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近主

全部聖經也從來沒有說過,神要我們在偶然跌倒,被過犯所勝之後,若是要回到他面前, 就必定要認罪.

約翰一書一章九節,是講到還未悔改信主耶穌的人,若不肯悔改信主,還說自己從來 沒有犯過罪,說自己沒有罪,就是自欺,他仍在罪中,而當人願意悔改信主,向神認罪, 神就照著他的信實,公義,因著基督的血,基督的救恩,赦免這個人的罪,這時人就蒙恩 得救,成為神的兒女,成為新造的人.

當我們蒙恩得救之後,若偶然跌倒,被過犯所勝,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為我們 成就救恩的主耶穌基督(約一2:1-2),當魔鬼控告我們,主就為我們辯護, 他已經為我們流血,捨命,替我們受了刑罰,付出了贖價, 神在我們悔改信主耶穌的時候,已經赦免了我們一生所有的罪, 所以我們再沒有罪,我們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坦然無懼的進到神面前.
(約一1:7,來4:14-16)(也請參看<受浸>.)

誰能控告我們呢?有神稱我們為義了! 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 也替我們祈求! (羅8:34)

認罪,不是得到神赦免罪的條件,我們的罪得著赦免,是單單因著基督耶穌的血. 我們蒙恩得救之後,若是偶然跌倒犯罪,全部聖經告訴我們,神不是要我們向他認罪, 神是要我們悔改,而悔改,是人自己內心的決定,是人的意志的決定,要從忘記神,背向神, 得罪神的情況,光景,地步,回轉歸向神,聽從神,做出相應的行動,靠著聖靈遵行神的話.

在我們偶然跌倒犯罪之後,聖靈提醒我們,主在我們心裡工作,也安排環境,事情,........., 使我們知道自己的光景,提醒我們要悔改.

當我們醒悟過來,願意真誠悔改的時候(那一秒鐘),不用我們的口說出來,神就知道了, 因為神是全能的神,他鑒察人心,完全知道我們
(徒15:8,詩139:1-4).

人若是得罪別人,就要向人作出表示,因為人不能知道別人的心,所以應該認罪,道歉. (雅5:16,路15:17-18,21)

主耶穌曾經說過一個浪子的事,要我們更加知道父神對我們的愛.(路15:11-32) 那個浪子願意悔改,回家的時候.相離還遠,他的父親看見他,知道他已經悔改, 沒有等他來到自己面前,也沒有要他先向自己認罪才饒恕他,父親早已饒恕了他, 不要他認罪,就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因為他是自己的兒子, 父親日夜都盼望著他的兒子回到自己面前.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的父神對我們的愛更是無可比較的,他早已藉著主耶穌 成就了救恩,使我們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回到他面前,得到憐恤,恩惠.

Previous Home Next

福音站
培訓站


郵寄地址: Sparrow


This page hosted by GeoCities. Get your own Free Home Page
Hosted by www.Geocities.w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