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章 夜禱後的靜默
| 3月21日、7月21日、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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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任何時間,修道人都應該熱中於靜默,尤其是晚間。2因此,無論是守齋日或平日時間都該如此安排:3如果是用兩餐的季節,用完晚餐,大家便立刻聚集一處坐下,由一位弟兄誦讀「教父講道集」、「教父傳」(一),或其他可以啟迪聽眾的讀物。4但是,不要讀舊約七書(二)或列王紀,因為此時聽這一部分聖經,為心智薄弱的人,是不適宜的,這一部分聖經,應留在其他時間誦讀。 5守齋日,在晚禱後稍等片刻,隨即按規定閱讀聖書,6讀四、五頁,若是時間許可就多讀些,7好使得在這一段時間內,眾人都能聚齊,即使那些有職務拘身的弟兄也能趕到。8當眾人聚齊時,便開始誦念夜禱,結束後,走出聖堂,從那時起誰也不許講話。9若發現有人疏忽這條靜默的規矩,應受嚴格處罰。10只有在必須和賓客交談,或會父對誰有什麼吩咐時,才可破例。11即使在這種情形下,應力求態度穩重和言語簡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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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教父講道集》(或作《會談錄》)Collationes是介紹古代隱修制度和其神修的巨著,著者為若望伽仙。《隱修祖師傳》(或作《曠野聖祖的生活》)Vitae
patrum是一部論埃及初期隱修的文獻。但不知作者是誰,也不知此書成於何時;但知它的希
臘譯本,出自亞立山的弟茂德之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