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以色列的风险投资发展了近30年,已成为世界上风险投资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它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 早在60年代,以色列就出现了风险投资行为,并开始对当时的新兴行业:电子行业进行投资。最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的是以色列贴现银行,第一笔风险投资的金额是8万美元。70年代,获得风险投资的一家电子行业公司在美国NASDAQ股票交易系统上市获得了成功,投资者得到了相当丰厚的投资回报。从此人们认识到风险投资的操作技巧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丰厚利润,并开始效仿早期风险投资者的行为。 第二阶段: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期 以色列的许多公司财团建立了技术孵化器,并对技术先导型企业给予支持。1977年以色列与美国政府共同设立了以美工业研究所开发基金会,对两国间开展的民用工业技术合作研究项目给予支持。进入70年代末期,以色列政府通过实施对新技术研究给予补贴的方式,加入了支持新技术研究的行列。与此同时,以色列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的经济宽松政策,其中包括取消一些官方限制和外汇管制方面的改进等。后来以色列与埃及签定了和平条约,中东地区的紧张局势得以缓和,这时风险投资才得到真正的发展。进入80年代,随着技术进步和人们认识程度的提高,以色列涌现出一批风险投资者。80年代中期,几家由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的公司成功地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但是此时的外国投资者仍拒绝对以色列本土的公司进行直接投资,80年代后期,以色列政府采取了进一步的经济宽松政策,经济的稳定、基础设施的改善、地区紧张局势的进一步缓和以及阿拉伯国家贸易抵制影响的减弱等因素,特别是政府对研究开发的支持政策,为90年代风险投资事业的大力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阶段:90年代以来 90年代是以色列风险投资事业飞速发展的年代,以色列整个国家就是一个刚刚起步的企业,机会和风险并存,风险投资已经成为以色列一个重要的经济成分,风险投资资金也成为资金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并出现了两次投资高潮。1992年,以色列政府为了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设立了1亿美元的YOZMA风险基金,同时成立了国有独资的风险基金公司YOZMA。随着YOZMA基金公司的建立,以色列进入了风险投资的第一个高潮。截止到1995年底,YOZMA吸引了1.5亿美元的外国资金,与外国的投资者合作,共同设立了10个风险投资基金。这些外国投资者包括:Walden、美国的Oxton、Advent等,另外也包括奔驰(DaimlerBenz)、DEG、GAN、新加坡Technologies等国际上著名的集团公司,从而使以色列风险基金的总量达到了5.5亿美元。通过与这些外国投资者的合作,不仅使以色列公司很快加入了国际市场的行列,而且也使以色列基金管理得到了培训。1996年,以色列风险投资进入了第二个高潮。短短的一年时间,就涌现出3亿美元的基金,预计1997年筹集基金的资金总量将达5亿美元。1992年以来,以色列第一次出现了多种基金竞争投资同一项目的情形,这在过去的30年中是绝对没有的现象。从1992年到1996年,以色列共有150家企业得到了风险投资者的支持,其中已有22家企业成功上市,进一步筹集资金近10亿美元。大部分上市公司选择了美国NASDAQ股票交易系统,上市公司的数量超过了欧盟所有国家在该交易系统上市公司的总和,成为仅次于加拿大的第二大外国公司板块。还有18家公司被国际上知名的公司收购,其中包括西门子、Intel、Microsoft、NEC等。两次风险投资高潮的共同点是涌现出很多风险投资的合资企业,第二次高潮吸引了更多的外国投资者。这些外国投资者注入的不仅仅是资金,而且还带来了企业管理经验和市场网络,这是企业发展进程中最重要的两个因素,也是风险投资取得成功的两个必要条件。 以色列通过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改善了经济产业结构。与1990年相比,1996年以色列的国内总产值增长了42%。90年代以来,以色列成功地实现了从依赖传统的农产品、钻石及军火出口,向民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转变的过程。目前,民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以色列工业产品出口总额的30%,占以色列工业总产值的比例也已从1990年的15%上升到50%。 从以上可以看出,风险投资对各国的经济增长都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大多数国家的风险投资业都经过了认识(或者试验)、调整和迅速发展的三个阶段。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升级阶段和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时期,发展风险投资正当其时,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结构和经济实力都不同于前述的国家,所以引进这种资本经营方式一定要谨慎,可以先试点,根据试点经验进行政策和制度上的调整后,再逐步推广。 |
|
|
|
七月流火工作室制作
| 版权所有,不得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