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創造人的目的

神創造人的目的(版權屬於H.J.Ho弟兄)

一.

我們看見:

時鐘--->有數目字,指針(為要指示時間)
汽車--->有車輪,駕駛盤(為要代步)

因著神造物的目的,神同時賜下為著那目的而有的特別裝備;
從神所造之物擁有的特點,裝備,稍微知道他受造的目的。

二.

從神創造人,所給與人的,看他創造人的目的:

創世記1:26-28

(1)形像---性情,品德(聖潔,公義,良善,愛心,溫柔,剛強.............)
能從內心切身的了解神 (人沒有牛的性情,雖然對牛的生活,習慣有知識,但是不能了解牛,
牛也不能了解人,因為牛沒有人的性情。)

(2)樣式---外面所行的,表達內心的性情,品德,為此,神給人奇妙的身體.
似神:叫天使和受造之物看見人,就知道人與神關係密切.
(例子:工人認識工廠的董事長,某天看見一位陌生人到來,他的面貌和董事長相似, 就知道這個人與董事長關係密切.)

傳道書12:7, 3:21, 帖前5:23

(3)有靈---天使只是靈,沒有肉身;動物有肉身,有魂,沒有靈;
唯獨人是有靈,魂,身體.
人因為有靈,所以能夠與神相交,來往,能行神喜悅的事.
(動物沒有靈,不能夠與神,與人相交)

創世記1:26-28

(4)權柄---神的權柄統管萬有(天上,地上,地底下)(詩篇103:19)
神將他權柄的一部分---治理,管理全地的權柄賜給人.

三.

從以上所講到,神所給與人的,看見神創造人的目的:

第一個目的:要人與他深深彼此相愛.信任他. (與他相交--->經歷他--->了解他,認識他--->與他相愛.信任他)

第二個目的:要人分享他一切所有(權柄,榮耀........)

四.

創世記1:26-28

生養眾多---神是要沒有犯罪的人,不斷加增,是弟兄姐妹的關係,有相同的"裝備"
,彼此能夠相交--->相愛.

從這裡,我們看見神創造人的

第三個目的:要他所造的人,彼此相愛,分享所有.

五.

人後來犯了罪,不要神,失去了神創造他的目的.
但神創造人的目的(旨意),並沒有絲毫改變,他差自己的兒子到世間,成就了救恩,
因著主耶穌基督的血:

(1)弗1:3-4 使我們成為聖潔,沒有瑕疵.
(2)來10:19 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能以親近神,與神相交.

(3)弗1:5, 約1:12 成為神的兒女--->與神最親的關係,兒子可以最完全享受父親的
一切所有.

(4)弗1:13 得著聖靈--->認識神,行神喜悅的事.
(最大分享神的所有,就是得著聖靈)

(5)提後2:12, 啟22:5 與基督一同作王--->分享神一切的權柄(天上,地上,地底下)
(太28:18, 弗2:22-23)

(6)林前1:9 與基督一同得分--->與基督一同分享神的所有(約17:10)

(7)林前6:17 與主聯合--->彼此相愛的最高峰
--->也是最完全的分享所有
(例子: 路得和波阿斯結婚,路得享受波阿斯的所有,不再像從前拾取麥穗)

(8)徒20:28 主用自己的血買贖教會--->要這一切新造的人彼此相愛.

六.

主耶穌給我們的話,也是說到這三個目的:

(1)太22:37-40, 可12:29-31(申6:4-5,10:12-13, 利19:18)
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
與人彼此相愛(但現在因不信的人不愛我們,只有我們愛人)

(2)約17:3 認識神和認識主自己,就是永生.

(3)約17:8 分享主的道(神賜給主的)
約17:22 分享主的榮耀(神賜給主的)

(4)約13:34 要我們彼此相愛.

從以上的五,六,我們看見,神創造人的三個目的,從起初直到永遠,都沒有改變.

七.

我們既然知道神造我們的目的,我們就當照著神的心意活在他面前:

(1)親近神(與神同行)
(2)彼此相愛
(3)事奉神(在教會中,家庭中,....,一切為主做的)
--->這都是為著愛神而這樣行,這一切都要繼續發展,就越來越認識神,與神相愛,
更能分享神的所有.

八.

若時鐘不準確,或是壞了,雖然還有數字,指針,外貌仍然是一個時鐘,但已失去了
存在的價值,不信主耶穌的人,他(她)的一生是虛空,無意義,無價值.

我們這已蒙恩得救的人,若是活在神造人的目的(旨意)之中,
我們所過的每一天和所做的一切,都有永遠的價值.

為著神創造我們的目的,我們要感謝他,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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