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兰桂坊
(从725日一直慢腾腾写到87日,才写了这么一点点)

722日中午,我又和YC在我们办公室之间中点的太古广场吃中饭。嘻嘻,说上海话应该还是比较安全的。然后我们带着吃饱的肚子,逛到屈臣氏。她倒是蛮搞笑的,逛店时被她发现一种喷雾型的丝袜,就往手臂上试。第一瓶试不出来,第二瓶一喷一大堆,那是一种奶油咖啡色的粘稠不透明液体,有点像巧克力酱,赶紧涂开,手臂上像是烧伤了一大片,红兮兮。这真是好笑。丝袜固然讨厌,这个更加无聊。这玩意儿又是日本人的发明,真的是吃饱了撑的。但是我们这两个充满探索精神的人还毅然走到我的办公楼,待我拿出照相机来立此存照。

723日星期五下班以后,我和同事M去旺角的一个越南饭店去。吃饭之前为了打发时间,我们在那里的小摊和商厦乱逛。其实也不是逛,我们在那里走来走去,也不看东西。她说,她觉得自己蛮怪的,不喜欢逛街,也不在乎名牌的东西。我说,哈哈,我也是。当然,她比我牛,她教小孩子弹钢琴,我是要等退休以后打算学乐器的(如果之前没有人叫我去组织摇滚乐队的话。)总之,一下子找到组织啦,我真开心。饭菜不错,我们谈得也很投机,我很喜欢她。这样的星期五晚上应该多一些!

724日周六,我走了不少冤枉路以后,我终于找到了处于跑马地的赛马博物馆。看到马,我就大为懊恼,怎么又忘记把毛羊带出来?大概我的潜意识里面,香港是危险的地方,毛羊出来要丢了的。但是,下次我应该带它们出来,不然它们每日躺在床上要闷坏的。我是如此喜欢它们,看见毛羊这两个字,心里都很激动,几乎要热泪盈眶,哎。香港的马会很发达,当初邓小平都说舞照跳,马照跑。赛马博物馆不大但挺精致,有赛马的历史,和一些蛮有趣的东东如马师的用具和介绍。马师的生活和我这个牧羊人的生活真不一样。博物馆里还有一个假马,可供拍马屁等,嘻嘻。参观者可以马刷和模子在马身上利用马毛弄出图案,蛮好玩的。然后我就跑到马场的3楼看台去看。不是赛马的时候,只有一些人在马场中央的运动场打球。

香港的地名都是英粤对照,我看了头晕,但是跑马地的英文名字叫做Happy Valley,我喜欢这个名字。我的伟大友人Indra 的中学就在Happy Valley ,我很高兴在她的地盘晃悠,呵呵。事实上,她看了我的Blog,给我回email,我这才知道,我触动了她的思乡之情。所以我要变本加厉地写,让她早点回来香港,进行陪我玩的活动。原来,上次我提到的维多利亚公园和铜锣湾,就是她家附近。而我所提到的新钊记则在她家后面就有一个,她小时候老是去吃云吞面。我想,这个感觉大概就像她告诉我,去了山阴路吃了万寿斋的小笼包。而至于美心皇宫的小点心,她总是先去排队等位子,然后过一阵子她同事来了,就可以开吃了。这个又让我想到我在华虹时和小喽罗吃美心、锦江(饭店的食堂)、振鼎鸡的时候,那总是最快活的时刻之一。振鼎鸡的鸡汤面最好吃了。

然后,我乘地铁逛到尖沙嘴。突然看见一个怪怪的房子,原来是个清真寺。围墙和建筑本身都是繁复的花纹,我觉得很美,那里还有许多穆斯林小孩、妇女和男子穿着民族服装。可是,不像佛教道教的庙和基督教的教堂,我不敢擅自闯入,虽然我很想进去看一看。我本打算在旁边的九龙公园只看一眼的,结果贪心的我又全部走了一遍,看到里面不少鹦鹉和小火烈鸟,还在健身道上绕不出来,走了许多路。我实在可以算是神行太保。

