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 學 說 需 求 》

第四章、第六節:貧窮物品與嘉芬反論

 

經濟學上Inferior good一詞,香港的教育權威譯作「次選貨品」,錯!國內譯作「低檔物品」,也錯,但比較好一點。我譯之為「貧窮物品」,大為不雅,卻是對的。

什麼是貧窮物品呢?我的收入不高,喝啤酒,但昨天賭馬贏了十萬元,收入增加,就轉喝葡萄酒,不喝或少喝啤酒了。窮時喝啤酒,收入增加就轉喝葡萄酒,是某些人之常情。因為收入增加而需求量減少了的,就是Inferior good(貧窮物品)。但上述的啤酒可不是次貨,或是次選,也不是低檔。啤酒可能精美絕倫,但我就是賭馬輸了,或窮時才多喝一點。

這是說,啤酒與葡萄酒的相對價格不變,但我的收入增加或減少時,邊際上的替換意圖改變了,有可能變到因為收入上升而少喝了啤酒。

上述的平凡現象及其正確邏輯帶來了經濟學上最嚴重的一個問題。在整個功用分析中我們只有三個安全可靠的定理假設:其一是每個人爭取局限下最高的功用數字;其二是替換定理;其三是內凸定理。這三個定理都約束行為,但因為功用或等優曲線非實物,可以推出來的驗證含意不多,所以解釋行為的用途也不大。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約束行為更強的定理,足以解決「功用」非實物所引起的困難。我們問:假若要獲取某經濟物品的代價減少了,一個人對該物品的需求量是否必定增加?這是經濟學的重心所在,而直覺的答案似乎是:當然啦!然而,用以上的三個定理,這個代價與需求量的必然規律我們怎樣也得不到。

以價格作為代價吧。某經濟物品的價格下降,依照內凸定理,其需求量必定增加,但那是假設停留在同一的等優曲線上,功用數字是不變的。某物品的價格下降,消費的人無形中增加了實質收入,其功用數字是會增加的。價格下降的本身會導致該物品的需求量上升,但收入或功用數字的增加可能導致該物品的需求量上升或減少——這後者是「貧窮物品」的作用了。

一種貧窮物品的價格下降,這下降的本身使該物品的需求量增加,但價格下降引起的實質收入增加,貧窮物品的需求量會下降。二者相加,一正一負,需求量可能還會上升。然而,在邏輯上這一正一負也可能有需求量下降的效果。這後者就是有名的嘉芬反論(GiffenParadox)了。

是馬歇爾(A.Marshall)在他的名著的第三版(一八九五)寫出來的。一位名叫嘉芬的爵士(SirRobertGiffen,1827-1910)向馬歇爾提出如下的一個反論例子。包是一種主要的糧食,如果包的價格大幅下降,消費者的購買力上升,多吃了肉類,因而少吃了包。包之價下降,但需求量卻減少了。這反論使例子中的包被稱為嘉芬物品(Giffen Good)。在邏輯上,嘉芬物品不限於包——任何物品都可能是嘉芬物品。

嘉芬物品這回事,任何念經濟的大學一年級學生都耳熟能詳。他們不知道的——而所有經濟學者也奇怪地忽略了的——是嘉芬物品能在邏輯上存在,是因為我們單從個人需求那方面看,忽略了人與人之間的競爭。我認為在邏輯上,嘉芬物品不可能在市場成交,而在沒有市場的制度下,這種物品也不會用作走後門,或私相授受,或用作政治交易,或以論資排輩來分配。換言之,嘉芬物品若在真實世界中存在,邏輯上它只能存在於魯賓遜的一人世界中。魯賓遜的世界不可能有市場或任何社會或制度的分配問題,但魯賓遜有需求,也要付代價。因為沒有人與人之間的競爭分配,在一人世界中嘉芬物品可能存在。分析市場運作時我再會把我對嘉芬物品的觀點加以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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