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間的比賽有二年一次由FAI主辦的『世界錦標賽』,二年一次由歐洲滑
翔翼委員會主辦的『歐洲杯錦標賽』,另外還有每年由「世界杯飛行傘協會」主
辦的『世界杯飛行傘分站賽』,國內的比賽每年都會由飛行運動協會滑翔翼委員
會,依據現有的場地特性及最佳的飛行季節,排定若干場的全國賽,而民國八十
五年由屏東縣主辦的台灣區運動會,甚至破天荒的列入滑翔翼與飛行傘二個空域
運動,這對飛行傘、滑翔翼運動是一個非常大的鼓勵。
飛行傘雖然和滑翔翼有許多不同的地方,但在國際航空聯盟(FAI)的運動分
類中,這二項同樣藉著空氣動力滑翔的超輕型航空器,都是屬於同一類的,比賽
規則也都一模一樣。
目前飛行傘比較常採用的比賽方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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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傘最早因為傘具的性能,飛行的經驗等因素,比賽也就只有參考高空跳傘的
規則了。這個比賽的規則,是在降落場畫一個圓圈,直徑10公尺,選手降落時
的第一腳若踩在目標區內,就可得分,距離目標愈近的,得分也就愈高目前規定
每一個航次最高一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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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傘的性能愈來愈好時,人就會想要在空中多停留一會兒,於是也有比賽看誰能
在空中滯留最久,或看誰最接近規定的時間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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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飛行的路線上,指定幾個目標,選手必須飛過這些指定目標,然後降落在規定
的降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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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集合所有的飛行技巧、專業知識,而且具有挑戰性、冒險性的飛行,比賽是
看誰飛最遠或是最快,目前比較常用的科目有:
(A)目標計時
所有的選手在指定時間內起飛,並在指定的時間,通過起始線。成績的計算是:
最快通過終點線的成績最高。
(B)目標競速
選手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自由起飛,完成比賽科目,且飛行時間最短的選手獲
勝。
(C)目標競速計時
簡單的說,就是將(A)和(B)綜合起來計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