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險城的治安

 

治安﹕

所有的領主及人民也希望自己能生活在一個治安良好的城市,但希望歸希望,現實永遠不能如人意,上面說過,瓦活城是一個人流十分高的城市,甚麼人也可以進入這大城市,罪案已經是不能避免。對抗罪惡是守衛的責任,在瓦活城中,守衛大約有30000人左右,佔十分一人口 。

 

守衛本身在職責上也分成幾種,第一種是負責看守的守衛,如看守城門,看守金庫,守衛城牆或看守一些重要設施的守衛。第二種是負責在城中巡邏的巡查守衛,負責巡邏大街少巷,通常發生罪案時, 第二種守衛便會出場,而這批人的工作範圍也十分廣泛,小至失物認領,大至當街打劫也是由他們責任處理。第三種是偵探或特務,他們通常擁有特殊專長或偵察技巧。他們為領主辦事,這批人人數最少,但也是最精銳的一班人。第四種是信吏,他們是較為不起眼但是不可缺少的人物,主要是負責運送官方公文的人,一般市民的書信則多數靠朋友 、牧師或專人傳遞出去,如在城內,可用飛鴿傳書,如你付得起錢,便可以去送信者公會那兒付錢,讓他們送信。第五種是審判官,當有罪案生及把疑犯逮下便交由這批人依照瓦活城所頒布的法令執行審決,刑罰則是按照所犯罪行而決定。第五種是領主近衛隊,這班人可算是全城警衛中的精英,通常是從一般守衛中選拔一些最好的出來,再經過一番挑選而成,也可能是從一些冒險者中找有才能的人加入,又或者是經過聘請等….總言之這班人既然能保護一城之主,本領是十分高強的。第六種是軍隊,在作戰時才會出現這批人,在作戰時,守衛便會招集在一起,加以編制而成為保護城市的軍隊,另外也會拉城中的壯丁加入其中,可是瓦活城這麼多年來只經歷了一兩次大規模戰役,現在人們也機乎忘了軍隊的存在。

 

 

罪案﹕

一些犯了重案的疑犯,如連橫殺手,汪洋大盜在瓦活城附近出現,城中便會貼滿畫上疑犯肖像的告示(如有人見過他們的面目),希望市民小心防範,有時會視乎罪案程度,領主或守衛會懸紅一些獎金去捉拿這些犯人,甚至不理疑犯死活,只要把他捉到或殺掉也會有獎金,因此出現了獎金獵人bounty hunter這班傢伙,以下會有詳細介紹。

 

在文明的瓦活城中,處理犯人的程序可是十分複習而程序蠻多。 首先案發現場的守衛會視乎罪行的嚴重性決定可否以相方和解結束,如果罪案是守衛無法解決,他們便把把犯人押去一個臨時的監獄等待審判,這時犯人也可以透過贖金來避免遇上法律的問題,這當然是在案情不太嚴重的情況下才行。審判時間 本應越短越好,可是疑犯很多時也有方法拖延時間或出現對他們有利的證物,把審判時間拖延,而懲罰多為肉體上的折磨、一些苦功或罰金。

 

 

劍和魔法的限制﹕

基本上瓦活城的法律沒有限制攜帶武器或施法魔法,因為城內有冒險者公會、獎金獵人、魔法學園、保鑣、聖騎士等等,這些名字已經和劍和魔法分不開,但有一些界線是不能超越的,首先,不得用武器及魔法來作違法的事情,如傷人,殺人 而城內的戶籍上也記錄了那些人是魔法學園的成員、那些人是冒險者。 另外,魔法師對於瓦活城人來說和史家、工程師一樣是專門學問,一名工程師不會就地起樓,而魔法師也有自己的身份而尊重不會隨街使用魔法。

些人如因犯法,一經逮捕,審判官將會根據犯人所犯下的罪定懲罰。第二是用武器及魔法作破壞行為,如對建築物構成破壞,也屬違法。第三,除非有特別理由,如儀式進行,買賣武器或魔法物品,自衛還擊, 否則在城市中亮出武器是違法。

 

以下一些較常見的罪案及處罰﹕(罰金通常是提供給有錢人用的, 令他們用金錢來抵銷一些不太嚴重的罪行,可是有時會有行賄的情況出現。獎金是懸紅之用。)

 

 

 

罪案

可能懲罰

罰金

獎金

殺人

死刑/放逐/永世當上政府奴隸

40gold或以上,視乎犯人殺了多少人,作案嚴重性,獎金可以去到百位數字

叛國罪

死刑/放逐/被拍賣成他人的奴隸

最少也有50gold 因為是領主出錢,通通常也不會少。

蹤火

烙印/上腳銬示眾/監禁

15gp左右

強姦

烙印/監禁

5-20gp

逃稅

當政府的苦力一段時間

10%的財產

對貴族有無禮舉動

鞭刑

1-6gp

刑事毀壞

鞭刑/當政府的苦力

3-18gp

嚴重搶劫-如強盜

監禁/當政府的地下苦力

15gp或以上

 

 

 

 

輕微傷人

罰守倉庫一天

2gp

盜竊

短期監禁

5-30gp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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