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乞丐
嫌性事齷齪不堪的人,律己禁人宣之於口,卻另邊廂夜夜笙歌﹑晚晚趕赴巫山。厭惡乞丐的,雖不至退避三尺,但總掩口掩鼻匆匆而過。只是,人人都其實是乞丐。乞丐也稱作「要飯的」,「飯」泛指食物﹑充飢物,故沒有人敢說自己不是個「要飯的」。假使乞丐是全職長期工,那我們不是臨時工﹑散工,也至少是兼職。莎翁曾指乞丐是唯一不勞而獲的人。這說法可商可榷:人類堪稱最貪婪的動物:小如汗毛半根,大如洋別墅一幢,只要是他人餽贈,自己又恰好需要,誰會不識趣又反智的將人家心意拒諸門外。因此,只能說人人都巴不得不勞而獲;乞丐不過是少數的老實人──老實表明自己渴求不勞而獲,並公開以行動爭取。光是這一份勇氣,已是可敬的。只要是人,都有大大小小﹑不大不少﹑形形式式的持續慾望,恨不得善長人翁都慷慨解囊,立刻捐獻,讓自己不勞而獲。這方面女性比男性表現得較突出,差點足已媲美乞丐──只是其手法因經包裝,故相對含蓄一點──帶有幾分姿色的女士,無不多交幾個男朋友,好讓她帶領他們前往珠寶店﹑時裝店,以嬌美換取華衣;用嫵媚嬴得首飾。就如乞丐以憐相換取角子;用殘障嬴得鈔票。不幸差幾分姿色的女人,也趕緊後天加工,讓自己得以升值,乞到──不,應該是「嬴」得多一點。這時,男人就像是昂然往乞丐破碗擲下幾個響當當的角子的施捨者,對自己的善心不免自傲自讚,差點沒把自己也感動得流涕。男人對自己有這般建樹﹑此等豐功焉能不感到快慰。他們乞求的是滿足感。
雖然慾求人皆有之,但能站出來──應該是跪出來,向人乞討的,古往今來仍畢竟只有乞丐。故此,至今不嘗目睹男士親自到天橋乞「壯陽丸」﹑女士在行人隧道內討珠寶。並不因為這些不是他們夢昧以求的,而是礙於面子悠關。心裡想要,口裡卻死不承認,辯說自己志不在此。人類自古討厭坦白,討厭將自己羞為人知的赤裸公開,創世以來便已如是。自阿當和夏娃犯了原罪後,頓覺赤身露體的可怕可恥,認為人應自我遮蓋掩飾,讓自己不至感到羞恥。所以乞丐成了討人厭的傢伙,乃弊在坦白。髒,沒關係,但切忌把最髒﹑臭極的都袒露裸裎,公諸於世,丟人現眼,徒惹人恨。
乞丐就像是活在反歧視的文明社會中的同性戀者,人人一味歧視,視之為畸型,但正常人與「畸型」追求的原是一樣。人追求愛與被愛,同性戀者也如是。一般人追名逐利,求三餐得繼,乞丐只敢求個苟活。不必追問人家何以同性戀非異性戀,正如人家沒有追問你何以異性戀。每個人身世背景,甚至基因皆有別。乞丐之所以為丐,並非旁人容易理解。由此足見,人類多麼善於自嘲:在嘲諷別人墮落﹑不知廉恥﹑違反道德教條時,原來對方與自己同類。人類的雙重標準在日常生活中俯拾皆是,比如母親會一面把乞丐順手拈來作教材,教導兒子長大千萬別去討飯;一面竟又拋下鈔票,以行動支持乞丐。
穆勒曾比較「痛苦的蘇格拉底」和「快樂的豬」。我感到,豬之所以較人快活,也許是牠能視最髒為至平常,對逆境處之泰然,安於三餐斗室。想我國濟公也從事行乞大業,逍遙自在,不以行乞為恥,只為偽善人興歎。你不屑當一口豬,對乞丐嗤之以鼻,但恐怕你也如豬般愚鈍;如乞丐般髒兮兮﹑渴望被施捨。也許你我連豬和乞丐也不如,因從不察覺自己的愚和髒。行乞可不易為哩:乞丐賣的不是憐相,而是尊嚴;展覽的不是傷臂殘腿,而是扔下了的面子。如果你以為尊嚴與面子能輕易拋棄,你又害了愛尊嚴﹑緊面子的老毛病了。
仿作有感
錢鍾書先生的散文特色在於佯謬中蘊含真理,使人頓悟;旁徵博引,令人不只見識作者見解,也見識中西哲者之思想;其聯想之豐富,比喻之精妙,皆可謂妙趣橫生,使讀者心生欣喜,更常乍有驚喜。錢鍾書先生藉旁徵廣引及新穎幽默的比喻去敘說妙論的手法,相信無人能及。要仿此獨特風格,對我而言絕對不是易事。
在寫《談乞丐》的過程中,我感到錢之散文風格最難模仿的地方有二:一是旁徵博引。錢先生學貫中西,涉獵文學作品極廣。在提出新穎觀點之餘,更引經據典輔助說明,可說是挑戰中的挑戰,難度頗高。但錢先生每三言兩語便引這徵那的,使其散文內容極豐,知識性高。我悟到今後當更發奮讀書,並博文強記,使日後徵引時不至阻塞,而能隨心所欲,就如錢先生般有著促膝談心﹑順手拈來般的自然瀟灑。第二個難度便是提出似謬論實真理的觀點,其難處乃容易流於發表假真理﹑真謬論。
沒有經此仿作,也許對於錢鍾書先生的精密思想﹑幽默文字,我不會有如此深的體會。正因為真正經歷過這樣的一個過程,我更佩服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