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長期仰賴呼吸器患者的照護品質,四月一日起衛生署、健保局及中華民國胸腔暨重症醫學會將在九家醫療院所試辦『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系統』,提供患者整合性的醫療及居家照護,使患者在良好的照護下,可以擺脫呼吸器自行呼吸。
根據中央健保局統計,台灣地區民國八十六年間連續使用呼吸器超過廿天,經嘗試脫離呼吸器無法成功、須長期仰賴呼吸器才能生存的患者有八千九百四十七人,每年花費七十億元的健保醫療費用。
健保局醫管處副理林金龍表示,一般仰賴呼吸器患者若狀況穩定,在避免佔據加護病房床位的考量下,不是轉進普通病房便是回家療養,患者沒有機會接受呼吸訓練,再加上照護不足,變成終身仰賴呼吸器,患者存活機會降低,此外仰賴呼吸器患者可能同時有抽痰等醫療需求,設備有限的普通病房並非最佳的療養環 境。
因此衛生署去年公告呼吸治療需求患者病房設置標準,使仰賴呼吸器的病患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病裡的病房,希望藉由適當的照護及療養,可以不再需要呼吸器的幫助,自行呼吸,病情獲得改善。
目前符合衛生署設竇標準,設有呼吸照護中心的醫療院所包括馬偕醫院 、長庚醫院、中國醫藥 學院、基隆市立醫院、台北市立萬芳 醫院 、衛生署新竹醫院 、竹東醫院、台南市立醫院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
試辦計畫是結八旦桓九家醫院 ,建立整合性照護體系及導人個案管理制度,健保局將配合患者病程發展,從急性期、慢性期及依賴期。訂定各個階段的照護支付標準,改變現行按病例每天固定給付一十八百元的給付標準。同時醫療院所問也可建立轉介輿合作關係,方便患者就近接受照護,健保局委託胸腔暨重症醫學會設計『呼吸器依賴患者及家屬健康照護手冊』,做為患者日常照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