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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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處篇 六處相應(3)

第三 五十[經]品

第一 安穩者品

[一O四] 第一 安穩者

※ 二

  「諸比丘!我為汝等說安穩者1之教、法教2,且諦聽。

三

  諸比丘!何為安穩者之教耶?

四

  諸比丘!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此等為如來所捨棄、斷根,如無頭之多羅樹,為非生成者,為未來不生之法;又因此等之捨棄,如來說示適宜之教,故如來稱為安穩者。

五~九

  諸比丘!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心染於慾念。此等為如來所捨棄,斷根,如無頭之多羅樹,為非生成者,為未來不生之法;又因此等之捨棄,如來說示適宜之教,故如來稱為安穩者。 
  諸比丘!此為安穩者之教、法教。」

注1 「[由欲、有、見、無明之]四軛之[脫離]為安穩因,」(注)。
  2 「法教者乃法因。」

[一O五] 第二 執取

※ 二

  「諸比丘!何者之存在,何者之執取,生起內部之樂苦耶?

三

  「大德!我等之法,乃以世尊為根據。」

四

  「諸比丘!眼之存在,執取於眼而汝等生起內部之樂苦。耳、鼻、舌、身、意之存在,執取於意,汝等生起內部之苦樂。

五

  諸比丘!汝等於此作如何思惟之:眼是常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然而凡物之無常,此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然則!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不予執取,而生起內部之樂苦否?」
  「大德!不然。」

六~十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常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然則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然則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不予執取,而生起內部之苦樂否?」
  「大德!不然。」

十一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於眼,厭嫌於耳、鼻、舌、身、意,因厭嫌而離欲,因離欲而得解脫,於解脫乃生:「我解脫」之智。證知:生已盡、梵行已成、應作已作、不為如是再生。」 

[一0六] 第三 苦

※ 二

  「諸比丘!我說苦之生起與滅沒,且諦聽。

三

  諸比丘!何為苦之生起耶?

四~九

  以眼與色為緣生眼識,三者之和合為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此苦之生起。以耳與聲……以鼻與香……以舌與味……以身與觸……以意與法為緣生意識,三者之和合為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諸比丘!此乃苦之生起。

十

   諸比丘!何為苦之滅沒耶?

十一

  以眼與色為緣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生愛,依其愛之無餘離卻滅盡,則取之滅盡,由取之滅盡,則有之滅盡,依有之滅盡,則生之滅盡,依生之滅盡,則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滅盡。如是而此一切苦蘊滅盡,此乃苦之滅沒。

十二~十五

  以耳與聲為緣生耳識……以鼻與香為緣生鼻識……以舌與味為緣生舌識……以身與觸為緣生身識:

十六

  以意與法為緣生意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生愛,依其愛之無餘離卻滅盡,則取之滅盡,依取之滅盡,則有之滅盡,依有之滅盡,則生之滅盡,依生之滅盡,則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滅盡。如是而此一切苦蘊滅盡。諸比丘!此乃苦之滅沒。」

[一O七] 第四 世間

※ 二

  「諸比丘!說世間之生起與滅沒。且諦聽。

三

  諸比丘!以何為世間之生起耶?

四

  以眼與色為緣,而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生愛,依愛之緣而取,依取之緣而有,依有之緣而生,依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此即世間之生起。

五~八

  以耳與聲為緣……以鼻與香為緣……以舌與味為緣……以身與觸為緣……

九

  以意與法為緣生意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愛之緣而取,依取之緣而有,依有之緣而生,依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此即世間之生起。 

十

  以何為世間之滅沒耶?

十一~十六

  以眼與色為緣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其愛之無餘離卻滅盡,則取之滅盡……如是滅盡此一切苦蘊。

十七

  比丘等!此即世間之滅沒。」

[一0八] 第五 勝

※ 二

  「諸比丘!何者之存在,以執取於何者,戀著於何者,有人或以「余為勝者、」或「余為同等、」或「余為劣者」耶?」

三

  「大德!我等之法,乃以世尊為根據。」

四

  「諸比丘!眼之存在,以執取於眼,戀著於眼,有人或以「余為勝者、」或「余為同等、」或「余為劣者。」 

五~九

  耳之存在……鼻之存在……舌之存在……身之存在……意之存在,以執取於意,戀著於意,有人或以「余為勝者、」或「余為同等、」或「余為劣者。」

十

  諸比丘!汝等於此作如何思惟:眼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而不予執取,有人或以「余為勝者、」或「余為同等、」或「余為劣者」耶?」
  「大德!不然。」

十一

  「耳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十二

  「鼻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十三

  「舌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十四

  「身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十五

  「意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而不予執取,有人或以「余為勝者、」或「余為同等者、」或「余為劣者」耶?」
  「大德!不然。」

十六

  「諸比丘!如是觀之,有聞之聖弟子厭嫌於眼,厭嫌於耳……於鼻……於舌……於身……厭嫌於意,由厭嫌而離欲,由離欲得解脫,於解脫而「我解脫」之智生,證知:生已盡、梵行已成、應作已作、不為如是再生。」

[一O九] 第六 繫縛

※ 二

  「諸比丘!為說可繫縛之法與繫縛,且諦聽。

三

  比丘等,何者為可繫縛之法耶?何者為繫縛耶?

四

  諸比丘!眼為可繫縛之法,凡對此生欲染,於此即是繫縛。

五~九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為可繫縛之法也,凡對此生欲染,於此即是繫縛。

十

  諸比丘!此等稱為可繫縛之法,以此稱為繫縛。」

(一一O) 第七 執取

※ 二

  「諸比丘!為說可執取之法與執取,且諦聽。 

三

  諸比丘!何者為可執取之法耶?何者為執取耶?