接着我去找YC。她住在半山的酒店里,我从中环地铁出来,慢慢无期地站在上半山的自动扶梯上上山去找她。香港真是结棍,在斜坡上建造。虽然这也是很有趣的景观,但是比起平坦而横竖排列整齐的许多美国城市来说,认/走路麻烦地多。不过,美国年轻,来得及规划嘛。我们下山,我老早就看准一家不起眼的“沾仔记”馄饨店了,因为它在BBS上亦被人提及,冲进去吃了招牌的鲜虾云吞。然后我们又跑到泰昌糕饼店,也就是我之前提过的有人排队、彭定康也去吃的破店。Indra回信说,她以前也专门去买一大堆的,所以我决定再去一次。店里空空荡荡,我一眼瞥见墙上贴的信和彭定康的各张照片。有一张是特写,正咬了一半,搞笑。老伯伯说今天蛋挞卖完了,7点半做最后亦炉,7点三刻就没有啦。他的店这么出名,自然可以很骄傲,但他也很满足,也没有雄心勃勃要扩张的样子。我突然觉得这样的生活很简单、很纯朴、很好。要么我退休以后,也开个小店,卖羊肉串算了。到时候,说不定我认识的人也有做得很大的,我就喊他/她来,拍个狼吞虎咽的照贴在墙上以招徕顾客。我们继续走,来到兰桂坊。经过一家叫“镛记”的饭店,橱窗里挂着多排呈大字形的烧鹅,红红的,油光光。这又是很有名的东东,赶紧拍照。接着,我没有看见一个台阶,就摔了一跤,两个膝盖都破了。我上次这么摔跤大概是小学时候,不过这次我潇洒地站起来。我连摔跤都有老大风范,真是酷啊。然后我们在杏花楼的小吃店又吃了点小吃和甜品,蛮开心。不过它跟上海的杏花楼不是一种地方,没法比。然后我们在酒吧丛生的兰桂坊继续晃悠。我们在Bulldog酒吧前拍照,那里算是我们学校的标志动物。不过,我始终觉得那狗真丑,Hong说得好,那个狗头像一团抹布。一个人主动提出给我们合影,问我们要不要Kiss。原来人家以为我们是女同志啦!这个领悟非常有趣,我们立即决定勾肩搭背地走了一会儿,并狂笑着。后来觉得这样太过分,就手拉手地走。然后,我又没有看见一个台阶,又摔了一跤,着地的地方就在刚才破了的膝盖上。我又好气又好笑。兰桂坊真是地形险恶呀,我一下子把几十年的跤都摔好了。而人家则大概以为我喝醉了酒,所以路都走不来。又是伤疤又是大乌青块,再加上香港蚊虫肆虐的结果,羊腿看上去可怜,不过还是觉得酷。

725日周日,我到位于上环的香港银行学会帮一个同事去为来自国内一家银行的人们培训,我的普通话在关键时候还是需要的。中午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印尼餐厅吃饭,我瞎点了一个酸辣牛肉,没想到这个牛肉狂好吃,大厚块的嫩牛肉,有一点点入嘴既化的牛筋,微酸微辣有点甜,很香。我的同事信道教,不吃耕田的牛的肉。他不吃鱼翅,因为捕杀鲨鱼很残忍也破坏环境。他也不吃发菜,因为一撮发菜要破坏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植被。一天工作结束以后,我到附近西港城里转了一圈,这幢古色古香红砖西式大建筑物,里面布置有“旧社会”的样子。底楼是工艺品小摊/店,二楼是衣料店,一匹匹的料子,年老的店主,三楼则是个饭店,门口有木头兵。然后我乘着电车光当光当回来,到檀岛咖啡店买了著名的蛋挞,因为第二天,羊爸爸和羊妈妈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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