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文章 分科收費:一個該怎問的問題(前言) 一 自九十年代初以來,大學學費隨大學學額增加而逐年大幅 上升,學費問題便開始一直備受關注。二零零零年,教統 局提議大學實行分科收費,釐訂學費的標準包括學科成本 及該科學生畢業後的賺錢能力。中大學生會幹事會以至香 港專上學生聯會,都以「反對教育商品化」和「教育是人 權」等理由大力反對。但在考量這些回應的理據有多少說 服力前,我們不妨先退後一步問:分科收費,以至更籠統 的學費問題,是一個甚麼樣的問題? 先看看一點零碎不整的資料: 1.大學學費由92/93年度的$11,600,升至97/98年度的$42,100 (其後一直凍結至今),為五年前的3.62倍。其間每年加 費由約$5,000至$7,000不等。 2.大學學費於香港金融風暴、經濟衰退之初,即97/98年度 時剛加至現時的$42,100。而據教統會的資料顯示,截至98/99 年度,大學因通縮變相超收學費達九千三百多萬元,平均 每名大學生多付了$2000多元。 3.二千年有一項統計指出,每年大約有百多位大學生因負 擔不起學費而要退學。 4.政府曾於98年建議以新的大學教職員居所資助計劃取代 現行的房屋津貼,並預算在十五年內節省56億元,當中政 府可節省27億元開支。 如果大學教育不應該是一件商品和個人事業的一項投資, 而是開啟學生視野、培養學術興趣和能力的一個過程,甚 至是一種公民權利,那反分科收費充其量只應被視作一次 具象徵意義的抗爭和發言機會。到底大學教育的權利一直 以來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的;而學生因負擔不起高昂 學費而要退學,在學費資助和貸款制度一直看似完備的香 港,也一直是個被忽視的問題。 二 本專題的三篇文章,便是從三個頗為不同的角度回應教統 局於九九年底所提出的分科收費建議。雖然分科收費之議 隨香港經濟持續衰退、整體教育改革引起的混亂和不滿、 港府的統治威信低落等原因而暫時按下,但趁機梳理一下 這些不同的論點,也許能令我們對分科收費,以至學費問 題能有更立體的了解,並提高危機意識。 蒲魯賢的文章〈分科收費帶來對大學教育的一點反思〉( 下稱〈反思〉)摘自學聯二零零零年四月出版的《反對分 科收費》小冊子。學聯的立場和小冊子內容,可概括為整 本小冊子的第一句話:我們認為教育是人權。他們認為分 科收費的制度扼殺同學接受教育的權利。〈反思〉詳細闡 釋了他們的理據。 借〈反思〉的說話,分科收費是「在學術之上扣銀碼」。 提出分科收費標誌著大學教育已被視為個人投資,而這意 味著受教育者將要承擔本應由政府投放在教育的經費。而 受教育者的負擔能力將成為其怎樣選科的決定因素,對〈 反思〉而言,這顯然與「讓同學享有平等的機會,就著本 身的興趣與能力去追求知識」的理想完全違背。 Lawyum的文章〈分科收費,是一有趣的經濟問題〉(下稱 〈有趣〉)一定程度上回應了學聯的觀點。〈有趣〉反對 學聯的單一推論:分科收費令學科逐漸兩極化。即是賺錢 =好/名牌=多人想揀;不賺錢=不好=沒人揀,而這種 標籤效應將扼殺人文學科的生存和發展。〈有趣〉認為這 只是其中一種分科收費的可能效果而已。作者指出,雖然 可能的效果遠不止這個,但學聯反分科收費的進路,卻獨 獨正是建基於這種壞處,及其崇高而不踏實的「教育是人 權」口號的結合表達。 〈有趣〉並非贊成分科收費,相反,文章甚至進一步指出 ,即使只談分科收費所涉及的具體細節和技術問題,便「 談幾年都談不完」。作者問:學科成本如何計算才合理? 校園內非學生使用的設施如教職員宿舍算不算?又例如教 授薪金過高、官僚架構過臃腫,是否都應先改革?再者, 若果分科收費真正標誌大學教育是一件商品、是一項投資 ,換言之學生是一個消費者,則學生的「消費者權益」應 是甚麼?〈有趣〉認為要談分科收費,便先要處理這些問 題。 戚本盛的文章〈分科收費,作繭自縛〉(下稱〈自縛〉) 則從更大的規模看分科收費問題。〈自縛〉先肯定了香港 發展知識型經濟的需要,但港府不止並沒有為發展知識型 經濟好好打下基礎,更建議在發展知識型經濟的重鎮—— 大專院校——推行分科收費,效果上「加強學生選科時短 視的功利因素」,而「大學學者將更汲汲於經費問題,在 怎樣計算成本與回報中更為營營役役」,學生和教授「也 難言團結合作」。 根據〈自縛〉的觀點,實行分科收費後,即使不談標籤效 應、社會分化等壞處,甚至假設大專院校真正能夠形成一 個競爭性的內部市場,分科收費仍絕不是一個好提議。 三 我們固然大有理由相信,政府現今的基本傾向是撤出各種 各樣社會服務、社會責任[1]。但從本專題的三篇文章,我 們可以看見,除了以抽象而簡化的教育理想為出發點,對 分科收費的意圖和可能的效果作猛烈的批評外,分科收費 其實還可以開出一片廣闊而有建設性的空間,讓我們思考 和辯論高等教育的方向和操作。舉幾個例,將大學學費定 為收回成本百份之十八的政策,早在九十年代初已成定案 ,反對分科收費在教育引入「用者自付」原則的抗爭應還 包括甚麼行動?[2]又例如,想令投放在高等教育的資源提 高效益,除了將大學暴力地轉化為一個「內部市場」外, 其實是否有更多現成、清楚的工作可做?同時,即使不必 同意〈自縛〉一文般肯定香港要發展知識型經濟,思考學 費制度如何結構(structure)大學時,除了政府版本的「 公平原則」外,是否先要思考一下大學其實要朝甚麼方向 發展?單單爭論是否實施分科收費不會為上述問題找出答 案。 [1] 例子可隨處可見。零一年年底,衛生福利局局長楊永強以 針對市民濫用為理由,建議急症室收費。該建議於零二年 十一月二十九日開始實行,唯根據之後數週的報導顯示, 急症至的整體使用率,並未因收費而大幅降低。又或政府 一方面大力提倡增加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數,但卻拒絕資助 近年大量增加的副學士學件。(見陸德泉,〈教育高等  官僚資本主義來臨〉,《蘋果日報》,2002-12-04) [2] 學聯在二千年七月底與當時的教統局局長羅范椒芬的會面 中,便曾提出要求政府將免費提供大學教育訂作為長遠目 標。 正如學聯的《反對分科收費》小冊子也指出,在大學學額 和政府資助制度不同的地方,實行分科收費有不同的效果 。故反對分科收費,根本不需每每都祭出一幅教育烏托邦 圖像。畢竟在香港,即使不分科收費,大學距離這烏托邦 的距離仍很遠;這種回應姿態,亦令學聯的行動缺乏直接 的對應目標。 分科收費的確是一個好問題,是一個要求我們好好思考怎 樣發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