四

  諸比丘!眼為可執取之法,凡對此生欲染,於此是執取。

五~九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為可執取之法,凡對此生欲染,於此即是執取。

十

  諸比丘!此等稱為可執取之法,於此稱為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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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dex [一一一] 第八 了知(一) ※ 二~七   「諸比丘!於眼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捨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於耳……於鼻……於舌……於身……於意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捨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 八∼十三   諸比丘!於眼知解、曉了、離欲、捨棄,則足以破除苦惱,於耳……於鼻……於舌……於身……於意知解、曉了、離欲、捨棄,則足以破除苦惱。」 [一一二] 第九 了知(二) ※ 二~七   「諸比丘!於色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捨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於聲……於香……於味……於觸……於法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捨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 八~十三   諸比丘!於色知解、曉了、離欲、捨棄,則足以破除苦惱。於聲……於香……於味……於觸……於法知解、曉了、離欲、捨棄,則足以破除苦惱。」 注1 暹羅本一一一和一一二合為一經。 [一一三] 第十 侍聞 一   一時,世尊住那提卡磚堂。 二   時,獨坐冥想之世尊,宣說此教法曰: 三   「緣眼與色而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依愛之緣……[參照一O七、四]……如是則生起一切苦蘊。 四~八   緣耳與聲……緣鼻與香……緣舌與味……緣身與觸……緣意與法生意識,三者和合為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緣愛生取……[參照一O七、九]……如是則生起此一切苦蘊。 九   緣眼與色而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此愛無餘離卻滅盡,則有取之滅盡……[參照一O六、十一]……如是此一切苦蘊滅盡。 十~十四   緣耳與聲……緣鼻與香……緣舌與味……緣身與觸……緣意與法而生意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生愛,依此愛之無餘離卻滅盡,則有取之滅盡……[參照一O六、十六]……如是則此一切苦蘊之滅盡。 十五~十七   其時有一比丘侍聞世尊而立。世尊見此比丘侍聞而立,見已,乃對此比丘曰: 「比丘!汝聞此教法否?」 「大德!唯然,我聞此。」 「比丘,汝當習此教法。比丘!汝須通達此教法。比丘!汝須受持此教法,比丘!此教法為梵行之根本者。」其攝頌:   安穩者執取   苦世間與勝   結縛與執取   二了知侍聞 注1 暹羅本以下獨立一經。若從「侍聞」之經題看,此亦有一理,似是斷絕,唯以下即無任何意義之經。 第二 世間欲類品 [一一四] 第一 魔索(一) ※ 二~七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喜悅、讚美於此,戀著於此者,諸比丘!此比丘可稱為入魔之住屋,屈服於魔之權力。彼之頸,被魔索所纏絡,彼即被魔縛所縛,而順波旬之意欲……諸比丘!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喜悅、讚美於此,戀著此者,諸比丘!此比丘則稱為入魔之住屋,屈服於魔之權力。彼之頸被魔索所纏絡,彼被魔縛所縛,而順於波旬之意欲。 八~十三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於此,不戀著於此而住者,諸比丘!此比丘可稱為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於魔之權力。彼之頸脫於魔索,彼解魔繫縛,不順於波旬之意欲。……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於此,不戀著於此者,諸比丘!此比丘可稱為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於魔之權力。彼之頸脫於魔索,被解離魔縛,不順於波旬之意欲。』    [一一五] 第二 魔索(二) ※ 二~七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喜悅、讚美於此,戀著於此而住者,此比丘則被縛於眼所識之色,可稱為入魔之住屋,屈服於魔之權力,以順於波旬之意欲。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喜悅、讚美於此,戀著於此而住者,諸比丘!此比丘則被縛於意所識之法,稱為入魔之住屋,屈服於魔之權力,以順於波旬之意欲。 八~一三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於此,不戀著於此而住者,諸比丘!此比丘則不被縛於眼所識之色,稱為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於魔之權力,不順於波旬之意欲……諸比丘!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於此,不戀著於此而住者,諸比丘!此比丘則稱為不被縛於意所識之法,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於魔之權力,不順於波旬之意欲。』 [一一六] 第三 世間欲類(一) ※ 二   『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1,然則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到達苦之終。』宣說此後,世尊則從座起,而入精舍。 三   時,世尊離去不久,此等之比丘心生思念:『諸友!世尊為我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則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得達苦之終。』如是略說此教,而未精細解說其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所略說,有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耶?』 四   時,此等比丘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難,乃大師所稱揚,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於世尊所略說未精細解說之意義,能精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當詣尊者阿難處。詣已,向尊者阿難,可問此之意義。』 五   於是,此等比丘來詣阿難處。詣已,與尊者阿難共相問訊,交談親愛、懇熱之語已,坐於一面。 六   坐於一面之此等比丘,向尊者阿難曰:『友阿難!世尊為我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則,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得達苦之終。』如是略說此教,而未精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友!世尊去後不久,吾等比丘心生思念:『諸友!世尊為我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則,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可得達苦之終。』