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左炎右欠)一狼来,瞰担中肉, 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 既走,又从之。屠无计,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悬诸树,而 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空。狼乃止。屠即竟 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 巡近之,则死狼也。仰首昂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 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 狼则罹之,亦可笑已。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之。复投之。后狼止 而前狼又至。骨已尽,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 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 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耽耽相向。 少时,一狼竟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 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上尸 下九)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 敌。狼亦黠矣!而倾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益增笑耳!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 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 可以死之。唯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猪之法吹 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 牛,股直不能曲,口张不能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 谋哉!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予乡王蒲令仆吕奉宁,性嗜蛇。每得小蛇,则全吞之, 如(左口右敢)葱状;大者以刀寸寸断之,始掬以食。 嚼之铮铮,血水沾颐。且善嗅,尝隔墙闻蛇香,急奔墙 外,果得蛇盈尺。时无佩刀,先啮其头,尾尚蜿蜒于口际。 济宁某,偶于野寺外,见一游僧,向阳扪虱,杖挂葫芦, 似卖药者。因戏曰:“和尚卖房中丹否?“僧曰:“有。 弱者可强,微者可巨,立刻而效,不俟经宿。“某喜求之。 僧解衲角,出药一丸,如黍大,令吞之。约半饮时,下部 暴长,逾刻自扪,增于旧者三之一。心犹未满,窥僧起遗, 窃解衲,拈二三丸并吞之。俄觉肤若裂,筋若抽,项缩腰 (上士宀,下石木),而阳长不已。大惧,无术。僧返, 见其状,惊曰:“子必窃吾药矣!“急与一丸,始觉休止。 解衣自视,则几与两股鼎足而三矣。缩颈蹒跚而归,父母 皆不能识,从此为废物,日卧街上,多见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