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奧思定主教懺悔錄(10:1-2)–主,我的真面目已顯示給你了
主,你認識我,願我認識你。願我認識你,「如同我被你所認識」一樣。你是我靈魂的力量,請你進入我的靈魂並加以點綴,使它「沒有污點,也沒有皺紋」,而使你擁有它並佔有它。這是我的希望,所以我才敢說話;當我該喜樂時,就是這希望使我喜樂。至於此生的其他事物,越不值得哭的,我們就該為它們哭;它們越值得悲傷,或許我們越少為它們悲傷。「因為你愛真理」,因此「履行真理的人,便趨向光明」。我願當著你的面在我心中藉此懺悔履行這真理,並在許多證人面前以文字來表明。
主啊,人類良心的最深處,在你眼前都暴露無遺,那麼,我心中任何隱密,還有什麼不能向你承認的呢?因為我寧願把你在我面前隱藏起來,而不願把我在你面前隱藏起來。現在呢,我的哀嘆證明,我對自己也不滿意,為此你就光照我,並使我喜歡你,愛慕你並渴望你,致使我自感慚愧,並捨棄我自己而選擇你,除了在你內,我不會取悅於你,也不會取悅於我自己。
主啊,我的真面目已經顯示給你了;我也說過,我向你坦白有何益處。因為我作這事,不是利用身體的言語和呼聲,而是用靈魂的言語和思想的呼聲,這是你的耳朵所了解的。我如果是壞人,那麼向你坦白,無非是使我難堪;如果我是好人,向你坦白,無非是不要把這善歸於我:「主啊,因為你降福義人」,但是你先「使惡人成為義人」。我的天主,因此,我在你面前的坦白是默默進行的,又不是默默的:因為它無聲無息,卻又在我心中高呼。
主啊,是你判斷我,因為「除了在人內的神外,誰能知道人的事呢?」雖然如此,人的某些事卻是在人內的神所不知道的;主啊,你知道人的一切,因為是你造了人。至於我,雖然我在你面前自謙自卑並自視如灰土,然而,我知道有關你的一些事,這是我有關我自己所不知的。
的確,「現在我們是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還沒有面對面的觀看」;因此我在離開你旅行時,我便更臨近我而遠離你;可是,我也知道,你總不會受到侵犯;而我卻不知道能抵抗哪些誘惑,或不能抵抗哪些誘惑。可是我有一個希望;因為「你是信實的,你不容許我們受誘惑,超出我們所能承擔的,而且是在受誘惑時,必定開一條出路,使我們能忍受得住。」
因此,我將坦白關於我自己我所知道的和我所不知道的。因為關於我自己我所知道的,是由於你的光照;關於我自己我所不知道的,我繼續不知道,直到我的黑暗,在你面前如日中天為止。
(常年期第八週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