如是略說此教,而未精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之略說,而未詳細解說者,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耶?』友!於此,吾等心生思念:『諸友,此尊者阿難為大師所稱揚,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或對世尊之略說,而未詳細解說者,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來詣尊者阿難處,詣已,可向尊者阿難以問此義。』請尊者阿難,以為解說。』 七   『諸友!譬如有人欲得樹心,為求樹心、探尋樹心而巡行,於有樹心之挺拔直立樹前,捨其根,捨其干,思向枝葉以探尋樹心。當大師現前,於世尊之外,向吾問此意義,汝等尊者之所思,此義亦猶如是。諸友!此世尊,知而示知,見而示見,是眼、是智、是法、是梵、是語者、說者,為繼持利益,是施與甘露味之法主如來 。而今正是向世尊奉問此意義之時,世尊為汝等賜予釋答,汝等對此應護持。』 八   『實則友阿難!世尊知而示知,見而示見,是眼、是智、是法、是梵、是語者、說者,為繼持利益,是施甘露味之法主如來,而今正是向世尊奉問此義之時。世尊為我等釋答,我等當護持於此。然而尊者阿難,為大師所讚揚,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對世尊之略說,能以詳解此教之意義,而未予詳加解說。尊者阿難!當不為難,請為解說。』 九   『然則,諸友!且諦聽,善思惟,我當為說。』『唯然,友!』此諸比丘應答尊者阿難。 十   尊者阿難答說,如次曰:『諸友!世尊為汝等說:『諸比丘!余不言由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而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得達苦之終。』如是,諸友!世尊略說示教,而未精細解說其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此教之意義,余如是詳知: 十一   諸友!凡夫依彼以為世2想,若有以為世想者,於聖者之語義彼稱之為世。諸友!依何以為世想?以為世思者?諸友!若依眼以為世想,以作為世思者,諸法友!若依耳……依鼻……依舌……依身……諸友!依意,以為世想、以為世思者,於聖者之語義,彼稱為世。諸友!若因彼以為世想,以為世思者,於聖者之律,彼稱為世。 十二   世尊為汝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而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得達苦之終。』如是略說示教,而未解說其詳細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諸友!世尊之略說示教,而未精細解說其意義,此教之意義,余如是知。然而汝等尊者若有意願,當詣世尊住處,以奉問此義,世尊將予釋答,則應護持。』 『唯然,友!』此比丘等應答尊者阿難,即從座起,往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於一面。 十三   坐於一面之諸比丘,白世尊曰:『大德!世尊為我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而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達得苦之終。』如是略說示教而未解說其詳細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大德!世尊離去未久,吾等心如是思念:『諸友!世尊為吾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而諸比丘!余亦不言未達世間之終而可達得苦之終。』如是略說示教,而未解說詳細之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之略說示教,而未作詳細解說其意義,有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耶?』 十四   大德!吾等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難為大師所稱揚,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或對世尊之略說示教,而未作詳細解說,當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往詣尊者阿難之處,向尊者阿難當可問此意義。』因此,大德!吾等往詣阿難住處,向阿難請問此意義。 十五   大德!尊者阿難為吾等,以此法、以此句、以此文解說其意義。』『諸比丘!阿難是賢者,諸比丘!阿難是大智者。諸比丘!汝等若向余問此之意義,余亦與阿難之對此所釋答作完全相同之釋答。此即其意義,當如是對此護持。』 注 1 依注之『世間之終』(lokassa anto),謂輪迴世界之終,即言終結輪迴之轉生。   2 對loka-sanni,loka-mani注有loko ti sanjanati c'eva mannati ca,乃『以為世想者,以為世思者』。 [一一七] 第四 世間欲類(二) ※ 二   『諸比丘!余正覺以前,為未證正覺之菩薩[時],起如是之心:『余心曾觸世間之慾念,於今,已成過去、滅盡、變壞。於此,余心或對現在之慾念有多動,或對未來之慾念有少動。諸比丘!當時余起如是心,對余心曾有觸之世間慾念,於今已成過去、滅盡、變壞者,於此,余為自己應不放逸,常防護正念。』 三   然而諸比丘!汝等心亦曾有觸世間慾念,於今已成過去、滅盡、變壞。於此,汝等之心或有對現在之慾念多動,或有對未來之慾念少動,然則諸比丘!汝等之心亦曾有觸五種之慾念,於今已為過去、滅盡者。於此,汝等為自己應不放逸,常防護正念。 四   然而,諸比丘!此為須知1之境,眼之滅,離色想2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 五   說此之後,世尊即從座起,而入精舍。 六   時,世尊離去未久,此等比丘心生思念:『諸友!世尊為吾等說:『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簡略說示此教而未詳細解說其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有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 七   時,此等比丘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難乃大師所稱揚,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或對世尊之略說,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當詣尊者阿難住處。詣已,向尊者阿難請問此之意義。』 八   因此,此等比丘往詣阿難住處。詣已,與尊者阿難共相問訊,交換親愛、懇熟之語後,坐於一面。 九   坐於一面之此等比丘,言尊者阿難曰:『友阿難!世尊為吾等說:『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4,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略說示此教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友!世尊離去未久,吾等心生思念:『世尊為吾等說:『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略說示此教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所略說而未詳細解說者,有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耶?』友!吾等心生思念:『諸友!尊者阿難為大師所稱揚,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或對世尊之所略說而未作詳解說者,當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則詣尊者阿難住處,向尊者阿難問此意義。』