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森主教聖額我略訓道篇釋義–明智人的眼睛注視他的頭

 

如果靈魂舉目注視他的「頭」–基督,如同保祿所解釋的,由於他視力的敏銳,便可算是有福的,因為他能看到那沒有罪惡黑影的地方。那偉大的保祿、和其餘與他同樣達到聖德高峰的人,都曾注視那「頭」,所有那些在基督內生活、行動並存在的人都是如此。

 

處於光明中的人,不可能看見黑暗;同樣,注視基督的人,也不可能矚目於任何虛幻。誰注視「頭」–我們了解這「頭」便是萬有的原始–便是注視所有的美德,(基督就是各方面都完美而絕對之德的化身)就是注視真理、正義、不朽和一切美善。所以「智者的眼睛是在頭上;而愚人卻在黑暗中行走。」因為誰不把燈放在燈臺上,而放在床底下,便是使光明變成黑暗。

 

另一方面,有多少人從事追求天上之善,專務默觀實有之事,卻被認為是瞎子和無用的!保祿說他就是那樣的人:他「為了基督而成為愚人。」因為他未曾把他的明智和學識,用於任何奴役我們的世物上。因此他說:「我們為了基督的緣故成了愚人」,這好像說:「我們對那屬於下界生命的事物,成了瞎子,因為我們舉目向上,注視著頭。」如此,他度的生活是,居無定所,食不得飽,到處流浪,衣不蔽體,忍飢受窮。

 

誰看到他身陷囹圄,受人掌擊,遭到覆舟,與怒濤搏鬥,身帶鎖鏈,而不想他是一個可憐的人呢?可是雖然他在世人中間受了這些苦,卻沒有轉移他的目光,反而時常注視著「頭」,說道:「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是困苦嗎?是患難嗎?是迫害嗎?是飢餓嗎?是赤裸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這好像在說:「誰能把我的眼睛從頭上挖出來,而移植到那被人踐踏的世物上呢?」

 

當他命令我們「仰慕天上之事」的時候,便是曉諭我們要同樣去作,換句話說:「眼睛要注視著頭。」

 

(常年期第七週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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