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濟 解 釋 卷 二 》

第一章、第六節:分離定律

   

 

分離定律(separation theorem)也是費沙發明的,雖然這名稱是後人所起。這定律的分析架構被廣泛地引用到其他的分析上(例如對外貿易的分析)。

分離定律是說在有市場、交易費用夠低的情況下,一個人的投資與消費是可以分開來作決策的。這與我們在前文提及過的──投資是消費在時間上的權衡輕重──沒有衝突。今天投資多了,明天的消費當然可以增加。然而,如果有借貸市場的存在,而又只有一個明確的利率,一個人可以借而投資,可以借而先消費,也可以貸款出去而後連息收回。

有單一利率的借貸市場,消費的均衡點是利率與個人的「邊際時間替換意圖」相等(見本章第四節),而投資的均衡是利率與回報率相等(見本章第五節)。這樣,在整體的均衡上,邊際替換等於利率等於回報率。重要的是,因為投資歸投資,消費歸消費,今天的投資與今天的消費可以完全沒有關連。你可以盡傾所有投資於一個項目上,然後借錢來花天酒地一番。

還有兩個重點需要補充。其一是在好幾個曾經提出的衡量投資的準則中,只有一個永遠是對的。那就是爭取最高的財富。利率等於回報率是一個準則,但那只是必需而不一定是足夠的(necessary but not sufficient)。這是因為投資的回報曲線可能彎上彎落,有兩個或以上的同樣回報率。例如建造一度假村,投資可大可小;從小加大,有多個選擇,其回報曲線往往是波浪形的。有幾個與利率相同的回報率的選擇,首選是折現後財富最高的。

第二,若借貸市場有可觀的交易費用,分離定律就不容易成立了。例如,借錢的利率若高於存款利率──這是一般的情況──投資者可能不願意借錢消費。這樣,投資與消費的決策就不能分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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