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一章 弟兄間彼此服從

4月29日、8月29日、12月29日

1在會院內,眾人不僅對會父表示聽命,弟兄之間也能彼此服從,這是天主的降福。2因為我們知道,服從是到達天主必經之路。3因此,會父及他所立的長上的命令應當居先,對此我們不許任何私人命令超越它。4此外,晚輩該以愛心和關懷,服從他們的長輩。5如果發現有人好爭執,當糾正他。

6如有弟兄,不論是為何細故,在會父或長上給予指正時,7或覺察到長上對自己動怒,或不滿,無論如何細微,8他立即投其足下,伏地賠禮,直到長上息怒,給了降福為止。9凡蔑視此規,而不肯這樣做的,應受體罰,如果他執拗而不服,則將他逐出會院。
 

(註一)聽命,原文作Obedience bonum,直譯為「聽命的利益」,D. Tustin Me. Cann 譯作The virtue of Obedience 聽命之德。查Obedience bonum 這一說法,原出若望伽仙的《隱院規章》。聖奧思定也多次用過此說法。爽快的聽命不但能使天主和長上喜悅,而且為聽命的本人也是一樁有「利益」的事。因為每一次聽命,是消滅一部份自私自利,多一點把自己獻給天主,與天主結合更近一步。

聖本篤會規,自首至尾不停地講聽命,有人稱聽命是會規的始和終Alpha etgm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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