管機關懲處,時引起輿論撻伐,抨擊中央掩蓋實情。但反觀去年霍亂疫情發生時,前任衛生主管勇於面對,動發佈,各界並未加以苛責,反而肯定其擔當。
面對未來還有幾個月的流行期間,民眾關心的是這兩種疫情究竟是什麼症狀?如何防範?多少危險性?政府一味報喜不報憂,反而會加深民眾的恐慌。 主管機關應改正心態,防疫工要主動面對,積極發掘,而不是將它當作國家機密般全面封鎖,畢竟我們要防制的對象是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