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ex 因緣部
>>戒幢佛學教育網 >>阿含經專題 >>南傳相應部目錄 第四 根相應 相 應 部 經 典 歸命彼世尊應供等覺者 第四 根相應 第一 清淨品 [一] 第一 清淨 一~二 捨衛城因緣……於此處,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注1 雜阿含二六、二(大正藏二、一八二a) [二] 第二 預流(一) ※ 三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四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五根之味、過患、出離,如實知故,諸比丘!此聖弟子名為預流,為不墮法,決定趣於等覺。」 注1 雜阿含二六、三(大正藏二、一八二b)。 [三] 第三 預流(二) ※ 三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四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故,諸比丘!此聖弟子名為預流,為不墮法,決定趣於等覺。」 注1 參照前經。 [四] 第四 阿羅漢(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比丘對此五根之味、過患、出離,如實知,無取而解脫,諸比丘!故此比丘名為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己利、盡有結,名為正知解脫是。」 注1 雜阿含二六、四(大正藏二、一八二b)。 [五] 第五 阿羅漢(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比丘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無取而解脫,諸比丘!故此比丘名為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已利、盡有結,名為正知解脫是。」 注1 參照前經。 [六] 第六 沙門婆羅門(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不能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之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四 諸比丘!然而諸沙門、婆羅門,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認之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注1 雜阿含二六、九(大正藏二、一八二c) [七] 第七 沙門婆羅門(二) ※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不知信根、不知信根之集、不知信根之滅、不知信根之順滅道;不知精進根……乃至……不知念根……乃至……不知定根……乃至……不知慧根、不知慧根之集、不知慧根之滅、不知慧根之順滅道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四 諸比丘!然而諸沙門、婆羅門,知信根、知信根之集、知信根之滅、知信根之順滅道;知精進根……乃至……知念根……乃至……知定根……乃至……知慧根、知慧根之集、知慧根之滅、知慧根之順滅道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注1 參照前經。 [八] 第八 應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應於何觀信根耶?四預流支是。應於此觀信根。 四 諸比丘!應於何觀精進根耶?四正勤是。應於此觀精進根。 五 諸比丘!應於何觀念根耶?四念處是。應於此觀念根。 六 諸比丘!應於何觀定根耶?四靜慮是。應於此觀定根。 七 諸比丘!應於何觀慧根耶?四聖諦是。應於此觀慧根。 八 諸比丘!此為五根。」 注1 雜阿含二六、五(大正藏二、一八二b)、二六、三四(大正藏二、一八五c)。 [九] 第九 分別(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信根耶? 諸比丘!於此,聖弟子有信,對如來之菩提堅信:如是,彼世尊為應供、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諸比丘!此名為信根。 四 諸比丘!以何為精進根耶? 諸比丘!於此,聖弟子發勤而住,為斷諸不善法、具足諸善法,努力、勇健堅固,於諸善法不捨軛。諸比丘!此名為精進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念根耶? 諸比丘!於此,聖弟子有念、成就最勝之念慧,對長久以前之所作、長久以前之所說,憶念、隨念。 諸比丘!此名為念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定根耶? 諸比丘!於此,聖弟子以捨為所緣,得定、得心一趣。 諸比丘!此名為定根。 七 諸比丘!以何為慧根耶? 諸比丘!於此,聖弟子有智慧、聖、抉擇而正順苦盡,成就生滅慧。 諸比丘!此名為慧根。」 注1 雜阿含二六、六(大正藏二、一八二b),二六、一四(大正藏二、一八三b)。 2 不懼辛勞之重擔。 [十] 第十 分別(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信根耶?諸比丘!於此,聖弟子有信,堅信如來之菩提:如是,彼世尊為應供、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諸比丘!此名為信根。 四 諸比丘!以何為精進根耶?諸比丘!於此,聖弟子發勤而住,為斷諸不善法、具足諸善法,努力、勇健堅固,於諸善法不捨於軛。彼對未生之惡不善法,使之不生,生欲、精進、發勤、策勵於心;對已生之惡不善法,為使斷,生欲、精進、發勤、策勵於心;對未生之善法,使之生,生欲、精進、發勤、策勵於心;對已生之善法,為使住、不忘失、倍增、廣大、修習、圓滿,生欲、精進、發勤、策勵於心。諸比丘!此名為精進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念根耶?諸比丘!於此,聖弟子有念、成就最勝之念慧,對久前之所作、久前之所說,憶念、隨念。彼於身觀身……於受……於心……於法觀法,熱誠、正知、正念,對世間之貪憂調伏而住。諸比丘!此名為念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定根耶? 諸比丘!於此,聖弟子以捨為所緣,得定、得心一趣。彼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對由離生喜與樂之初靜慮,具足而住。尋伺靜寂故,成內淨、心一趣,無尋無伺,對由定生喜與樂之第二靜慮,具足而住。離喜故,住於捨,對正念、正知之樂,於身正受,如諸聖者之所宣說,對捨與念樂住之第三靜慮,具足而住。斷樂、斷苦故,及先已滅憂與喜故,對捨念清淨之第四靜慮,具足而住。諸比丘!此名為定根。 七 諸比丘!以何為慧根耶? 諸比丘!於此有聖弟子,有智慧、聖,抉擇而正順苦盡,成就生滅慧。彼對此苦如實了知,此苦集如實了知,此苦滅如實了知,此如實了知順苦滅道。 八 諸比丘!此名為慧根。諸比丘!此為五根。」 注1 參照前經。 第一 清淨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清淨二預流 二之阿羅漢 沙門婆羅門 應觀二分別 第二 軟 弱 品 [一一] 第一 獲得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信根耶?諸比丘!於此,聖弟子有信,對如來之菩提堅信:如是,彼世尊為應供、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諸比丘!此名為信根。 四 諸比丘!以何為精進根耶? 諸比丘!依四正勤獲得精進。 諸比丘!此名為精進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念根耶? 諸比丘!依四念處獲得念。 諸比丘!此名為念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定根耶?諸比丘!於此,聖弟子以捨為所緣,得定、得心一趣。諸比丘!此名為定根。 七 諸比丘!以何為慧根耶?諸比丘!於此,聖弟子有智慧、聖、抉擇而正順苦盡,成就生滅慧。諸比丘!此名為慧根。 八 諸比丘!以此為五根。」 [一二] 第二 略說(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不還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注1 雜阿含二六、七(大正藏二、一八二c),二七、二四、二八(大正藏二、一九六c)。 [一三] 第三 略說(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不還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四 諸比丘!如是,依根之差別,有果之差別;依果之差別,有人之差別。」 注1 雜阿含二六、一二(大正藏二、一八三b)。 [一四] 第四 略說(三)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不還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四 諸比丘!如是圓滿行者,成圓滿;一分行者,成一分。諸比丘!吾謂五根為不唐捐。」 注1 雜阿含二六、一一(大正藏二、一八三a) [一五] 第五 廣說(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中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損害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無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有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上流,至色究竟天;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一六] 第六 廣說(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中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損害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無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有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上流,至色究竟天;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四 諸比丘!如是,依根之差別,有果之差別;依果之差別,有人之差別。」 [一七] 第七 廣說(三)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中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損害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無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有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上流,至色究竟天;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四 諸比丘!如是,圓滿行者,成圓滿;一分行者,成一分。諸比丘!吾謂五根為不唐捐。」 [一八] 第八 向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向阿羅漢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為不還者;較此軟弱者,則向不還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向一來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向預流果現證。 四 諸比丘!若總照此五根者,則為外道,謂屬凡夫之數。」 注1 雜阿含二六、一一(大正藏二、一八三a) [一九] 第九 寂靜 ※ 二 時,有一比丘,來世尊住處。至已,敬禮世尊,坐於一面。坐在一面之彼比丘,白世尊曰: 三 「大德!根具足,所謂根具足者,大德!應以何為根具足耶?」 四 「比丘!於此,有比丘順寂靜、順等覺之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修習順寂靜、順等覺之慧根。 五 比丘!如是之比丘,為根具足。」 [二0] 第十 漏盡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比丘修習、多修此五根者,則由諸漏盡,對無漏之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注1 雜阿含二六、八(大正藏二、一八二c) 第二軟弱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獲得三略說 與三之廣說 向乃至寂靜 以及漏盡等 第三 六根品 [二一] 第一 後有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我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不能如實證知時,諸比丘! 我於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生界中,不被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者。 四 諸比丘!然而我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證知時,諸比丘!我於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生界中,被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者。又,我生智見,知:「我心解脫不動,此為最後之生,更不受後有。」」 注1 雜阿含二六、九(大正藏二、一八二c) [二二] 第二 命 ※ 二 「諸比丘!有三根。以何為三根耶?謂:女根、男根、命根是。 三 諸比丘!此為三根。」 [二三] 第三 知 ※ 二 「諸比丘!有三根。以何為三根耶?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是。 三 諸比丘!此為三根。」 注1 雜阿含二六、一(大正藏二、一八二a)。其他參照大正藏一、五0b、二二八a。 [二四] 第四 一種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中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損害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無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有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上流,至色究竟天;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一種者:較此軟弱者,則為家家;較此軟弱者,則為七返有;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注1 雜阿含二六、一二(大正藏二、一八三b)。 [二五] 第五 清淨 一 「諸比丘!有六根。以何為六根耶?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諸比丘!此為六根。」 [二六] 第六 預流 ※ 二 「諸比丘!有六根。以何為六根耶?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故,諸比丘!此聖弟子名之為預流,為不墮法,決定趣等覺。」 [二七] 第七 阿羅漢(一) ※ 二 「諸比丘!有六根。以何為六根耶?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諸比丘!比丘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無取解脫故,諸比丘!此比丘名為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己利、盡有結,名為正知解脫。」 [二八] 第八 阿羅漢(二) ※ 二 「諸比丘!有六根。以何為六根耶?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諸比丘!我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未如實證知時,諸比丘!