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实施2005年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05 CHINESE GOVERNMENT AWARD FOR OUTSTANDING SELF-FINANCED STUDENTS ABROAD
|
||||||||||||||||||||||||||||||||||||||||
为体现国家对留学事业的支持,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对优秀自费留学生的鼓励,教育部今年继续实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去年,经留学生个人申请,教育组和联谊会在"公正、公开、公平"基础上评选推荐,最后由国内审批,有2名在以色列的优秀自费留学生获此荣誉。 按照项目实施进程的要求,留学生个人申请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申请材料请交到使馆教育组。 有关此奖学金项目的内容、要求、程序、《申请表》等具体信息,请留学人员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sc.edu.cn)查看、下载。 欢迎符合条件的自费留学人员主动申请。如有问题,请与使馆教育组联系、询问。驻以色列使馆教育组 2005年8月26日教育处: 电话:972-3-6024597 传真:972-3-5461787 |
|
|
|
七月流火工作室制作
| 版权所有,不得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