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生命的意義
 



如果生命真的有什麼「意義」的話,你猜會是什麼樣的意義呢?一想到一生必須無休止地為一個「明確」的目標而完全投入的話,難道肩上的壓力不會太重嗎?好像又不是在為自己而活了,那樣會是一個使你終生無憾的「意義」嗎?

在此,問一個重要的問題:「人」,相較於一般的動物,有何「神聖性」,以至於「意義」的問題變得如此重要,甚至可為之不惜一死,食肉無味?讓我們退回原點,回想在那蠻荒的時代,人獸相爭尚且來不及,那有什麼「意義」?「求生」便是一切!!直到人們可以安全無虞地酒足飯飽,才得以在體內盲目的激素運作外,
掙脫出思考的天賦,並以靈敏的情感去衡量在一個社會群居的生活互動中,關於己身「愛與被愛」,「尊嚴」,「自我實現」等層面的「精神需求」,就是國文老師上課最喜歡講的那套馬斯洛理論啦!


由此看來,所謂「意義」的內在追求,其實也是我們所不得不面對的「內在需求」而已,放在整個宇宙的求生意志中,其實是庸「人」自擾!因此我不認為有什麼命定的「意義」存在。若說有「意義」的話,那麼「體驗人生」就是唯一的真理。無奈的是,在一個高度發展的人群網絡中,個人往往身不由己,得不到上述的「精神需求」的滿足,故而深陷痛苦之中。必須體認的是:這就是「人生」!站在有缺陷的基礎上,揮舞著雙拳,與頑固的命運之神相搏鬥,這是個「過程」,也是唯一的「目的」!


種種呻吟,悲歎,煩惱,與片刻的歡欣,喜悅,乍看是「缺陷」的,其實已經「完滿」!如此興奮而刺激,「完完全全」的人生!退一步說,不也正是那歡樂前的陰鬱,痛苦,才造就出那些無可取代的完美片刻,一些「衣帶漸寬終不悔」的瞬間嗎?正視無可抹滅的事實,接受它!如此才能算是真正地去「體驗人生」!


答快槍同學疑問

非常感謝DIEHARD為我的講法做了最好的註解!雖然我們在討論「意義」的「意義」上略有出入.....我所言的「意義」乃是一種「絕對客觀」的,適用於整個現象界的概念。而您所言的「意義」則是「相對客觀」的,適用於人類世界的意指。彼此之間並不衝突,反而相輔相成。


若用我的模型,那麼你所謂的「生命的意義」就是我所謂的「精神需求」,而且是被稱為「價值」的一種東西,在所謂的「文化」形成中,透過教育的方式被代代相傳,在表面上維持社會穩定的共同追求,在心理層面中,契合「傅大師」詮釋儒家時所謂的「心安理得」,儘管程度上有「壓抑」的成分存在.....

誠如您在洋洋灑灑的大手筆文章中所欲揭示的唯一道理:一切社會制度,文化,甚至「意義」,都是基於「物質需求」或「精神需求」而存在,也就是為了「求生存」的唯一真理而被需要,而被發明---被人類所發明。所謂的「意義」,就在「價值需求」的體現中,因為深入人類共同的心靈,而存在著,儘管道途中摻雜難以忍受的痛苦,但對於追求者都可忍受。這就是我所說的「體驗人生」啦!這不是一個被動宿命的過程,而是主被動相摻的互動過程,出於實存個體的價值而確定。絕非「空想」,而要親身「體驗」!而這些都是人為的產物,非關大自然絕對性的真理!


Hosted by www.Geocities.w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