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商務出版:墨家部分 ●第五章 墨子及前期墨家
第十一章
《墨經》及後期墨家
(一)戰國時墨家之情形 墨家《墨經》與《荀子˙正名》同為辯者之反動,以「感覺」的立場駁斥「理智」的荒謬觀點。但前者論辯性更高。 (二)《墨經》中之功利主義 利/ 害。「智」。「權」。《墨子》已言「義,利也。」 (三)論知識 1.性質:「知也者,所以知也,而不必知。」 2.來源:聞(歷史)、說(推論)、親(經驗——此為《墨經》之所著重者)。 3.種類:名、實、合(名實耦)、為(目的,實用也) (四)論「辯」 1.狹義:〈經〉、〈經說〉 2.廣義:〈小取〉。辯之用有六,其方法為:「以名舉實」、「以辭抒意」(命題)、「以說出故」(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 大故「有之必然,無之必不然」) 3.立說七法:「或(不盡)、假(今不然)、效」、「譬(物)、侔(辭)、援(援例)、推(由已知推論未知)」 (五)《墨經》中「同異之辯」 「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故同有四種:重、體、合、類;異有四種:二、不體、不合、不類。惠施學說實混淆矣。 (六)《墨經》中「堅白之辯」 就知識論,「於一,有知焉有不知焉」,就形上學,「於石無所往而不得二」。 (七)《墨經》對其他辯者之辯論 (八)《墨經》對堅愛之說之維護 1.「無窮害兼」:「不知其所處,不害愛之。」 2. 「殺盜即殺人」: (九)對於當時其餘諸家之辯論 其中謂:老子「絕學無憂」,既以學為無益,何必以學無益為教﹖ 莊子「言為盡誖」,則此言得為不誖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