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的神業

2月10日、6月11日、10月11日

1冬季,就是111日到復活節,弟兄們應該在夜間二時起身, 2如此他們可以睡過半夜,得到充分的休息。3在誦讀日課後剩餘的時間,那些需要在聖詠和讀經方面多下工夫的弟兄,應該利用此時來學習。

4從復活節到上面所述的111日,時間的安排是使應當在破曉時分誦念的晨禱,緊隨著誦讀日課,但中間留有一段很短的時間,好讓弟兄們出去解決生理上的需要。

(註一)該題目超過了內容;聖本篤會規中多有此種光景,本章的內容僅在規定念夜課經和讚美經的時間。聖本篤將一年分為冬夏兩季:冬季即自九月初一至復活節。

聖本篤據當時羅馬民間的計算法將一日分作「日夜」,日即自日出至日落;夜即自日落至日出的一段時間。日、夜各平分為十二小時,由於季節的變化,所以除春分和秋分幾日外,日與夜,和日與夜的「時」常不平均。


由於「時」不停的變動,日程表自然也得隨之而變,再加上,古時的計時法,只有夜間窺星,白日看日晷,或聽雞鳴,或用漏斗。所以聖本篤會規第四七章,要院長親自或特選一位細心的修士負責打鐘。古時打鐘是個榮譽的職份,竟列為教會的神職之一,即「守門者」Hostiarius,緣守門者兼打鐘。

(註二)Meditatio不指默想,有學習、背誦之意,當時一般不識字的修士只有背誦一途,他們不止要背全部聖詠,還要背誦一部分摘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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