我於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生界中,不被稱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者。諸比丘!然而我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證知故,諸比丘!我於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生界中,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者。又,我生智見:「我心解脫為不動,此為最後之生,更不受後有。」」 [二九] 第九 沙門婆羅門(一) ※ 二 「諸比丘!有六根。以何為六根耶?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未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四 諸比丘!然而諸沙門、婆羅門,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之。」 [三0] 第十 沙門婆羅門(二) ※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不知眼根、不知眼根之集、不知眼根之滅、不知眼根順滅之道,不知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不知意根、不知意根之集、不知意根之滅、不知意根之順滅之道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四 諸比丘!然而諸沙門、婆羅門,知眼根、知眼根之集、知眼根之滅、知眼根之順滅道,知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知意根、知意根之集、知意根之滅、知意根之順滅道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沙門、婆羅門,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第三 六根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後有與命知1 一種與清淨 預流阿羅漢 沙門婆羅門 注1 「知」原本naya由暹羅本改為annaya。 第四 樂根品 [三一] 第一 清淨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 三 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二] 第二 預流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是。 三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故,諸比丘!此聖弟子名為預流,有不墮法,決定趣於等覺。」 [三三] 第二 阿羅漢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是。 三 諸比丘!比丘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無取解脫故,諸比丘!此比丘名為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己利、盡有結,名為正知解脫。」 [三四] 第四 沙門婆羅門(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是。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不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四 諸比丘!然而諸沙門、婆羅門,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三五] 第五 沙門婆羅門(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是。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不知樂根、不知樂根之集、不知樂根之滅、不知樂根之順滅道,不知苦根……喜根……憂根……不知捨根、不知捨根之集、不知捨根之滅、不知捨根之順滅道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於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三六] 第六 廣說(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樂根耶? 諸比丘!身樂、身悅、身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樂根。 四 諸比丘!何為苦根耶? 諸比丘!身苦、身不悅、身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苦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喜根耶? 諸比丘!意樂、意悅、意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喜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憂根耶? 諸比丘!意苦、意不悅、意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憂根。 七 諸比丘!何為捨根耶? 諸比丘!身或意之非悅、非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捨根。 八 諸比丘!此是五根。」 [三七] 第七 廣說(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樂根耶? 諸比丘!身樂、身悅、身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樂根。 四 諸比丘!以何為苦根耶? 諸比丘!身苦、身不悅、身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苦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喜根耶? 諸比丘!意樂、意悅、意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喜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憂根耶? 諸比丘!意苦、意不悅、意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之為憂根。 七 諸比丘!以何為捨根耶? 諸比丘!身或意之非悅、非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捨根。 八 諸比丘!此中,樂根與喜根可視為樂受:諸比丘!此中,苦根與憂根可視為苦受;諸比丘!此中,捨根可視為非苦非樂受。 九 諸比丘!此是五根。」 [三八] 第八 廣說(三)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樂根耶? 諸比丘!身樂、身悅、身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樂根。 四 諸比丘!以何為苦根耶? 諸比丘!身苦、身不悅、身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苦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喜根耶? 諸比丘!意樂、意悅、意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喜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憂根耶? 諸比丘!意苦、意不悅、意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憂根。 七 諸比丘!以何為捨根耶?諸比丘!身或意之非悅、非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捨根。 八 諸比丘!此中,樂根與喜根可視為樂受;諸比丘!此中,苦根與憂根可視為苦受;諸比丘!此中,捨根可視為非苦非樂受。 九 諸比丘!如是之此五根,為五作三;差別之,則三作五。」 [三九] 第九 鑽木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是。 三 諸比丘!緣生樂受之觸生樂根,彼樂則知「我是樂」;彼生樂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樂受之觸生樂根,彼滅彼止息。」 四 諸比丘!緣生苦受之觸生苦根,彼苦則知「我是苦」;彼生苦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苦受之觸生苦根,彼滅彼止息。」 五 諸比丘!緣生喜受之觸生喜根,彼喜則知「我是喜」;彼生喜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喜受之觸生喜根,彼滅彼止息。」 六 諸比丘!緣生憂受之觸生憂根,彼憂則知「我是憂」;彼生憂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兒緣生憂受之觸生憂根,彼滅彼止息。」 七 諸比丘!緣生捨受之觸生捨根,彼捨則知{我是捨」;彼生捨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捨受之觸生捨根,彼滅彼止息。」 八 諸比丘!譬如以二木觸摩,則生熱出火焰,將彼木片分離,則如拾之熱滅止息。諸比丘!如是,緣生樂受之觸生樂根,彼樂則知「我是樂」,彼生樂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樂受之觸生樂根,彼滅彼止息。」諸比丘!苦受……喜受……憂受……緣生捨受之觸生捨根,彼捨則知「我是捨」,彼生捨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捨受之觸生捨根,彼滅彼止息。」」 注1 三六受相應第十經,參照(漢譯南傳大藏經第十五卷頁)。 [四十] 第十 生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是。 三 諸比丘!於此有比丘不放逸、熱誠、精勤而住,其時生苦根。彼如是知:「我生此苦根,此為有相、有因、有行、有緣;無相、無因、無行、無緣生苦根,則無有此之理。」彼知苦根、知苦根之集、知苦根之滅、知已生苦根、無餘滅處。已生之苦根,於何處滅無餘耶? 諸比丘!於此有比丘,離諸欲、離不善泌,有尋、有伺,於由離生喜與樂之初靜慮貝足而住,已生之苦根於此處滅無餘。 諸比丘!此名為比丘悟苦根之滅,引心於涅槃。 四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不放逸、熱誠、精勤而住,其時生憂根。彼如是知:「我生此憂根,此為有相、有因、有行、有緣;無相、無因、無行、無緣生憂根,則無此理。」彼知憂根、知憂根之集、知憂根之滅、知已生憂根滅無餘處。已生之憂根,於何處滅無餘耶?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尋伺寂靜放內淨,心是一趣、無尋無伺,於由定生喜與樂之第二靜慮具足而住,已生之憂根於此處滅無餘。 諸比丘!此名為比丘悟憂根之滅,引心於涅槃。 五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不放逸、熱誠、精勤而住,其時生樂根。彼如是知:「我生此樂根,此為有相、有因、有行、有緣;無相、無因、無行、無緣生樂根,則無此之理。」彼知樂根、知樂根之集、知樂根之滅、知已生樂根滅無餘處。已生之樂根,於何處滅無餘耶?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離喜故住於捨,正念、正知,對樂身正受,如諸聖者之所宣說—對有捨與念樂住之第三靜慮具足而住,已生之樂根於此處滅無餘。 諸比丘!此名為比丘悟樂根之滅,引心於涅槃。 六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不放逸、熱誠、精勤而住,其時生喜根。彼如是知:「我生此喜根?此為有相、有因、有行、有緣;無相、無因、無行、無緣生喜根,則無此之理。」彼知喜根、知喜根之集、知喜根之滅、知已生喜根滅無l處。已生之喜根,於何處滅無餘耶?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斷樂斷苦故、及先早滅憂與喜故,為不苦不樂,於捨念清淨之第四靜慮具足而住,已生之喜根於此處滅無餘。 諸比丘!此名為比丘悟喜根之滅,引心於涅槃。 七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不放逸、熱誠、精勤而住,其時生捨根。彼如是知:「我生此捨根,此為有相、有因、有行、有緣;無相、無因、無行、無緣生捨根,則無此之理。」彼知捨根、知捨根之集、知捨根之滅、知已生捨根滅無餘處。已生之捨根,於何處滅無餘耶?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偏超非想非非想處,具足想受滅而住,已生之捨根於此處滅無餘。 諸比丘!此名為比丘悟捨根之滅,引心於涅槃。」 第四 樂根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清淨與預流 乃至阿羅漢 沙門婆羅門 與三之廣說 鑽木與說生 第五 老品 [四一] 第一 老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捨衛城東園鹿子母堂。 二 其時,世尊晡時,由宴坐起,坐於西之溫處以暖背。 三 時,具壽阿難至世尊之處。至已,敬禮世尊,以手摩擦世尊之手足,白世尊曰:「稀有哉!大德!未曾有哉!大德!大德!今世尊之膚色不能清淨皎潔,手足弛緩,一切多皺,身前傾,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之諸根有變異。」 四 「阿難!如是!於少壯有老法,於無病有病法,於壽咐有死法,膚色不能清淨皎潔,手足弛緩,一切多皺,身前傾,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之諸根有變異。」 五 世尊如是說示,如是說示已,善逝師更說曰: 禍哉可憐老 丑者成為老 暫時可意像 因老而破壞 譬如活百歲 終不免一死 老為無可逃 一切為破壞 [四二] 第二 溫那巴婆羅門 一 捨衛城。 二 時,溫那巴婆羅門至世尊之處。至已,與世尊俱相交談可慶慰、歡喜、感銘之語,而坐於一面。坐於一面之溫那巴婆羅門,白世尊曰: 三 「尊瞿曇!五根有異對境,有異行境,對他境互不能領受。以何為五根耶?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尊瞿曇!此五根有異對境,有異行境,對他境互不能領受。以何為歸趣耶?對何之境為領受耶?」 四 「婆羅門!五根有異對境,有異行境,對他境互不能領受。以何為五根耶?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婆羅門!此五根有異對境,有異行境,對他境互不能領受,以意為歸趣,意領受其境﹏」 五 「尊瞿曇!意以何為歸趣耶?」「婆羅門!意以念為歸趣。」 六 「尊瞿曇!念以何為歸趣耶?」「婆羅門!念以解脫為歸趣。」 七 「尊瞿曇!解脫以何為歸趣耶?」 「婆羅門!解脫以涅槃為歸趣?」 八 「尊瞿曇!涅槃以何為歸趣耶?」「婆羅門!所問過甚矣。所問不能取邊際。婆羅門!梵行立,即入涅槃,趣於涅槃、盡於涅槃。」 九 時,婆羅門對世尊之所說,歡喜、隨喜,即由座起,敬禮世尊,行右繞離去。 十 時,世尊於溫那巴婆羅門離去未久,告諸比丘曰: 十一 「諸比丘!譬如於重閣或重閣堂,日出時由東窗照入之光,止於何處耶?」「大德!是西壁。」 十二 「諸比丘!如是溫那巴婆羅門之於如來,信仰確固,如根之安住、堅固,為沙門、婆羅門、天、魔、梵天,世間之任何人不能奪。諸比丘!溫那巴婆羅門若於此位命終,則無結繫於彼:溫那巴婆羅門將不再還此世。」 [四三] 第三 沙只城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沙只城安闍那鹿苑。 二 於此,世寓告諸比丘曰: 「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五根即五力,五力即五根。」 「大德!我等於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歸趣。大德世尊!願對此說之義述示,諸比丘聞世尊之所說,當受持。」 「諸比丘!然則諦聽,善自作意,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諾世尊。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五根即五力,五力即五根。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此理趣故,五根即五力,五力即五根耶? 四 諸比丘!信根即信力1,信力即信根;精進根即精進力,精進力即精進根;念根即念力,念力即念根,定根即定力,定力即定根;慧根即慧力,慧力即慧根。 五 諸比丘!譬如有趣向東、傾向於東、臨入於東之河。