尊者阿難,且請解說。』 十~十一   『諸友!譬如有人欲得樹心,尋求樹心,探索樹心而出往巡行,應於有樹心之樹前…… 十二   『然則諸友!且諦聽,當善思惟,我將說此。』 『唯然,友!』此等比丘應答尊者阿難。 十三   尊者阿難作如次言曰:『諸友!世尊為汝等說:『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諸友!世尊之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其意義,余如是知此教之意義。『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諸友!於此,世尊乃說示六處之滅盡也。 十四   諸友!對世尊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其意義者,余如是知此教之意義。然則,汝等尊者若有意願者,當往詣世尊住處請問此義,即如世尊所釋答,則應護持。』『唯然,友!』此諸比丘應諾尊者阿難後,即從座起,往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於一面。 十五   坐於一面之此等比丘,白世尊曰:『大德!世尊為吾等說:『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k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大德!世尊離去未久,吾等心生如是思念:『諸友!世尊為吾等:『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者,有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耶?』 十六   大德!吾等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難乃大師所稱揚,乃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對世尊之略說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者,或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當詣尊者阿難住處,可向尊者阿難請問此意義。』 十七   大德!因此,我等往詣阿難住處,向尊者阿難請問此意義。大德!尊者阿難,為吾等,以此法、以此句、以此文解說此意義。』『諸比丘!阿難為賢者,諸比丘!阿難為大智者,諸比丘!汝等若向余問此意義,亦與問於阿難之此釋答,完全相同之釋答。此乃其意義,如是對此應護持。』 注1 為心之防護,應不放逸,應常正念,謂非於過去之已知境(ayatana-vidita)是於未來當知境(ayatana-veditabba)之意。   2 『對色之想』乃色之概念。對香、味、觸、法亦然。   3 以下本經(一一七)和一一六經之異,唯此『中』之文句而已。   4 於原典:『離欲』換用nirujjhati『滅』。余仿六節以下之文而用『離欲』暹羅字作virajjati。   5 參照一一六經七。   6 六處(處於上面譯為境,同一原語)之滅盡謂涅槃。 [一一八] 第五 帝釋 一   爾時,世尊住王捨城外之靈鷲山。 二   時,諸天之主帝釋,來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立於一面。 三   立於一面之諸天主帝釋,如次白世尊言:『大德!於此大德!或有情於現生不得入涅槃,乃以何為因?以何緣耶?大德!又此處,或有情於現生入於涅槃,乃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   『諸天之主!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樂、可愛、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喜悅、讚美於此,戀著於此而住者,則喜悅、讚美於此,而戀著於此而住者之識,則依止於此,取執於此。諸天之主!有執取之比丘,不得入涅槃。 五~九   諸天之主!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可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喜悅、讚美於此,戀著於此而住者。則喜悅、讚美於此;而戀著於此而住者之識,則依止於此,取執於此。諸天之主!有取執之比丘,不得入涅槃。 十   諸天之主!於此,或有情現生之不得入涅槃,乃此因、此緣。 十一~十六   諸天之主!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於此,不戀著於此而住者,則不喜悅,不讚美於此;不戀著於此而住者之識,則不依止於此,不取執於此。諸天之主!無取執之比丘入於涅槃。諸天之主!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識……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於此,不戀著於此而住者,則不喜悅、不讚美於此;不戀著於此而住者之識,即不依止於此,不取執於此。諸天之主!無取執之比丘入於涅槃。 十七   諸天之主!於此,或有情之現生入於涅槃,乃以此因、乃以此緣。』 [一一九] 第六 五結乾闥婆子 一   爾時,世尊住王捨[城外]之靈鷲山。 二   時乾闥婆之子五結,來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立於一面1。 注1 以下同一一八經,唯五結天子換『諸天主帝釋』而已。 [一二0] 第七 舍利弗 一   爾時,尊者舍利弗住捨衛[城外]之只陀林給孤獨長者之園。 二   時,有一比丘來詣尊者舍利弗住處,與尊者舍利弗共相問訊,交談親愛懇熱之語後,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彼比丘,言尊者舍利弗曰:『友舍利弗!同住之比丘捨棄戒而轉向俗身。』 四   『友!不守諸根之門,不辨食物之量,不專心於覺醒者,當即如是。友!實則彼之比丘者,不守諸根之門,不辨食物之量,不專心於覺醒者,則彼對完見極淨之梵行,欲終生續行,未有如是之理。 五   友!實則彼比丘若守諸根門,辨食物量,專心於覺醒者,彼能終生續行完具之極淨梵行,則有如是之理。 六   友!如何為守諸根之門耶?友!於此有比丘,以眼見色,不執總相,不執別相,彼若不攝護眼根而住者,則以此為因,有貪、憂、惡、不善之法來襲於彼。然而彼為實行攝護其眼根,達到守眼根,眼根之攝護。以耳……H鼻……以舌……以身……以意識法,不執總相,不執別相,彼若不攝護意根而住者,則以此為因,有貪、憂、惡、不善之法來襲於彼。然而被為實行攝護其意根,達到守意根,意根之攝護。友!如是為守諸根門。 七   友!如何於辨食物之量耶?友!於此有比丘,深思省慮以攝取食物,不為戲奢,不為莊嚴莊飾,只要此身之存住,對此繼續,以防危害,乃為梵行之利益。思:『如是,棄除舊之苦感,不生新之苦感。余有生活之質,無有過誤,應得安樂住。』友!如是於食物辨量。 八   友!如何專心於覺醒耶?友!於此有比丘,於日中因經行安坐,以除心諸障礙之法。於夜之初分,因經行安坐,以除心諸障礙之法,於夜之中分,右脅作獅子臥,以一足疊於另一足,正念正智,胸置起床之想,而於夜之後分起出,因經行安坐,除心諸障礙之法,友!如是為專心覺醒。 九   然而友!應如是修習:『守我等諸根之門,於食物辨量,專心於覺醒。』友!汝等必如是修習。』   注1 avarana=nivarana,謂指貪慾、嗔恚、惛沈、掉悔,疑等五種。   2 夜間之十二小時三分而稱為初分、中分、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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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dex [一二一] 第八 羅喉羅 一   爾時,世尊住捨衛[城外]只陀林,給孤獨[長者]之園。 二   時,世尊獨坐冥想,心起如是之思念:『羅喉羅正完熟解脫之法,我更指教羅喉羅以滅盡諸漏。』 三   於是,世尊於晨早著內衣、持缽衣,為托缽赴捨衛城中,食後從托缽歸來,以呼尊者羅猴羅曰:『羅喉羅!當取座具,我等為日中之休息,往安達林。』『唯然,大德!』尊者羅喉羅應諾世尊,持坐其隨世尊之後而行。 四   其時,有數千之天神等,亦隨世尊而行:『今日世尊更為指教尊者羅喉羅,於滅盡諸漏。』 