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聖人慶節應如何誦念誦讀日課
| 2月17日、6月18日、10月18日 |
| 1聖人們的慶節和所有節日,當依照主日的規定誦念。2除了當天(一)專有的聖詠、對經及讀經外,其數目應保持以上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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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原文作「本瞻禮日」,但「本日」作何解?會規詮解家為此問題打了數世紀的筆墨戰。D.
Calmet主張「本日」指瞻禮所遇的日子,或主日或平日。即是聖詠、誦讀,和對經都念平日念的,因為不如是,聖本篤在第十八章所懇切叮囑的:「在任何情形下,都該把一百五十篇聖詠,在一週內全數念完」,便無法實現。D.
Mege則一口肯定「本日」是指瞻禮本日,即是瞻禮應念本瞻禮的聖詠、摘經和對經,因為聖本篤不止提了聖詠,還連接說了誦讀和對經;理由是平日,冬季僅有三篇誦讀,夏季則只有一篇短誦讀,況且平日只第一份日課有正式的對經,這樣總也湊不夠瞻禮應念的十二篇。但是D.
Calmet反駁說:所謂用平日的誦讀,是說瞻禮的誦讀應與平日的誦讀選自同一處,卻可以念十二篇,至論對經和對答詞,或念平日的,或念對經本上為瞻禮公用的。
結論:D.
Delatte與公眾意見都贊同第二主張,一因當時的瞻禮為數無幾,有幾次不念平日的聖詠,也算不了甚麼大事,二因東西方的隱修院為瞻禮的日課,多與會外的相同,所以本譯本,譯作「念屬於本瞻禮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