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愛世人
是‘人死如燈滅’的意思”不 ,這不是聖經說滅亡的意思, ‘滅亡’原文不是失去知覺或停止知覺的意思。肉身的死 是細胞停止活動,再沒有知覺了。但肉身死後,靈魂要受第 二次的死,這滅亡二字,與馬可2:22“壞了”、 路加15:4,6‘迷失”相同,就是永遠受刑罰的意思。
2﹒不信的人就要永死,永死就是要到火湖裡永遠被火 燒:
死,就是與神隔絕,永遠在火湖裡受痛苦。神不在火裡,
所以是與神隔絕。
有人認為神很殘忍,把人永遠丟在火湖裡受痛苫。但 神給我們在世上幾十年,在幾十年裡給我們預先警告,他 又呼喚人來得永生,這是神的慈愛。我們拒絕神的愛,是 自取滅亡,絕不能說神是殘忍。
3﹒“不至滅亡”就是得救的意思:
自亞當犯罪後,凡真心信靠的人都是因信得救的。舊
約的人是因信得救,新約的人也是因信得救的。“叫一切信
(靠)他的,不至滅亡”,也可說“叫一切信(靠)他的,
就必得救。”
五、“反得永生”
上文說,“不至滅亡”,就是得救,為什麼又說“反得永
生",呢?得救豈不是得永生嗎?為什麼這樣重復呢?
原來這是一件事的兩方面:得救是不滅亡;得永生是
不滅亡的人又得耶穌復活的生命。首先讓我們看看舊約對
永生的說法。
1﹒舊約有“永生神”:“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 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 (申5:26)” 竟敢向永生神的軍隊罵陣麼?(撒上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