其中有洲,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一。諸比丘!又有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二。 六 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一耶?諸比丘!彼洲之東水與西水是。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一。 七 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二耶?諸比丘!彼洲之北水與南水是。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二。 八 諸比丘!如是,信根即信力,信力即信根;精進根即精進力,精進力即精進根;念根即念力,念力即念根;定根即定力,定力即定根;慧根即慧力,慧力即慧根。 九 諸比丘!比丘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諸漏盡,依之而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自現證、證知,具足而住。」 注1 「信根即信力。」由原注。依勝解相之增上義的信根,不動於不信故為信力。比較過洲而東流之河,洲之東西水,唯一流水,而此南北之水,即如見為二流。 [四四] 第四 東河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捨衛城之東河。 二 於此處,世尊告具壽舍利弗曰: 三 「舍利弗!汝對信根之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相信否?」 四 「大德!於此,我對世尊信仰故,對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修習、多修,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得成。大德!若對此不知、不見、不悟、不現證,於慧無觸者,則其信他故,對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不成。大德!若對此知、見、悟、現證,觸於慧者,則無猶豫、無疑惑,對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則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大德!我對此知、見、悟、現證,觸於慧,對其無猶豫、無疑惑,封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則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 五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若對此不知、不見、不悟、不現證,於慧無觸者,則其信他故,對信根之修習、多修,則不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則不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舍利弗!若對此知、見、悟、現證,觸慧者,則於其無猶豫、無疑惑 ,對信根之修習、多修,則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者,則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 [四五] 第五 東園(一)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捨衛城東園鹿子母堂。 二 於此,世尊告諸比丘曰: 「諸比丘!對幾何之根修習、多修者,則得成漏盡比丘,於悟記別,對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得知耶?」 「大德!我等於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歸趣,大德世尊!願對此所說之義述示,諸比丘當對所聞受持。」 「諸比丘!然則且諦聽,善自作意,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諾世尊,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對一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再不受後有。何為一根耶?慧根是。 四 諸比丘!聖弟子具慧者,則隨住於信、隨住於精進、隨住於念、隨住於定。 五 諸比丘!對此一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四六] 第六 東園(二) 一 因緣同前 二 「諸比丘!對幾何之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耶?」 「大德!我等於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歸趣。大德世尊!願將此所說之義說示,諸比丘當對所聞受持。」 「諸比丘!然則諦聽,善自作意,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世尊。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對二根之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何為二根耶? 四 諸比丘!聖慧與聖解脫是。諸比丘!聖意即此慧根。諸比丘!聖解脫即此定根。 五 諸比丘!對此二根之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四七] 第七 東園(三) 一 因緣同前 二 「諸比丘!對幾何之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耶?」 「大德!我等於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歸趣。大德世尊!願將此所說之義說示,諸比丘當將所聞受持。」 「諸比丘!然則諦聽,善自作意,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諾世尊。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對四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何為四根耶? 四 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五 諸比丘!對此四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四八] 第八 東園(四) 一 因緣同前 二 「諸比丘!對幾何之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耶?」 「大德!我等於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歸趣。大德世尊!願將此所說之義說示,諸比丘當將所聞受持。」 「諸比丘!然則諦聽,善自作意,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諾世尊。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何為五根耶? 四 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五 諸比丘!對此五根之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四九] 第九 賓頭盧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拘睒彌國之瞿師羅園。 二 其時,具壽賓頭盧頗羅墮闍記別於悟,知生己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三 時,眾多之比丘至世尊之處。至已,敬禮世尊,坐於一面。坐於一面之彼諸比丘白世尊曰:「大德!具壽賓頭盧頗羅墮闍記別於悟,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大德!觀何之義趣故,具壽賓頭盧頗羅墮闍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耶?」 四 「諸比丘!對三根修習、多修故,賓頭盧頗羅墮闍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何為三根耶? 