五   時,世尊已入安達林,於一樹下坐於所設之座,尊者羅喉羅亦禮拜世尊,坐於一面。世尊言於坐在一面之尊者羅喉羅曰: 六   『羅喉羅!汝於此作如何思惟耶?眼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認識否?』   『不也!大德,非是。』   『色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眼識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眼觸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以此眼觸為緣所生之受、想、行、識所攝者,此亦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認識否?』 『不也!大德!非是。』 七~十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 十一   『意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是如認識否?』   『不也!大德!非是。』   『法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   『意識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意觸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以此意觸為緣所生之受、想、行、識所攝者,彼亦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彼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認識否?』   『不也!大德!非是。』 十二   『羅喉羅!如是觀之,有聞聖弟子厭嫌於眼,厭嫌於色,厭嫌於眼識,厭嫌於眼觸,凡以眼觸為緣所生之受、想、行、識所攝者,亦厭嫌於此……於耳……於鼻……於舌……於身……厭嫌於意,厭嫌於法,厭嫌於意識,厭嫌於意觸,凡以意觸為緣所生之受、想、行、識所攝者,亦厭嫌於此。因厭嫌而離欲,因離欲而得解脫,於得脫而『我解脫』之智生,證知:生已盡、梵行已成、應作已作、更不為如是再生。』 十三   世尊宣說已!尊者羅喉羅心歡喜,歡受世尊之所說。而於此宣說之釋答,尊者羅喉羅無所取著,其心由諸漏解脫。數千之天神等亦起離塵遠垢之法眼,『凡集法者、皆滅法也。』 [一二二] 第九 繫縛 一   『諸比丘1!為說可繫縛之法與繫縛,且諦聽。 二   諸比丘!何者是可繫縛之法?何者是繫縛耶? 三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諸比丘!此等稱為可繫縛之法。凡對此之欲染,此即是繫縛於此。 四~八   諸比丘!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諸比丘!此等稱為可繫縛之法,凡對此之欲染,即是繫縛於此。』 注1 參照一O九經。 [一二三] 第十 取執 一   『諸比丘1!為說可取執之法與取執,且諦聽。 二   諸比丘!何者為可取執之法?何者為取執耶? 三   諸比丘!眼所識之色……諸比丘!此等稱為可取執之法。凡對此之欲染,即是取執於此。』    世間欲類品第二 (終)   其攝頌曰:   魔索說二經   以世間欲類   又以說二經   帝釋與五結   尊者舍利弗   與及羅喉羅   繫縛與取執   以此名此品 注1 參照一一O經。   2 以下一二二經之三同以下。 第三 居士品 [一二四] 第一 毗捨離 一   爾時,世尊住於毗捨離[城外]之大林重閣講堂。 二   時,名為郁瞿婁毗捨離之居士,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於一面之毗捨離人郁瞿婁居士,白世尊曰:「大德!於此1或有情於現生不得入於涅槃,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大德!於此而又,或者有情於現生入於涅槃,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   「居士!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喜悅、讚美於此,戀著於此而住者,則喜悅、讚美於此,戀著於此而住之諸識,則依止於此,取著於此。居士!有取執之比丘,則不入於涅槃。 五~九   居士!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居士!有取執之比丘,則不入於涅槃。 十   居士!於此,或有情於現生不入於涅槃,即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十一~十六   居士!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慾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於此,不戀著於此而住者,則不喜悅、不讚美於此,不戀著於此而住者之識,即不依止於此,不取執於此。居士!無取執之比丘,則入於涅槃。居士!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居士!無取執之比丘,則入於涅槃。 十七   居士!於此,或有情於現生入於涅槃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注1 參照一一八經之三。 [一二五] 第二 發提 一   爾時,世尊住發提族中之發提村。 二   時,名郁瞿婁發提村人之居士,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於一面之發提村人居士郁瞿婁白世尊曰:「大德!於此,或者有情於現生不入於涅槃,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十六   [應如前經之詳說] 十七   居士!於此,或者有情於現生入於涅槃,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一二六] 第三 那爛陀 一   爾時,世尊住那爛陀之婆瓦利加庵羅林。 二   時,居士優波離,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於一面之居士優波離,白世尊曰:「大德!於此,或有情於現生不入於涅槃者,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於此而又,或者有情於現生入於涅槃者,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十六   [可照前經之詳說] 十七   於此,居士!或有情於現生入於涅槃,乃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一二七] 第四 婆羅陀闍 一   爾時,尊者賓頭羅婆羅陀闍,住憍賞彌國之瞿史羅園。 二   其時,優填那王來詣尊者賓頭羅婆羅陀闍住處,與尊者賓頭羅婆羅陀闍共相問訊,交換親愛懇勤之語後,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優填那王言尊者賓頭羅婆羅陀闍曰:「婆羅陀闍!此年輕之比丘等,少年黑髮叢生而多顯活力,以青春盛年之身,無娛於諸欲,一生行完具極淨之梵行,以至終生者,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   「大王!此乃彼之知者、見者、世尊、應供者、正等覺者之所宣說,而曰:「來!諸比丘!汝等對於與母相等年齡之女,當起母心想,對與姊妹相等年齡之女,當起姊妹心想,對於與女兒年齡相等之女,當起女兒心想。」大王!對此亦然,此乃年輕比丘等,少年黑髮叢生而多顯活力,以青春盛年之身,無娛於諸欲,一生行極淨之梵行,以至終生之因、之緣是。」 五   「婆羅陀闍!心乃虛浮者,或將對於與母相等年齡之女亦起慾念,或對與姊妹相等年齡之女亦起慾念,或對於與女兒相等年齡之女亦起慾念。婆羅陀闍!此年輕比丘,少年黑髮……以至終生,或有他因、他緣耶?」 六   「大王!此彼之知者、見者、世尊、應供者B正等覺者之所說。而曰:「來!諸比丘!觀察此身由腳掌以上,由髮梢之下,以至皮膚,乃充滿種種不淨之物。此身有發、毛、爪、齒、皮膚、肉、筋、骨、骨髓、腎、心、肝、膜、腓、肺、大腸、小腸、胃、糞、膽汁、痰、膿、血、汗、脂、淚、膏、唾、鼻涕、關節液、尿、腦漿等是。」