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誘發性高血壓的定義是妊娠後半期,先前高血壓正常的婦女此時血壓上升至140mmHg;另一種定義是收縮壓上升30mmHg以上或舒張壓上升15mmHg以上。
這種血壓的變化必須是測量兩次以上均得同樣的結論,兩次間隔至少6小時。
妊娠誘發性高血壓發生率為妊娠之5%-7%。對於年輕的孕婦及低收入的婦女,罹患的危險性為10%-30%,而且對於患者有慢性高血壓之孕婦為25%-35%。
近幾年來,由於產前護理技術的提昇,發生率已大為減少。美國子癇症的發生率已降為零。然而懷孕引起之高血壓目前卻仍高居母親死亡率的第三位。
妊娠誘發性高血壓是最常見的孕期高血壓性疾病,典型的症狀是高血壓、蛋白尿、水腫。通常高血壓的症狀最先出現,是診斷的主要依據。
護理措施:
1.婦女獲得良好的產前護理及營養。
2.避免對婦女及其新生兒造成傷害。
3.使家庭婦女懷孕生產間能有合適之應變策略。
4.減少因治療造成病患感覺與知覺之改變。
5.降低病患及配偶之焦慮。
通常最關心就是自己或胎兒的健康及預後。護理人員應解釋治療、護理計劃及採取這些措施之理由。應以關懷之態度,了解其價值觀,鼓勵表達其感受,並將配偶納入護理計劃中,使先生能提供合適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