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浸真理

受浸﹐其中所包涵、所表明的真理主要有兩點﹕

1﹚ 歸于父子聖靈的名

我們受浸﹐是受浸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太28﹕19﹚意 思是說我們是永遠屬於聖父、聖子、聖靈﹙三而一的真神﹚ ﹐在神的名下得著全能的保護。今後﹐神會負責我們一生 ﹐無論日子多麼艱難、凶險、痛苦或失意﹐我們深信神必 賜下及時所需要的拯救、力量和引導﹔因為我們是屬於神 的﹐神也屬於我們。神的孩子們是無須為明天憂慮﹐因為 他必看顧﹐總不撇下我們﹐我們大可放心。

歸于神的名下﹐亦講出我們脫離了黑暗的權勢﹐脫離 了魔鬼的手﹐並與牠一刀兩段,從此永無關係,同時也不 再屬這罪惡的世界,不屬任何假神、偶像菩薩。這是多麼 榮耀的釋放啊!受浸的見証的确彰顯出神救恩的榮耀,
羞辱了魔鬼。哈利路亞!

2)歸入基督,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與主聯合)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 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 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 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与他聯合,也要 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 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 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
與他同活。” (羅6:3一8)

一個重生得救的人因著聖靈的感動和主愛的激勵,會 得到奇妙的改變,並勝過以前所不能勝過的罪惡與壞習慣 。他不再自私自利,不再只顧吃喝玩樂、貪慕虛榮,他的 人生有更高尚的目標和道德觀念,對罪有越來越大的敏感 性(不像從前麻木地犯罪)。他開始喜歡讀聖經、禱告和 與別的基督徒來往,並愿意以愛心、誠實待人。這樣奇妙 的改變誠如聖經所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 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 l7)

從前那個敵對神、喜歡犯罪的他(舊人)已不復存在 ,死了,現今活著的乃是個新人,且有基督在他裡面活著 (腓2:18);他就像是從死裡復活,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 式。受浸,就是要講出這個經歷。

受浸的過程可分為三個動作:

1)下到水裡去(表明與主同死);
2)浸沒于水裡(表明與主同埋葬);
3)從水裡起來(表明與主同復活)。

這一個水就像泥土,受浸的人下到水裡,又浸沒于水 里,是象他死了,又被埋在泥土中;從水裡起來,是象徵
他從死裡复活。

我們与主同死,並非說我們這活著的身体真的曾與主 同釘十字架而死去,(干千萬萬的罪人怎能與主同釘在一 塊木頭上呢?)乃是說:因著主在十字架上代死,當我們 悔改信主的一刻,神就算我們這群罪人處決了,消滅了, 受了該受的刑罰;因著主的死,在神律法上我們也死了。 (羅7:4一6)不但如此,因著神叫主從死裡復活,他的大能 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主的復活連帶我
們也一同復活了。

「 在律法上死了」究竟是甚麼意思呢?請看以下一個 比方:還記得我們小時讀過「花木蘭代父從軍」的故事嗎 ?相傳她假扮男裝,代替年老父親出外打仗,憑著她英勇 武功,殺敗敵人,為國家取得勝利,她的孝心也為後世所 讚揚。現在我試將這故事改變一下,假使花木蘭代父從軍 ﹐出師未捷身先死﹐結果會如何呢﹖在國家軍兵陣亡冊上 會寫上哪一個名字呢﹖很明顯﹐是花木蘭的父親。實際上 死了的是花木蘭﹐但在國家法律上﹐死的卻是她父親﹔從 此﹐國家就算這個人已不存在﹐也不會再召他當兵。同樣 地﹐今天我們因著主的代死﹐在神律法上也是死了﹔因著 主的復活﹐我們又得稱義、得永生了。

主的死和復活帶來無限恩典﹕

與主同死╴╴講出神已消除我們的罪債﹐再不會定罪、 刑罰我們。﹙羅5﹕9﹐8﹕1﹐加3﹕13﹐來9﹕27一28 ﹚

與主同埋╴╴講出我們的舊人已不復看見﹐徹底消失﹐ 神永不追究、永不記念我們的罪。﹙來10﹕17﹐詩103﹕
12﹐彌7﹕19﹚

與主同復活╴╴講出我們得著重生﹐成聖稱義﹐成為新 人。神的兒女﹐并與主聯合﹔將來身體還會復活﹐永遠與主 同在。﹙彼前1﹕3﹐林前6﹕11﹐17﹐15﹕20一23﹐
林后5﹕17﹐約1﹕12﹚

與主聯合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
與他聯合。” 羅6﹕5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林前6﹕17

受浸﹐另方面也講出我們永遠與主聯合﹐主用他自己 的寶血﹐以他的生命來聘我們、買贖我們來歸他﹐今後無 論是死是生、是患難、逼迫﹐都不能叫我們與主分開。主 是頭﹐我們是身體﹔主是新郎﹐我們是新婦﹔主是葡萄樹 ﹐我們是枝子。這是生命上的聯合﹐是心靈至深處的溶合 ﹐彼此不能分割。這是神人之間真愛真情的結合﹐並沒有 時空與生離死別的阻隔﹐它的意義實在超越人間的婚姻關 係。所以﹐受浸也可說是一個更美的屬靈婚禮。既是如此 蒙恩﹐我們豈不應當將自己完完全全的奉獻給神﹐以具體 行動的愛去回應他那份長闊高深的大愛嗎﹖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 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 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 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12﹕1-2

附篇一﹕離棄偶像歸向神

所有曾拜偶像﹐及與邪靈有接觸﹐有關係的人﹐要特 別注意﹕

一個人信主耶穌後﹐他便不應再拜偶像或接觸任何 涉及迷信、交鬼的事物﹙例如﹕問米、碟仙、掌相、星座 、打坐、神打﹚或參與慶祝假神誕期的活動等等。因為 只有一位創造天地萬物和全人類的真神﹐只有一位救主耶 穌基督﹐所以他應該將以往所拜的偶像、神位、神壇、符 咒等丟棄。要注意﹕除掉偶像一定要徹底﹐萬勿留下一個 半個﹔一些迷信有符咒的物品﹐諸如念珠、頸鏈、手環、 碧玉也應棄掉。名貴佛像也不要愛惜﹐不可送給別人。燒 掉一切有關邪術、交鬼、迷信的書刊。最好﹐他也在受浸 之時公開宣告、聲明自己決心接受主耶穌為救主﹐今後與 魔鬼、一切偶像菩薩等完全斷絕關系﹐放棄所有從邪靈而 來的力量和好處。受浸是行動上的一種見證與宣告﹐而再 用口聲明講清楚也是須要和很有幫助的。

離棄偶像歸向真神﹐才是真有福氣﹐你若相信主耶穌﹐ 便是屬於主的人﹐在他全能的保護下﹐絕沒有甚麼能傷害 你。最重要的是你完全信賴主耶穌﹐徹底離開罪惡﹐千萬 不要仍對偶像菩薩暗存絲毫希望和倚靠。憑著信心、主的 大名﹐任何鬼魔你都能勝過﹗即使遇上邪靈的攪擾﹐你大 可奉主那穌的名驅逐他們離開。

最後·送給你幾段經文·彼此互勉﹕

“…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1﹕9

“…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耶穌對他們說 ﹕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我已經給你 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蝎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
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路10﹕17一19

“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邪靈﹚﹐因 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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