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練者淘汰制度


現在馬會已經實施了一個制度,要練馬師達到一個頭馬指標才能夠繼續從練.但本人認為可以將制度再作一些修

改.

本人認為應該分為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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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25匹以上的中大型馬房必須依照現時的13場頭馬數字.如現在一樣三季不達標便要除去牌照.

2

現在一些細馬房擁馬量只有二十匹,如果要他們每季達標實在是一件難事,可以給他們優惠,只要有5成的勝出率

便能達標,如果擁馬量只有20匹,他只要勝出 10 場頭馬便可,本人相信這是較合理的方法.所以可以或分為兩類

25匹馬以下的馬房只要勝出10場頭馬便可,其他馬房必須符合13場頭馬的要求.

3

如果在三季內都不能達標者,必須離開其練馬職位,規則定下就必須實行.不論他們有甚麼解釋,如此下去,便會成

為沒有阻嚇性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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