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 學 說 需 求 》
第三章、第七節:經濟學的範疇
經濟學既然不可以判斷什麼是好是壞,那麼其範疇是包括些什麼呢?答案是,經濟學的範疇包括三部分。
第一,在知道有關的局限條件(constraints)或遊戲規則(這就是產權制度或人與人之間的權利劃分)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推斷所用的競爭準則是什麼。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處理上往往不容易,但高手若願意付出代價,他總有辦法做得到。說起來,這是實證經濟學上最容易分辨高手與低手的地方。
世事如棋局局新,局限條件千變萬化,任何分析都不可能包羅萬有。有關的而重要的局限條件是要抽選出來而使之簡化的。但什麼算是「有關」,什麼算是「重要」,分析者卻不能妄作判斷,隨意取捨,因為這樣做,分析者就可以隨意得到他所希望得到的結論了。換言之,局限條件的取捨,是要有約束的,而這約束需要一個理論。這個比較深入的有關方法論的問題,我會在分析價格管制時詳述的。
第二——這是經濟學最容易的一部分了——是有了競爭的準則,經濟學可以推斷人的行為會怎樣,資源的使用會怎樣,財富或收入的分配會怎樣。上文說過,準則的不同會導致行為的不同,而勝負的人(收入的分配)也會跟不同的。上文所說房屋分配及排隊購物等例子,就屬於這一部分。
事實上,撇開近三十多年來的發展不談,有二百多年歷史的西方經濟學,可取的(非價值觀而又有解釋能力的)都是這一部分。那所謂收入分配(income distribution)與資源使用(resource allocation或resource use)這兩大項目的劃分,是經濟學的傳統。就是在今天,經濟學的教科書還是這樣處理的。
但在傳統的經濟學上,關於收入分配與資源使用的分析,大都是基於自由市場以市價定勝負的準則。這準則只能在私有產權的制度下出現。換言之,傳統的經濟分析,雖然可解釋收入的分配與人類的行為,但其範圍很狹窄。私有產權所約束的遊戲規則,只不過是千變萬化的規則中的一部分。假若我們熟讀一般經濟學教科書,不管是怎樣高程度的,我們能以之解釋世事方面的,範圍極小。墨守成規地學經濟,將課本唸得滾瓜爛熟,並不一定稍知門徑,登堂入室更談不上了。科學要活學活用,經濟學更是如此。
傳統的經濟學分析大都是以市價為準則,很狹窄,但這並非是說不同的競爭準則,經濟分析就無能為力。正相反,近三十多年來,那所謂新制度經濟學(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不斷地以基本的經濟學原理,擴展到五花八門的準則上。不同的競爭準則當然會有不同的效果,但卻可用同樣的理論基礎來處理。只要我們能肯定地指出競爭的準則是什麼,推斷收入分配與資源使用的行為並不困難。那是說,一旦弄清楚有關的遊戲規則(局限條件),斷定了競爭的準則是什麼,一個高手花不上幾天的工夫就可以將競爭的行為推斷,而其準確性甚高。
經濟學範疇的第三部分,是最困難的了。那就是,要解釋遊戲規則是怎樣形成的。為什麼世界上有共產制度?為什麼香港有租務管制?又因為遊戲規則與競爭準則有直接的關係,所以這部分也就要解釋競爭準則是怎樣決定的。為什麼香港大學教師的居住單位要以分數配給?為什麼共產中國要論資排輩?
不同的產權制度是怎樣形成的?法律為什麼因時因地而變?香港的立法程序為什麼與台灣的不同?什麼是國家?為什麼要有國家?為什麼有些國家有憲法,另一些沒有?為什麼中國大陸要搞統戰?這些都是深奧的問題。
但很奇怪,有時經濟學者認為是高深莫測的經濟問題,不懂經濟學的卻會認為是淺顯之極。他們喜歡在這些問題上滔滔不絕地大發議論,過癮之至,但他們的「解釋」與科學無關。若問香港的立法會議員:為什麼某法例被通過了?他們總不免雄辯地議論一番。但假若我們細心地分析一下他們的「理論」,我們通常只得出四個結果:(一)他們所說的是特殊理論(adhoc theory),毫無一般性的解釋能力;(二)他們說的是套套邏輯(tautology),完全沒有內容;(三)他們說的是他們自己的價值觀(value judgement),與科學無關;(四)他們說的是謬論(nonsense)。
海耶克(F.Hayek)曾經花了不少時間解釋這經濟學範疇內的第三部分的問題,沒有什麼大收穫。近二十年來,政制理論(Theory of the State)漸成為經濟的一門熱門學問,參與的高手如雲,包括布格南(J.Buchanan)、史德拉(G.Stigler)、貝加(G.Becker)、德塞姆茨(H.Demsetz)等人,但都沒有重大的收穫。當然,他們其他的研究,收穫是多而重要的。我自己曾在《中國會走向「資本主義」的道路嗎?》那小書內創立了一個政制理論,自覺滿意,但重視這理論的就只有高斯一人!雖然這理論準確地推測了中國的體制轉變,但可靠的驗證,還需更長的時間。
《經濟解釋》應該是我認真地寫的最後一本經濟學的書了。關於制度或政制的形成這個湛深的問題——上文所說的經濟學範疇的第三部分——若要有大收穫,我認為必須從合約的選擇那方面做起。這是關於交易費用與合約的關係、公司的本質、組織的結構等問題了。這些應該可以擴展到國家、制度那方面去——齊家、治國、平天下。一九八一年我走這條路,以理論準確地推測了中國的制度轉變。雖然只這一次,不夠說服力,但還是比所有的行家多了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