五 念根、定根、慧根是。 六 諸比丘!對此三根之修習、多修故,賓頭盧頗羅墮闍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七 諸比丘!此三根以何為邊際耶?以滅盡為邊際。為何以滅盡為邊際耶?生老死是。諸比丘!觀生老死之滅盡故,賓頭盧頗羅墮闍比丘於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五十] 第十 信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鴦伽國一名阿恕那之鴦伽種族聚落。 二 於此,世尊告具壽舍利弗曰.「舍利弗!聖弟子若對如來一向信仰,彼對如來之教說生猶豫、疑惑否?」 三 「大德!聖弟子若對如來一向信仰,彼則對如來之教說不生猶豫、疑惑。大德!於有信之聖弟子,發勤而住,斷不善法、具足諸善法,精進、勇健堅固,於諸善法不捨其軛,是可期。 四 大德!其精進者,即其精進根是。 大德!於有信、發勤之聖弟子,有念,成就最勝之念慧,對其長久以前之所作,長久以前之所說,憶念隨念是可期。 五 大德!其念者,即其念根是。 大德!有信、發勤、系念之聖弟子,以捨為所緣,得定、得心一趣,是可期。 六 大德!其定者,即其定根是。大德!於有信、發勤、系念、定心之聖弟子,以「輪迴為無始,眾生為無明所蓋,為渴愛所繫,致流轉、輪迴、不知其前際,然無明、闇聚無餘滅盡,則為寂靜位,此為殊勝位,謂:當知一切行之寂止、一切取之棄捨、愛盡、離欲、滅盡、涅槃」是可期。 七 大德!其慧者,即其慧根是。大德!有信之聖弟子,如是再三發勤,如是再三憶念,如是再三入定,如是再三了知,生如是深信:「我前所聞之諸法,今於身觸而住,於慧通達而觀。」 八 大德!其信者,即其信根是。」 九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聖弟子若對如來一向信仰,彼則於如來之教說,不生猶豫、疑惑。舍利弗!有信之聖弟子,發勤而住,為斷諸不善法、具足諸善法,精進、勇健堅固,於諸善法不捨其軛,是可期。 十~十三 舍利弗!其精進者,即其精進根是。舍利弗!於有信,發勤之聖弟子……乃至……舍利弗!有信之聖弟子,如是再三發勤,如是再三憶念,如是再三入定,如是再三了知,生如是深信:「我前所聞之諸法,今於身觸而住,於慧通達而觀之。」 十四 舍利弗!其信者,即其信根是。」 此品之攝頌曰: 老與婆羅門 沙只城東河 四者之東園 賓頭盧信十 第六 拘薩羅 [五一] 第一 拘薩羅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拘薩羅國之拘薩羅婆羅門村。 二 於此,世尊告諸比丘曰……乃至…… 三 「諸比丘!譬如於諸傍生中,以師子獸王稱為其最勝,乃依勢力、勢速、勇猛者。諸比丘!如是於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之為最勝,乃資於菩提者。諸比丘!何為覺分法耶? 四 諸比丘!信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精進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念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定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慧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 五 諸比丘!譬如於諸傍生中,以師子獸王稱之為最勝,乃依勢力、勢速、勇猛者。諸比丘!如是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之為最勝,乃資於菩提者。」 [五二] 第二 末羅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末羅國一名郁鞞羅劫波之末羅村。 二 於此,世尊告諸比丘曰……乃至…… 三 「諸比丘!於聖弟子,若尚未生聖智者,則無四根之等住,無四根之安住。諸比丘!於聖弟子,若已生聖智,則有四根之等住,有四根之安住。 四 諸比丘!譬如於重閣,尚未建屋頂,則無重簷之等住,無重簷之安住。諸比丘!於重閣若已建屋頂,則有重簷之等住,有重簷之安住。諸比丘!如是於聖弟子,若聖智尚未生,則無四根之等住,無四根之安住。諸比丘!於聖弟子,若聖智已生,則有四根之等住,有四根之安住。以何為四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是。五諸比丘!聖弟子若有慧,則隨信等而住,隨精進等而住,隨念等而住,隨定等而住。」 注1 雜阿含二六、一三(大正藏二、一八三b),二六、一五(同上二、一八三c) [五三] 第三 有學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拘睒彌城瞿師羅園。 二 於此,世尊告諸比丘曰:……乃至…… 「諸比丘!有何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耶? 「大德!我等於法,以世尊為根本……乃至…… 三 「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 四 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其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耶?諸比丘!此處有有學之比丘,對此為苦亦如實知,此為苦集亦如實知,此為苦滅亦如實知,此為順苦滅道亦如實知。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 五 諸比丘!復次,有學之比丘如是思擇:「其餘之沙門、婆羅門,有如世尊之如是真實、如是說法者耶?」彼如是知:「其餘之沙門、婆羅門,有如世尊之如是真實、如是說法者,無也。」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 六 諸比丘!復次有學之比丘,知於五根,即: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以其趣、其最勝、其果、其究竟,於身不觸而住,於慧通達而觀。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 七 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何之理趣故,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耶?諸比丘!於此無學之比丘,知於五根。即: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以其趣、其最勝、其果、其究竟,於身觸而住,於慧通達而觀。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 八 諸比丘!復次,無學之比丘,知於六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總此六根一切一切種,皆可滅於一切無餘,於任何他處不再生六根,此當知。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 [五四] 第四 足跡 ※ 二 「諸比丘!譬如一切步行生類之足跡,皆為象跡所攝、以象跡稱為最上,以此為大故。諸比丘!如是,資於菩提之諸句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何為資於菩提之句耶?諸比丘!信根為資於菩提之句,精進根為資於菩提之句,念根為資於菩提之句,定根為資於菩提之句,慧根為資於菩提之句。 四 諸比丘!譬如一切步行生類之足跡,皆為象跡所攝、以象跡稱為最上,以此為大之故。諸比丘!如是,於資於菩提之諸句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句。」 [五五] 第五 核 ※ 二 「諸比丘!譬如於諸核香中,以赤檀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何為覺分法耶?諸比丘!信根為資於菩提之覺分法,精進根為資於菩提之覺分法,念根為資於菩提之覺分法,定根為資於菩提之覺分法,慧根為資於菩提之覺分法。 四 諸比丘!譬如於諸核香中,以赤檀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於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 [五六] 第六 依止 一 捨衛城。 二 「諸比丘!比丘依止一法,對五根修習、多修。以何為一法耶?不放逸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不放逸耶?