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聖詠的安排

2月21日、6月22日、10月22日

1日課的開端詞是:「天主,求你快來救我,上主,求你速來助我。(詠702)」及聖三光榮頌,然後念本時辰的讚美詩。

2至於主日的早禱,念聖詠第118篇中的四首。3其餘的每個時辰,就是午前禱、午時禱及午後禱,則各念聖詠第118篇中的三首。4星期一的早禱,念三篇聖詠,即聖詠第1篇、第2篇及第6篇。5從星期二開始,每天的早禱,依照聖詠的先後次序念三篇聖詠,到聖詠第19篇。不過,聖詠第9篇和第17篇各分成兩段來念。6因此,主日的誦讀日課,總是由聖詠第20篇開始。
 

2月22日、6月23日、10月23日
7星期一的午前禱、午時禱及午後禱,該念聖詠第118篇餘下的九首,每個時辰三首。8所以,在主日和星期一兩天內,念完聖詠第118篇。9自星期二起,午前禱、午時禱及午後禱,則從聖詠第119篇起,到127篇為止,共九篇聖詠,每個時辰各念三篇。10每天的這三時辰,都重覆誦念同樣的聖詠,直至主日。至於讚美詩、讀經及啟應經的安排,每天都一樣。11因此,主日的早禱常從118篇開始。
 
2月23日、6月24日、10月24日

12每天晚禱該唱四篇聖詠,13從聖詠第109篇開始,到聖詠第147篇為止,14除去已經分配到其他時辰的聖詠,即從聖詠第117篇至第127篇,以及聖詠第133篇和第142篇,15其餘的聖詠都該在晚禱中念。16既然還缺少三篇聖詠,那麼從以上數目中較長的聖詠:聖詠第138篇、第143篇及第144篇,將其分成兩段來念。17不過,因為聖詠第116篇太短,該將它同聖詠第115篇合併。18晚禱中聖詠的次序,就這樣編排,至於晚禱中的其他部分-讀經、對答詠、啟應經及謝主曲-則照上面的規定誦念。

19夜禱,每天都念同樣的聖詠,就是聖詠第4篇、第90篇、以及第133篇。
 

2月24日、6月25日、10月25日

20為白天各時辰的聖詠次序,既然已經安排好,其餘的一切聖詠,該平均分配給七天的誦讀日課,21把其中較長的分成段落,每夜選定十二篇聖詠。

22無論如何,我們極力主張,如果有人不滿意這種聖詠的分配法,他該以他認為更好的方式,另行安排。23但是,在任何情形下,都該把一百五十篇聖詠,在一週內全數念完,並且在每個主日的誦讀日課中重新開始。24如果在一週的時間內,會士沒有念完全部聖詠及慣常的聖歌,則顯出他們在所誓許的侍主神業上太懶散。25因為我們都讀過,我們的聖祖們在一天之內,就努力地完成了這件工作,但願我們這些不夠熱心的人,至少能在一週內完成此神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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