大王!對此亦然,此年輕比丘等,少年黑髮……以至終生之因、之緣。」 七   「婆羅陀闍!有彼等身之修養、有戒之修養、有心之修養、有智之修養者,此乃為之易者。然而婆羅陀闍!無彼等身之修養、無戒之修養、無心之修養、無智之修養者,此乃為之不易。婆羅陀闍!或有人念:「當思惟我之不淨,」彼思惟為淨。此年輕比丘等,少年黑髮……以至終生,有他之因、他之緣耶?」 八   「大王!此乃彼知者、見者、世尊、應供者、正等覺者之所宣說,而曰:「來!諸比丘!汝等為護諸根而住,以眼見色,則不執總相,不執別相。人若不攝護眼根而住者,以此為因,貪、憂、惡、不善之法,則來襲於彼。為實行攝護眼根,守護眼根,以達到攝護眼根。以耳……以鼻……以舌……以身……以意識法,不執總相,不執別相。人若不攝護意根而住者,以此為因,貪、憂、惡、不善法,則來襲於彼。為實行其攝護意根,守護意根,以達到攝護意根。」大王!對此亦然,年輕諸比丘少年黑髮……以至終生之因、之緣。」 九   「尊婆羅陀闍!是不思議,尊婆羅陀闍!是稀有者。尊婆羅陀闍!依彼知者、見者、世尊、應供者、正等覺者之所說,此諸年輕比丘,少年黑髮叢生而多顯活力,以青春盛年之身,無娛於諸欲,終生以行完具極淨梵行之因之緣者。 十   尊婆羅陀闍!余亦曾不守身、不守語、不守心、不樹立正念、不攝護諸根而入後宮,當時過大慾念惱迫余。然而尊婆羅陀闍!余守身、守語、守心、樹立正念、攝護諸根入後宮,當時余未為慾念所惱倒。 十一   奇哉!尊婆羅陀闍!奇哉!尊婆羅陀闍!尊婆羅陀闍恰如倒者起,覆者披露,對迷路者語示以道,於黑闇舉起油燈,言:「有眼者得見,」如是乃明瞭尊婆羅陀闍之說法。尊婆羅陀闍!余歸依彼世尊,亦歸依法與比丘僧,尊婆羅陀闍!願受納余自今日起,終生歸依為信士。」 [一二八] 第五 須那 一   爾時,世尊住王捨[城外]之竹林,迦蘭陀飼養園。 二   其時,居士之子須那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於一面之居士子須那,白世尊曰:「大德1!於此,或有情於現生不得入於涅槃,以何為其因?以何為其緣耶?而又於此,或者有情於現生入於涅槃者,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如一二七經之詳說]「須那!於此,或有情之……以此為因、為緣。」 注1 參照一一八、一一九、一二四~一二六經。 [一二九] 第六 瞿史羅 一   爾時,尊者阿難住憍賞彌城之瞿史羅園。 二   時,瞿史羅居士來尊者阿難住處: 三   坐於一面之瞿史羅居士,白尊者阿難曰:「大德阿難!所稱:「種種界,種種界者,」大德!世尊所說幾何之種種界耶?」 四   「居士!有眼界與可意之色,緣眼識與樂感之觸,所生之樂受1。居士!有眼界與不可意之色,緣眼識與苦感之觸,所生之苦受。居士!有眼界與可捨之色,緣眼識與非苦非樂所感之觸,所生非苦非樂。 五~九   居士!耳界與……鼻界與……舌界與……身界與……意界與可意之法,緣意識與樂感之觸,所生之樂受。居士!有意界與不可意之法,緣意識與苦感之觸,所生之苦受。居士!緣意界與捨感之觸,所生之非苦非樂。 十   居士!以上乃世尊所說之種種界。」 注1 眼界異色界異喜處、二因緣生識、三事和合生觸,又喜觸因緣生樂受(雜含卷十七、五) [一三0] 第七 訶梨提迦尼 一   爾時,尊者大迦旃延住阿槃提國之拘羅羅迦羅山中。 二   時,居士訶梨提迦尼,來詣尊者大迦旃延住處…… 三   坐於一面之居士訶梨提迦尼,自尊者大迦旃延曰:「大德!「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受種種受。」此乃世尊之所說示。大德!如何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耶?」 四   「居士!於此有比丘,以眼見可意之色,知:「此為如是1,」緣眼識與樂感之觸,生樂受。又以眼見不可意之色,知:「此為如是,」緣眼識與苦感之觸,生苦受。又以眼見可捨之色,知:「此為如是,」緣眼識與非苦非樂感之觸,生非苦非樂。 五~九   復次,居士!以耳聞可意之聲……以鼻嗅可意之香……以舌味可意之味……以身觸可意之觸……以意識可意之法,知:「此為如是,」緣意識與樂感之觸,生樂受。又以意識不可意之法,知:「此為如是,」緣意識與苦感之觸,生苦受。又以意識可捨之法,知:「此為如是,」緣意識與非苦非樂感之觸,生非苦非樂。 十   如是,居士!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 注1 「此為如是」於此謂色之可意。PTS本及暹羅本「眼識」之次有「當感樂」之語。依註釋所示之意,照另一異本之所示,此語應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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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dex [一三一] 第八 那拘羅父 一   爾時,世尊住跋伽國失悅摩羅山恐怖林之鹿苑中。 二   時,那拘羅父居士,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於一面之那拘羅父居士,白世尊曰:「大德!於此或有情於現生不得入於涅槃,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大德!於此,或者有情於現生入於涅槃者,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九   「居士!有眼所識之色1…… 十    居士!於此,或者有情於現生,不得入於涅槃,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十一~十六   居士!有眼所識之色2…… 十七   居士!於此,或者有情於現生,入於涅槃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注1 以下同一一八經四~九。   2 以下同一一八經一一~一六 [一三二] 第九 魯醯遮 一   爾時,尊者大迦旃延住阿槃提國之摩揭羅迦多1城外森林中之草庵。 二   時,魯醯遮婆羅門之眾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來詣尊者大迦旃延之草鹿,於其周圍徘徊巡行,以高聲、大聲,行種種之挑戲2言:「此等圓頭之似非沙門,乃由梵天足部所生之邪黑丑奴,此等唯為擔荷夫所恭敬、尊重、供養、禮讚者。」 三   於是,尊者大迦旃延出精舍來,告此等青年曰:「汝青年等!勿作響,我為汝等說法。」作如是言時,彼青年等默然而止。 四   時尊者大迦旃延,以偈語告此青年等曰: (一)此等猶憶古法之古婆羅門,以戒為第一,而以壓其忿,其守諸根門,是 為善護持。 (二)此等猶憶古法之古婆羅門,喜歡法與禪,但今婆羅門,則言:「吾等摒 棄此,而不予問聞3。」誇醉於本族,則以行非事。 (三)違背於怯弱好勇之徒者,為忿之所壓,執種種刀杖,不守諸根門,而勤 空勞者,猶人夢得財。 (四)斷食露地臥,晨早之水浴,讀誦三吠陀,著粗獸皮衣,結髮及塗泥,持 咒[取]戒禁,[實履]苦行者。 (五)詐術及曲杖,以水拭顏面,以此等明為,婆羅門要具,為生小利者。 (六)能獲於禪定,清澄而無濁,對一切生類,無邪障之心,而此始可達,至 於梵天道。」 五   因此,此青年等怒而思不快意,來至魯醯遮婆羅門之處,以告彼曰:「尊者!願有所知,沙門大迦旃延只管嘲罵婆羅門之神咒。」如是言時,魯醯遮婆羅門怒而思不快意。 六   魯醯遮婆羅門心更思念:「我僅聞此青年等之言,則謗罵沙門大迦旃延,此於我為不適宜。我當赴彼住處而問。」 七   因此,魯醯遮婆羅門與此等青年,共赴尊者大迦旃延住處,與尊者問訊、交談親愛懇熟之語後,坐於一面。 八   坐於一面之魯醯遮婆羅門,語尊者大迦旃延語曰:「迦旃延!余之眾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來此處否?」   「婆羅門,汝之眾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曾來此處。」   「尊者迦旃延與此等青年之間,有何等之談話否?」   「婆羅門!余與此等青年之間曾有談話。」   「尊者迦旃延與此等青年之間,有如何之談話耶?」   「婆羅門!余與此等青年之間有如是之談話:   (一)「此等猶憶古法之古婆羅門,以戒為第一,而以壓其忿,其守諸根之門, 是為善護持。……   (二)能獲於禪定,澄清而無濁,對一切生類,無邪障之心,而此始可達,至 於梵天道」。   「婆羅門!余與此等青年之間,作如是談話。」 九   「尊者迦旃延!所言「不守護諸根門」者,迦旃延!幾何為不守護諸根門耶?」 