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平日如何誦念晨禱
| 2月15日、6月16日、10月16日 |
| 1平日晨禱,該照以下的方式誦念:2如同主日先念聖詠第66篇,無對經,但慢慢誦念,以便大家都能趕上念聖詠第50篇,此篇聖詠該有對經。3以後照慣例念另外兩篇聖詠,其安排如下:4星期一,念聖詠第5及第35篇;5星期二,念聖詠第42及第56篇;6星期三,念聖詠第63及第64篇;7星期四,念聖詠第87及第89篇;8星期五,念聖詠第75及第91篇;9星期六,則念聖詠第142篇及申命紀中的聖歌,這首聖歌應分成兩部分,每部分都以聖三光榮頌來結束。10其餘的日子,則依照羅馬公教會的習慣,每天誦念一首,由先知書中選出的聖歌。11接著念聖詠第148至第150篇,以後應背誦一段宗徒書信的訓言、對答詠、安博讚美詩、啟應經、福音中的讚主曲、禱文及結束經文。 |
| 2月16日、6月17日、10月17日 |
|
12每次晨禱及晚禱結束之前,長上應朗誦天主經,以便大家都能聽到,其目的是針對那些惡表。13所以,凡聽到的人,都受到自己在那經文內所立的契約的警告,因此當他們念:「求你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瑪6:12)時,能勉力滌除他們違約的過失。14不過,其他時辰的日課結束前,只朗誦這篇經文的最後一部分,好使大家可以回答:「但救我們免於凶惡。」(瑪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