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羅克(Baroque)這名詞是指在十七至十八世紀時,德國和奧地利的建築、繪畫和音樂所流行那種多裝飾、精巧華麗的風格。
這時期音樂的特點是華麗、富活力和著意於裝飾,重要的作曲家有巴哈、韓德爾和韋發第。
巴羅克樂期的音樂出現以下的轉變:
世俗音樂興起。
速度與節奏的變化單純統一。多由明顯易懂的節奏,引領整曲音樂進行。而樂句短巧簡明,多為四小節或八小節的樂句。音樂中的曲調明白而變化豐富。
管弦樂隊開始發展
大小調逐漸代替教會調式,並奠定了其後二百年的和聲基礎。
作曲家開始運用裝飾音
當時巴羅克樂期有兩種協奏曲 :
獨奏協奏曲 (Solo Concerto)
由一件獨奏樂器和一組伴奏樂器演出
大協奏曲(Concerto Grosso)
由一小組獨奏樂器和一群伴奏樂器演出
大協奏曲是巴羅克樂期最重要的管弦樂形式。
這協奏曲以大協奏曲為最為常用。作曲家們多安排一小獨奏組與一室內管弦樂團,彼此對比的方式演奏。這種所謂競奏的效果,有著明確的強、弱對立特色,使得音樂靈活明艷。在樂曲之中,各聲部均模仿著同樣的音樂動機,再把動機以繁複的手法搭配呈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