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毛委员和吕邦列有权干涉下级的行政吗?
和合(10/15/2005)

想当年,毛泽东当上了人大代表,就变成了毛委员。

毛委员下得乡来,那气势可大了。头顶上的湖南油布雨伞比清朝一品官员
的红顶帽子还要大好多倍。(毛自己说,这叫和尚打伞。)毛委员那是有洋人
的国际共运在后面帮助撑腰的。毛委员发起话来,那是指点江山,斥砸风云。
号召大家打土豪分田地,组织了农民赤卫队,还写了一篇湖南农民运动考察
报告。

今天的吕邦列当上来人大代表,就变成了吕人大。吕人大下得乡来就变成了
吕大人。吕大人那是坐了洋人的轿子来的。背后那是有国际民运在帮助撑腰
的。吕大人本来也是想指点江山,斥炸风云的。他领导大家罢免当地的村长,
还号召组织村民联防队,自以为只要有了多数人的支持,就可以和尚打伞了。
只是这次不小心被当地的地头蛇打了一顿,大事没干成,恐怕今后只能在家
里写广东农民运动考查报告了。

我不否认,打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我只是想问一句,上级的人大代表
有权干涉下级的行政事务吗?

前二天,在网上发贴题目是"太石村的吕邦列的违法关键点在於,违反三权分
离原则",结果有网友回贴说,"违反原则不是违法"。

我倒是想反问,请问这些原则难道不是宪法的内容吗?违反宪法难道不是违
法吗?

今天,我这篇文章就是要说明,吕邦定的行为,再次违法了。他越权干涉下
级行政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不过,我今天论述的观点已经被其他二位网友早一天说明了。本人对他们二
人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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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乐吼 老和,看在你勤奋上贴的份上,赐你个小跟贴吧,你知道老吕犯
的啥法? 2005-10-14 16:23

  老吕犯的啥法?以前的大法学家,比你还大的法学家非文人早就靠证过了,
  老吕违犯的是"反托拉斯法",不公平竞争。你想想,他一个湖北省枝江
  市的人大代表,跑到广东番禺太石村去闹啥?不是和当地的人大代表不
  公平竞争吗?

  如果你对老非的这个典故不熟,就算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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