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左炎右欠)一狼来,瞰担中肉,
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
既走,又从之。屠无计,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悬诸树,而
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空。狼乃止。屠即竟
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
巡近之,则死狼也。仰首昂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
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
狼则罹之,亦可笑已。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之。复投之。后狼止
而前狼又至。骨已尽,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
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
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耽耽相向。
少时,一狼竟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
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上尸
下九)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
敌。狼亦黠矣!而倾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益增笑耳!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
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
可以死之。唯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猪之法吹
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
牛,股直不能曲,口张不能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
谋哉!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予乡王蒲令仆吕奉宁,性嗜蛇。每得小蛇,则全吞之,
如(左口右敢)葱状;大者以刀寸寸断之,始掬以食。
嚼之铮铮,血水沾颐。且善嗅,尝隔墙闻蛇香,急奔墙
外,果得蛇盈尺。时无佩刀,先啮其头,尾尚蜿蜒于口际。



济宁某,偶于野寺外,见一游僧,向阳扪虱,杖挂葫芦,
似卖药者。因戏曰:“和尚卖房中丹否?“僧曰:“有。
弱者可强,微者可巨,立刻而效,不俟经宿。“某喜求之。
僧解衲角,出药一丸,如黍大,令吞之。约半饮时,下部
暴长,逾刻自扪,增于旧者三之一。心犹未满,窥僧起遗,
窃解衲,拈二三丸并吞之。俄觉肤若裂,筋若抽,项缩腰
(上士宀,下石木),而阳长不已。大惧,无术。僧返,
见其状,惊曰:“子必窃吾药矣!“急与一丸,始觉休止。
解衣自视,则几与两股鼎足而三矣。缩颈蹒跚而归,父母
皆不能识,从此为废物,日卧街上,多见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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