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四月份的巡邏更出更安排

 

一)  早、中、夜更之更份時間,維持不變。

二)  各出更人員,必須於開更時間(即早上八時正、下午四時正或午夜十二時),在梨木樹行動基地的訓示室內集合。各巡邏小隊的指揮官,會安排車輛將出更的輔警人員送到灣警署,由專人訓示及派更。

三)  各更份的收更時間前約半小時。各巡邏人員會被安排回到灣警署,由專人安排收更及更後訓示。於完成所有工作後,巡邏小隊的指揮官會安排車輛將收更的人員送回梨木樹行動基地收工。

四)  每更的輔警主管人員,請與有關的巡邏小隊指揮官或更份主管保持聯絡,希望上述的安排能夠順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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