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市长应该怎么做?
和合

    1。市长必须亲自出来讲话。当然可以有警察保护。假如这时候,
    有任何人冲击讲话的市长,那么,当然可以立即打倒,立即逮捕。

    2。可以立即拘留那个打人者,和那个和打人者握手的警察。
    等待法庭审判。

    3。市长讲话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保证依法审判。必须保证
    公开审判。欢迎大家到法庭作证。 不仅应该审判那个打人者,
    而且审判那个和打人者握手的警察。

    4。决不能许诺立即严厉惩罚当事人。任何纠纷都必须通过法
    庭解决。只有在法庭上,才能保证理性,公正。

    如果市长当场作出惩罚凶手的承诺,就是犯了以权代法的错误。

5。最忌讳的就是市长说“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对此事很重视”。
    假如市长真的这么说了,那么,就更加说明,中国的官员只知道权力统治,
    而根本不知道法治。根本不知道,处理这些事情,根本就是依法办事。
    根本不需要什么中央领导和省领导的权力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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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一切并没有发生。对於目前的状态,上级应该的处理方法:

    万州市市长应该被撤职。

    说说看网友说的好。这么好的机会都错过了,这种市长实在是废物。
    在这种时候,竟然不能够挺身而出,说服群众,只能说明这个市长
    根本就不合格。

    另外,本地区的民众情绪这么大,也说明这个市长平常根本就不
    体察人民。

    无论这个市长是政府养的,还是人民养的,都必须下台。

    当然了,那个打人的凶手是必须被惩罚的。那个警察是必须被
    法律制裁的。那些肇事者,包括烧车的人,都必须依法审判。
    该判刑的判刑。绝不手软。

另外,成立事故分析委员会,对事件的行政责任进行 调查分析

    我并不是说立即就把市长撤职。
    事后撤职也一样。或者,更好的办法是,事后,
    成立事故分析委员会,对事件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分析。
    如果是市长没有做到应该做的,那么,就必须把市长撤职。
    可能这样做更能体现法制精神。

    另外,这件事情根本就不需要市长进行什么剿和抚。
    根本就不应该用权力进行运作。而是依法行动。
    市长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出面把道理说清楚,
    就已经说明他无能。
    剩下的,就根本没有他的事。如果他继续
    进来干涉,那才是继续犯以权代法的错误。

    在我看来,正是因为这个市长在公安系统里面
    可能有各种人际关系,才造成那些警察如此猖獗。
    由这个市长继续指挥,才更可能继续包庇那个和打
    人者握手的警察。

    这个事情,根本就和军队打仗不一样。
    政府的事情,是依法执政。换一个市长才更
    可能把权力的因素去除,才更可能让法律独立运行。

如果这次不能完满地法制解决问题,以后必然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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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说说看 标题:区长把成名立腕的机会错过了。 - 2004-10-21 02:33 (56 reads)

    单枪匹马对话,虽千万人吾往矣。场子镇不住大不了挨几口水,镇住了,没准就是小胡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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