諸比丘!於此比丘,於漏與隨有漏之諸法護心,彼於漏與隨有漏之諸法護心,則信根修習圓滿,精進根修習圓滿,念根修習圓滿,定根修習圓滿,慧根修習圓滿。 四 諸比丘!如是,比丘依止一法,對五根修習、善修習。」 [五七] 第七 梵天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初成現等覺,住優樓頻螺村,尼連禪那河邊之阿闍婆羅榕樹下。 二 時,世尊靜居宴然生如是之心念:「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信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精進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念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定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慧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 三 時,娑婆主梵天王對世尊之心念,以心知。譬如力士之伸屈臂,屈伸臂,如是速沒於梵天,現於世尊之前。 四 時,娑婆主梵天王偏袒上衣,向世尊合掌,白世尊言:「如是世尊!如是善逝!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何為五根耶?對信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精進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念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定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慧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 五 大德!往昔,我於迦葉正等覺者修梵行。其時,我以娑婆比丘名被知於世人。大德!我對此五根修習、多修,於諸欲離諸欲,死後命終生善趣梵世,於此,我被知為娑婆主梵天王。 六 如是世尊!如是善逝!我知此見此,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 [五八] 第八 須迦羅迦陀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王捨城,耆闍崛山之……。 二 於此,世尊告具壽舍利弗曰. 「舍利弗!觀何之義趣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耶?」 「大德!觀無上之安穩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 三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觀無上之安穩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之敬禮。 四 舍利弗!雲何觀無上之安穩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耶?」 五 「大德!於此,漏盡比丘對順寂止、順等覺之信根修習,對順寂止、順等覺之精進根修習,對順寂止、順等覺之念根修習,對順寂止、順等覺之定根修習,對順寂止、順等覺之慧根修習。大德!觀如是無上之安穩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 六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觀如是無上安穩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之敬禮。 七 舍利弗!雲何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耶?」 八 「大德!於此漏盡比丘,對師尊重恭敬而住,對法尊重恭敬而住,對僧尊重恭敬而住,對學尊重恭敬而住,對定尊重恭敬而住。大德!如是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 九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如是以最勝敬禮,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以作。」 [五九] 第九 生(一) 一 捨衛城。 二 「諸比丘!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未生亦生,但除如來、應供、正等覺者之不出現。 三 以何為五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未生亦生,但除如來、應供、正等覺者之不出現。」 [六十] 第十 生(二) 一~二 捨衛城……說曰-- 三 「諸比丘!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未生亦生,但除善逝之無調伏。 四 以何為五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未生亦生,但除善逝之無調伏。」 第六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拘薩羅末羅 有學與足跡 核以及依止 梵天二之生 第七 覺分品 [六一] 第一 結 一 捨衛城。 二 諸比丘!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資於諸結之斷…… [六二] 第二 隨眠 ※ 二 ……資於隨眠之永斷…… [六三] 第三 偏知 ※ 二 ……資於行路之偏知…… [六四] 第四 漏盡 ※ 二 ……資於諸漏之滅盡。 三 以何為五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資於諸結之斷……資於隨眠之永斷……資於行路之偏知……資於諸漏之滅盡。 [六五] 第五 果(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是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二果之隨一果可期,於現法開悟,或多餘依得不還果。」 注1 雜阿含二七、二三、二七(大正藏二、一九六b)。 [六六] 第六 果(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是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有七果、七功德之可期。以何為七果、七功德耶? 四 於現法已得開悟;若於現法未停開悟,則於命終時得開悟;若於現法不得開悟,命終時亦不得開悟者,則依五下分結盡,得中般涅槃;若於現法不得開悟,命終時亦不得開悟,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中般涅槃者,則依五下分結盡,得損害般涅槃;若於現法不得開悟,命終時亦不得開悟,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中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損害般涅槃者,則依五下分結盡,得無行般涅槃;若於現法不得開悟,命終時亦不得開悟,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中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損害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無行般涅槃,則依五下分結盡,得有行般涅槃;若於現法不得開悟,命終時亦不得開悟,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中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損害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無行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有行般涅槃者,則依五下分結盡,為上流至色究竟天。 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有七果、七功德之可期。」 [六七] 第七 樹(一) ※ 二 「諸比丘!