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症的發生率隨著母親年紀的增加而增高,所以衛生署推行三十四歲以上的孕婦應接受羊水穿刺檢查,以檢查出唐氏症胎兒。但是因絕大部分都是年紀三十四歲以下的年輕孕婦,雖然其個別發生率較低,但事實上出生的唐氏症,百分之八十都是二十四歲以下婦女所生下來的,但是又不可能每一位孕婦都去接受羊水穿刺檢查,所以從一九八○年代開始,婦產科界就研究從甲型胎兒蛋白血清檢查到目前的血清唐氏症篩檢,來找出那個孕婦是高危險群,需要做羊水穿刺檢查來確定是否有唐氏症。
目前許多孕婦的困擾常是不能了解血清篩檢結果所代表的意義。因為血清篩檢是根據母血中甲型胎兒蛋白(AFP)及胎盤激素(β-HCG)的濃度和母親年齡、體重等資料,在電腦中算出唐氏症可能的「發生率」,此發生率若大於1/270,則建議做羊水穿刺檢查來「確認」,因此它的檢查結果是一個數值(即機率多少),而非平常其他檢查是「是」或「否」的結果。例如當一個孕婦抽血結果顯示為八百七十五分之一,並不是表示她絕不會生下唐氏症的小孩,而是她的機率較低,更不必說其他染色體異常(如特納氏症、愛德氏症等)是否可能會發生都不知道。畢竟血清篩檢只能檢查出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唐氏症胎兒,有些人即使懷了唐氏症胎兒,血清篩檢仍在正常
範圍內。
另一種情況是當一個孕婦血清篩檢值高於二百七十分之一(此值大約是35歲婦女生下唐氏症小孩之機率),當醫師建議她做羊水穿刺檢查時,就哭得一塌糊塗,也曾有孕婦向筆者哭訴她不要做羊水檢查,她要直接把她的孩子拿掉,事實上這些所謂「高危險群孕婦」來做羊水檢查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結果都是正常的,而非她們所想像的「我的胎兒是唐氏症」。
所以孕婦要了解血清篩檢所代表的意義,(1)不要有錯誤的安全感,也就是當機率低時就以為一定不會生下唐氏症小孩,尤其高齡產婦其他染色體異常機率也上升,不要只抽了血清篩檢,就認為不必做羊水穿刺檢查。(2)也不要反應過度,當唐氏症機率大於二百七十分之一,必須以羊水檢查來確認時就感到恐慌,其實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正常的。
總歸一句話,血清篩檢是一種「篩檢」方法,而非一種「診斷」方法,希望孕婦們能了解其代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