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之診斷與處理

妊娠糖尿病之診斷與處理

診斷妊娠性糖尿病,最好在24週至28週口服50公克葡萄糖水負荷試驗,測一小時後的靜脈血漿血糖值全面性的篩檢。若超過140mg%,再進入標準100公克口服葡萄糖三小時再受測試(Standard 3-hour 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 OGTT)。如果無法做到全面性的篩檢,則對於具有任何一者危險因子(Risk factor)的孕婦,應該適時作糖尿病篩檢(Diabetic screening)。這包括:高齡產婦,家族成員有糖尿病史,曾有流產、早產、胎兒先天畸形,胎死腹中,羊水過多,妊娠毒血症,巨嬰,生產損傷等不良產料史或多次出現尿糖,肥胖,懷疑胎兒成長超大等。

由於胰島素的使用及嚴格的控制血糖,糖尿病孕婦的健康問題大為減少,但發生合併症的機會仍比一般孕婦高,常見的合併症有:流產、早產、妊娠高血壓、羊水過多、早期破水、高血糖、低血糖及酮酸血症、陰道念珠球菌和泌尿道感染。

對胎兒及新生兒的影響:因為嚴格的控制母親血糖,明顯的降低週產期死亡率,但母親高血糖將帶給胎兒及新生兒許多問題,高血糖引起子宮胎盤血管病變,有慢性胎盤功能衰竭,胎兒生長遲滯,早產導致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症及呼吸窘迫症候群。

治療:

一、妊娠前期:應以超音波掃描、觀察子宮腔內妊娠,規律性的心跳速率以及胚胎的頭臀徑(Crown rump length),確認妊娠週齡(Early documentation of gestation by ultrasound)。

二、妊娠中期末:應做詳細的胎兒行態學評估檢查,排除神經管缺損症或其他外觀型態的畸形,同時也需安排更高層次的胎兒心臟超音波掃描檢查,排除心臟大血管轉位,或心室中隔缺損等問題。

三、妊娠後期末:從最便捷自助的日常胎動記錄,胎兒心跳監視儀器的觀測及非加壓測驗(NST)到併用實時超音波掃描,觀察胎兒胎動、呼吸運動、手腳肢體的屈展等動作(肌肉張力的表現),四象限羊水指數(反映羊水量),即組合成所謂的生物物理全盤評分檢查,作為胎兒安康狀態的指標。

 

護理師 吳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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