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lly Lau Ho-Him's Home Page |
|
Home |
法案
話說有條法案,要把一切針對同性戀人仕的文章定性為仇恨文字. 聖經,一本宣揚愛人惡罪的書,居然也被列入仇恨文字的黑名單當中. 如果法案通過的話,以後一切引用聖經去提及同性戀的言論都可能變成違法.
孩子想,如果色情or開賭也禁止不住,讚成/反對同性戀又能否被人話禁就禁呢? 尤其在這個互聯網世界,法案若要認真執行是非常困難及浪費. 即使在不過分損耗納稅人的金錢下實行,依然是問題多多. 站在學術研究的立場,政府又如何處理一個學者對於敏感題目的言論呢? 然則法案應該如何定立才不至於越幫越忙,於廣大市民(包括同性戀人仕)無益,製造不必要的爭端和仇恨呢?立法總不能只為律師帶來多一點官司收入,又或者給予某政客爭取多幾張選票以致賠上整個國家的和諧與金錢罷!
孩子最近讀到一首詩篇,根本上和法案無關,但都分享一下啦!
神掌管全地,在全地作王,即使到今日為止,什么"列國都伏在衪以下"這事似乎從未在歷史中發生過. 但我們依然深信,因為衪是那位創造萬物的神. 因為衪是降生世界,釘身十架又復話昇天的主耶穌基督. 無論世界變得如何混亂,無論社會變得如何敗壞,神是掌管一切的. 一條政令是好是壞,可以影響許多人,例如中國入世,又要把GDP壓低過百分之八,可能會令有無數人受惠,同時另一批人餓死. 關心社會似乎不能只選擇和宗教有關的新聞才著急. 軍事,經濟和政治是今日世界的三大題目. 但即便如此詩篇第二篇勸勉我們甚至勸勉國家:
神是掌管今天的(不止是明天),衪有絕對主權去默然不動,同樣有絕對主權突然發作衪的烈怒.我們的生活如何呢?有沒有存畏懼事奉?有沒有存戰兢而快樂呢? 關於同性戀人仕,我們是順從聖經的教訓去行愛? 還是像法利賽人般去歧視稅吏呢? 若這樣,我們如何拯救他們,像我們差遣宣教士去到10/40之窗傳福音給回教徒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