譬如於閻浮提之諸樹木中,以閻浮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於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何為覺分法耶?諸比丘!信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精進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念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定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慧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 諸比丘!譬如於閻浮提之諸樹木中,以閻浮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於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 [六八] 第八 樹(二) ※ 二 「諸比丘!譬如於忉利天之諸樹木中,以波利質多羅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於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以何為覺分法耶?諸比丘!信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精進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念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定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慧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 諸比丘!譬如於忉利天之諸樹木中,以波利質多羅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於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 [六九] 第九 樹(三) ※ 二 「諸比丘!譬如於阿修羅之諸樹木中,以蘇質怛邏波吒羅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於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以何為覺分法耶?諸比丘!信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精進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念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定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慧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 諸比丘!譬如於阿修羅之諸樹木中,以蘇質怛邏波吒羅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於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 [七十] 第十 樹(四) ※ 二 「諸比丘!譬如於金翅鳥之諸樹木中,以拘吒賒摩利樹稱為最上。如是,於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以何為覺分法耶?諸比丘!信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精進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念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定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慧根為覺分法,資於菩提。諸比丘!譬如於金翅鳥之諸樹木中,以拘吒摩利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於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於菩提之最上。」 第七 覺分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結以及隨眠 偏知與漏盡 二果與四樹 H之說此品 第八 恆河廣說(遠離依止) [七一] 第一 遠離 ※ 二 「諸比丘!譬如恆河,趣向於東、傾向於東、臨入於東。諸比丘!如是,比丘對 五根修習、多修者,則趣向涅槃、傾向涅槃、臨入於涅槃。 諸比丘!比丘雲何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趣向涅槃、傾向涅槃、臨入於涅槃耶? 三 諸比丘!於此有比丘,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修習回向於捨之信根。…… 修習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四 諸比丘!如是,比丘對五根修習,對五根多修者,則趣向涅槃、傾向涅槃、臨 入於涅槃。」 [七二~八二] 第二~十二 如於根相應,如於道亦相應。 注1 漢譯南傳(大藏經第十七卷一七九頁以下)參照。 攝頌曰: 趣向東者六 趣向海者六 相應部經典 以之於十二 共說恆河品 恆河若廣說,當依根可廣說也。 第九 不放逸品(遠離依止) [八三~九二] 第一~十 攝頌曰: 如來與足跡 屋頂與根核 夏生花王月 日衣等十句 於遠離依止之廣說,依根廣說不放逸品。 第十 力所作品(遠離依止) [九三~一O四] 第一~十二 攝頌曰: 力與種子龍 樹與瓶及芒1 廣空與二雲 船舶與客河 於遠離依止,廣說根相應之力作所品。 第十一 尋覓品1(遠離依止) [一O五~一一七] 第一~十二 攝頌曰: 尋覓次第漏 有以及三苦 礙與垢及捨 受乃至渴愛 以遠離依止可廣說根相應之尋覓品。 注1 此本之經數為十一經,原本之算法有誤,以下於原本注之算法多錯誤不能一一訂正。 第十二 瀑流品(遠離依止) [一一八~一二七] 第一~九 [一二八] 第十 上分結 ※ 二 『諸比丘!有五上分結。以何為五上分結耶?色貪、無色貪、慢、掉舉、無明是。 諸比丘!以此為五上分結。 諸比丘!為對此五上分結證知……偏知……偏盡、予斷,應修習五根。以何為五根耶? 三 諸比丘!於此有比丘,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修習回向於捨之信根。修習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諸比丘!為對此五上分結證知……偏知……偏盡……予斷,應修習此五根。』 攝頌曰: 瀑流與軛取 系以及隨眠 妙欲乃至蓋 蘊與上下分 以遠離依止善廣說根相應之瀑流品。 第十三 恆河廣說(貪慾調伏) [一二九] 第一 ※ 二 『諸比丘!譬如恆河…… 三 諸比丘!於此有比丘,為究盡貪慾調伏、為究盡嗔恚調伏、為究盡愚癡調伏,修習信根。……修習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傾入涅槃,臨入於涅槃。』 [一三O~一四O] 第二~十二 攝頌曰: 趣向東者六 趣向海者六 以之成十二 共說恆河品 依貪慾調伏,廣說根相應。 第十四 不放逸品(貪慾調伏) [一四一~一五O] 第一~十 第十五 力所作品(貪慾調伏) [一五一~一六二] 第一~十二 第十六 尋覓品(貪慾調伏) [一六三~一七五]第一~十二 第十七 瀑流品(貪慾調伏) [一七六~一八四] 第一~九 [一八五] 第十 上分結 ※ 二 『諸比丘!有五上分結。以何為五上分結耶?色貪、無色貪、慢、掉舉、無明是。 諸比丘!此為五上分結。 諸比丘!為對此五上分結證知……偏知……偏盡……予斷……應修習五根。何為五根耶? 三 諸比丘!於此有比丘,為究盡貪慾調伏、為究盡嗔恚調伏、為究盡愚癡調伏,修習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修習慧根。 諸比丘!為對此五上分結證知……偏知……偏盡……予斷,應修習此五根。』 攝頌曰: 瀑流與軛取 系以及隨眠 妙欲乃至蓋 蘊與上下分 依貪慾調伏,廣說根相應之瀑流品 第四 根相應(終)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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