十   「婆羅門!於此,有人以眼見色,則心傾於可愛之色,則背拂於不可愛之色,不能使正念現前,缺乏思慮而住;又不如實知彼心解脫、慧解脫,則彼所起之惡、不善之諸法,不能消滅無餘。 十一~十五   以耳聞聲……以鼻嗅香……以舌味味……以身觸觸……以意識法,心傾可愛之法,背拂於不可愛之法,不能使正念現前,缺乏思慮而住;又不如實知心解脫、慧解脫,則彼所起之惡、不善之諸法,不能消滅無餘。 十六   婆羅門!如是為不守護諸根門者。」 十七   「尊者迦旃延!是不思議。尊者迦旃延!是稀有。尊者迦旃延!以不守護諸根門者,說不守護諸根門。尊者迦旃延!所言「守護諸根門,」尊者迦旃延!幾何為守護諸根門耶?」 十八   「婆羅門!於此,有比丘以捶ㄕ漶A則心不傾於可愛之色,不背拂於不可愛之色,使正念現前,無量思慮而住:又如實知彼心解脫、慧解脫,彼所起之惡、不善法,則消滅無餘。 十九~二三   以耳聞聲……以鼻嗅香……以舌味味……以身觸於所觸……以意識法,心不傾於可愛之法,不背拂於不可愛之法,使正念現前,無量思慮而住;又如實知彼心解脫、慧解脫。彼所起之惡、不善法,則消滅無餘。 二四   婆羅門!如是則為守護諸根門。」 二五   「尊者迦旃延!是不思議!尊者迦旃延!是稀有!尊者迦旃延乃以守護諸根門者,說示守護諸根門。奇哉!尊者迦旃延!奇哉!尊者迦旃延!尊者迦旃延恰如使倒者起,覆者顯露,迷道者得示以道,如黑闇中舉起油燈,使「有眼者得見,」如是,尊者迦旃延以種種方法,說法使明瞭。尊者迦旃延!余即歸依彼世尊,亦歸依法及比丘僧。尊者迦旃延!容納余從今日起,終生歸依為信士;尊者迦旃延若入摩揭羅多信士之家時,即請應入魯醯遮之家,於此,或青年男子或青年女子,當禮敬、迎拜尊者迦旃延,又有供奉座席與水者,此乃為彼等長時利益安樂。」 注1 雜阿含經卷九,於三十一經為「獼猴室」。   2 PTS本為selissaka暹羅本為seleyyaka在暹羅本的註釋為selokassaka互相捕背而跳起,注為彼此於行苦熱的(?tapana)「遊戲」。如蛙跳。   3 PTS本雖為jappamase照暹羅本之註解為jahamhase,以jahama,sajjhama之語注之,以採用此。 [一三三] 第十 毗紐迦旃延婆羅門尼 一   爾時,尊者優陀夷住拘槃荼[城]兜泥耶婆羅門之庵羅林中。 二   時,一青年為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之弟子,來至尊者優陀夷住處…… 三   尊者優陀夷對坐於一面之青年說法教示,感動勉勵,使令善悅。 四   時,彼青年依尊者優陀夷之說法教示,為所感動勉勵、喜悅而從座起。來詣伊羅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羅門女處,對彼女語曰:「惟願大姊當知,沙門優陀夷能說初善、中善、終善,具足意義言句之法,說明一切具修滿淨之梵行。」 五   「然者,汝青年!且以吾之名,招請沙門優陀夷,明日受供食。」「唯唯,大姊!」青年應諾彼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即詣尊者優陀夷住處,而白尊者語曰:「尊者優陀夷!吾等之師伊羅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羅門女,請尊者承諾明日受供食。」尊者優陀夷默然許諾。 六   於是,尊者優陀夷其夜過後,晨朝著內衣,持缽、衣,入伊羅越奢利族所出婆羅門女住處。坐於所設之座。 七   其時,伊羅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羅門女,以勝味之硬軟食物,親手飽滿供養尊者優陀夷。 八   時,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知尊者優陀夷取食終了,手已離缽。穿履覆頭坐於高座,白尊者優陀夷曰:「沙門!請說法要。」「姊妹!時機將來。」言罷即從座起而離去。 九   彼青年又詣尊者優陀夷住處,與尊者相問訊、交談親愛懇勤之話後,坐於一面。尊者優陀夷對坐於一面彼青年說法,教導勉勵使令欣悅。 十   彼青年又以尊者優陀夷所說法之教導勉勵、喜悅,而從座起,來詣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處,言於彼女曰:「惟願大姊當知,沙門優陀夷說初善、中善 、終善,具足意義文句之法,說明一切具修滿淨之梵行。」 十一   「青年!汝如是讚歎沙門優陀夷。然余亦請於沙門優陀夷:「沙門!請說法要。」彼言:「姊妹!時機將來。」即從座起而去。」 十二   「雖然如是,然而大姊!汝穿履覆頭坐高座作如是言:「沙門!請說法要。」彼尊者則尊法、重法者。」 十三   「然者,青年!汝以吾之名,招請沙門優陀夷明日來受供食。」「唯然,大姊!」青年應諾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來詣尊者優陀夷住處,語尊者曰:「尊優陀夷!吾等之師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請明日應諾供食。」尊者優陀夷默然許諾。 十四   於是,尊者優陀夷其夜過後,晨早著內衣,持缽、衣,入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處,坐於所設之座。 十五   時,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以勝味之硬軟食物,親手供養尊者優陀夷至飽滿。 十六   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知尊者優陀夷取食終了,手已離缽,則脫履露頭坐低座,而白尊者優陀夷曰:「大德!何物之所存,阿羅漢說苦樂耶?何物之不存,阿羅漢不說苦樂耶?」 十七   「姊妹!眼之所存,阿羅漢說苦樂,眼之不存,阿羅漢不說苦樂。其之所存……鼻之所存……舌之所存……身之所存……意之所存,阿羅漢說苦樂,意之不存,阿羅漢不說苦樂。」 十八   如是言已。伊羅越奢利婆羅門女自尊者優陀夷曰:「奇哉!大德!奇哉!大德!尊者優陀夷恰如使倒者起,覆者顯露,迷路者語示以道,黑闇中舉油燈,使「有眼者得見,」如是尊優陀夷以種種方法,說法使明曉。尊者優陀夷!於此吾當歸依彼世尊,歸依法及比丘僧,惟願尊者優陀夷容納吾自今日起,終生歸依為信女。」    居士品第三(終)   其攝頌曰:   毗捨離伐地   以及那蘭陀   與婆羅陀闍   須那瞿師羅   及訶梨陀迦   那拘羅之父   乃至魯醯遮   毗紐迦旃延   與婆羅門尼 第四 提婆陀訶品 [一三四] 第一 提婆陀訶 一   爾時,世尊住釋迦國名為提婆陀訶之釋迦族村。 二   於此,世尊呼諸比丘曰:「諸比丘!余未言,所有之比丘於六觸處要作不放逸,且諸比丘!余亦未言所有之比丘於六觸處不須作不放逸。 三   諸比丘!彼等比丘乃漏盡之阿羅漢,梵行已立、所作已辦、重擔已捨、自利已達,盡於生有之纏結,完全已證解脫者。諸比丘!此等之比丘,余不須言於六觸處作不放逸。何以故? 四   彼等之已成不放逸,彼等已能不再放逸。 五   諸比丘!彼等有學之比丘,未達所願,以求無上安穩(涅槃)而住者,諸比丘!此等之比丘於六觸處,余言要作不放逸。何以故? 六   諸比丘!眼所識之色,有快意,有不快意,此等快、不快之色,以觸彼心,觸而不存著於此。因心無執著,則起精進無動,不失正念現前,身體輕安而無狂躁,心住於定,集中於一頂點。諸比丘!余實言觀此不放逸之果,此等比丘於六觸處要作不放逸。 七~十一   諸比丘!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有快意亦有不快意,此等快與不快之法,以觸彼等之心,觸而不存著於此。因無執著於心,則起精進無動,不失正念現前,身體經安無狂躁,心住於定,集中於一點。諸比丘!余實言觀此不放逸之果,此等比丘於六觸處要作不放逸」。 [一三五] 第二 執著 ※ 二   「諸比丘!此是汝等之利得,汝等之善利。諸比丘!汝等為得住梵行之好機。 三   諸比丘!余見名為六觸處所屬之地獄。於此凡以眼見色,僅見不樂之色,不見樂色;僅見不可愛之色,不見可愛之色;僅見不喜之色,不見可喜之色。凡以耳聞聲……凡以鼻嗅香……凡以舌味味……凡以身觸觸……凡以意識法,唯識不樂之法,不識樂法;唯識不可愛之法,不識可愛之法;唯識不可喜之法,不識可喜之法。諸比丘!此乃汝等之利得,汝等之善利。諸比丘!汝等為得住梵行之好機。 四   諸比丘!余見名為六觸處所屬之天。於此,凡以眼見色,唯見樂色,不見不樂色;唯見可愛之色,不見不可愛之色;唯見可喜之色,不見不可喜之色。凡以耳聞聲……凡以鼻嗅香……凡以舌味味……凡以身觸觸……凡以意識法,唯識樂法,不識不樂法;唯識可愛之法,不識不可愛之法;唯識可喜之法,不識不可喜之法。諸比丘!此乃汝等之利得,汝等之善利。諸比丘!汝等為得住梵行之好機。」 [一三六] 第三 不執著 二   「諸比丘!諸天及世人乃以色為遊園,為色所刺激,因色之變壞、離背、滅盡,諸比丘!諸天及世人乃住於苦。以聲為遊園……以香為遊園……以味為遊園……以觸為遊園……以法為遊園,為法所刺激,因法之變壞、離背、滅盡,諸比丘!諸天世人乃住於苦。 三   諸比丘!如來、應供者、正等覺者,如實知色之生起與滅沒,甘味、患難與出離,不以色為遊園,不為色所刺激,因色之變壞、離背、滅盡,諸比丘!如來住於安住。」 四   世尊如是宣說,善逝如是說已,師更言於此曰:   (一)「色、聲、香、味、觸與一切之法,謂可樂可愛又可意,乃有限者。   (二)此等於人天世界以為安樂,此等之所滅,此乃彼等之思苦。   (三)己身滅盡,於聖者雖見為樂,但一切世間之所見,則反於此。   (四)為他(愚者)言樂,而聖者於此則言苦;在他言苦,聖者則知此為樂。   (五)觸之法難知,無智者乃惑此,為煩惱所覆者則黑闇,不見者則有盲冥。   (六)善人開涅槃之道,知見之人,於此有光明,熟於大法1之人,則知近於 此。   (七)為生有之欲所服者,隨行於生有之流者,入於魔王之領域者,則不知此 法。   (八)除聖者,誰正知涅槃之道,善知此道而漏盡之人,乃入於般涅槃。 五   諸比丘!諸天及世人以色為遊園,為色所刺激,因色之變壞、離背、滅盡,諸比丘!諸天世人住於苦。以聲……以香……以味……以觸……以法…… 六   諸比丘!如來、應供者、正等覺者為……」 注1 此八偈和Sn.759-765幾乎同樣,唯此一句二三言不同,故變成相反之意義,即於此成為santikena vijananti mahadhamma-kovida於Sn.為santikena vijananti magadhammass'akovida可以取為「不熟」[如]獸之徒,不知近涅槃。   2 以下同上之三節。   3 以下同上之三節。 [一三七] 第四 惡意者(一) ※ 二   「諸比丘!凡非汝等之有者,皆當放捨,能放捨者,乃為汝等之利得安樂。諸比丘!何物為非汝等之所有? 三~八   諸比丘!眼非汝等之所有,當放捨,能放捨者,乃為汝等得利益安樂。耳 ……鼻……舌……身……意非汝等之所有,當放捨,能放捨者,乃為汝等得利益安樂。 九   諸比丘!譬如於此只陀林,人人對於草薪枝葉,或運走,或燃燒,或各隨所好而處理。」人人將「吾等」或運去,或燃燒,或各隨所好而予處理。「汝等有如是之思否?」「大德!不也。」「何以故?」「大德!此非我,此非我之所屬。」 十   「如是,諸比丘!汝等之眼,此非汝等之所有,當放捨,汝等由於捨此者,乃為利益安樂。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非汝等之所有,當放捨,汝等由於捨此者,乃為利益安樂。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 [一三八] 第五 惡意者(一) ※ 二   「諸比丘!凡非汝等之所有者,當予放捨,因汝等之棄捨,此為汝等之利益安樂。諸比丘!何者為非汝等之所有? 三~八   諸比丘!色非汝等之所有,當放捨,因汝等之放捨,乃為利益安樂。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非汝等之所有,當放捨,因汝等之放捨,此為利益安樂。 九   諸比丘!譬如於此只陀林……1   如是諸比丘!色非汝等之所有,當放捨,因汝等之放捨,乃為利益安樂。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 注1 參照一三七經之第九節。 [一三九] 第六 內因(一) ※ 三   「諸比丘!眼是無常。眼生起之因、緣者,此亦是無常。諸比丘!依無常所生之眼,如何有常住? 四~八   諸比丘!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無常,意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常。諸比丘!依無常所生之意,如何有常住?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1於眼……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注1 同一經之第九節。 [一四O] 第十 內因(二) ※ 三   「諸比丘!眼是苦。眼生起之因、緣者,亦是苦。諸比丘!依苦所生之眼,如何有樂? 四~八   諸比丘!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苦,意生起之因、緣者,亦是苦。諸比丘!依苦所生之法,如何有樂?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1於色……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注1 同一經之第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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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dex [一四一] 第八 內因(三) ※ 三   「諸比丘!眼是無我。眼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我。諸比丘!依無我所生之眼,如何有我? 四~八   諸比丘!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無我。意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我。諸比丘!依無我所生之意,如何有我?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於眼……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注1 見一經之九節。 [一四二] 第九 外因(一) ※ 三   「諸比丘!色是無常,色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常。諸比丘!依無常所生之色,如何有常? 四~八   諸比丘!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無常。法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常。諸比丘!依無常所生之法,如何有常?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於色……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注1 見一經之九節。 [一四三] 第十 外因(二) ※ 三   「諸比丘!色是苦,色生起之因緣者,亦是苦。諸比丘!依苦所生之色,如何有 樂? 四∼八   諸比丘!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苦,法生起之因、緣者,亦是苦。諸比丘!依苦所生之法,如何有樂?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1於色……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注1 見一經之九節。 [一四四] 第十一 外因(三) ※ 三   「諸比丘!色是無我。色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我。諸比丘!依無我所生之色,如何有我? 四∼八   諸比丘!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無我。法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我。諸比丘!依無我所生之法,如何有我?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1於色……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提婆陀訶品第四(終)   此攝頌:   以提婆陀訶   執著不執著   惡意者有二   依因而有三   乃至內外二 注1 見一經之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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