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七章 修會中的手藝人
| 4月10日、8月10日、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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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會中若有手藝人,在得到會父許可後,他們應該極謙恭地操作手工藝。2但是,他們中若有人,因為自己手工的技藝而自負,自以為對修會有所貢獻,3該命他離開手藝的工作,除非他後來謙抑自下,重獲會父許可,否則不得再操手藝(一)。 4如果有手藝成品出售,經手這批交易的人,不得行使欺詐,5他們應時常想到阿納尼亞和撒斐辣夫婦在肉軀上所受的死亡(宗5:1-11)。6否則他們自己,和其他凡在修會財物上行使欺詐的人,在靈魂上要受到同樣的死亡。
7在售價上不要讓貪吝的毛病潛入,8物品的價格要比一般售價低些,9「好叫天主,在一切事上,因耶穌基督而受到光榮。」(伯前4:11) |
| (註一)聖本篤不贊同,那抹殺人的天性和特長的神修學派;他主張天才應在不損害靈魂的條件下任其發展。如果藝術家因其技術而驕傲,會父勿姑息物質的損失,應以人靈和修院的神益為重,著令他離開他的工作。 關於助理修士Lay
brothers,聖本篤隻字未提,蓋自第八至第十世紀間,隱修士升神父者日增;他們要長時間舉行禮儀,又要讀書,一般粗重和技術工作,便落到不識字和非神職者的肩上了;但他們確是隱修士,受同等的待遇,只是較少參加神業而已。他們不參加修院會議,也不參加意見。至第十一世紀,助理修士便形成了獨立的階級。D.A.
Savaton說:本來自我犧牲作助理修士,是高尚美麗的聖召。近代助理修士聖召的稀落,究其原因是教友家庭的信德日趨脆弱,對隱修的功益發生猶豫,為自由平等的煙霧所迷惑的緣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